泰州市中医院临床试验机构关于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应急预案
发布于:2020-02-15 16:36:08 分享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疫情通报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的通知,为了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受试者、GCP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参照中关村久泰联盟相关标准,制定泰州市中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1. 泰州市中医院根据本市疫情情况(官方通报),启动本方案。

 2. 本机构临床试验的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卫生健康委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服从防控指挥。 

3. 所有GCP从业人员包括机构办、伦理、研究医生、研究护士、临床协调员(CRC)、监察员、受试者等自启动方案起,开始登记近期(半月)有武汉等外省旅居史或与上述人员接触史的人员信息并上报。

4. 临床试验项目各阶段问题具体安排:

 一、新项目接洽:疫情期间暂不接待当面接洽工作,沟通以电话邮件方式为主,新项目暂不立项,待疫情结束后再行立项。 

二、已立项项目:暂停下一步伦理审查等工作。 

三、已完成伦理审查项目:暂停签署合同,已签署合同未启动的项目推迟启动,已启动的项目暂停入组受试者。

四、在研项目: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安排研究团队相关人员对本专业组项目进行梳理,暂停入组新的受试者。已入组的受试者随访期间暂停受试者来院随访,建议延期访视或电话随访并如实记录。急危重症等特殊情况必须到院治疗或随访的受试者预先联系研究者,研究者问询受试者近况经主研评估同意后安排协调就近治疗随访,提前做好疫情防护措施、隔离、宣教工作,避免交叉感染。所有随访的改变及发生的方案违背必须如实记录并以邮件方式上报伦理和机构办、申办方备案。 

五、结题相关问题处理:疫情期间,暂停项目完结质控及结题工作,特殊情况协商处理。 

六、监察、稽查:暂停监察稽查及项目自查工作,开启时间根据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关于疫情的通报而定。

 5.相关工作人员管理:机构暂停相关研究人员到访,包括CRA、CRC、申办方等,如上述人员有疑是症状按规定上报并按规定做好转诊、隔离工作。 

6.恢复正常工作通知:根据官方疫情防控解除通报,机构进一步通知恢复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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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电话
18921706038
机构邮箱
jsstzzyygc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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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到周五(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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