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安徽省目前已启动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配合做好疫情防疫工作,切实保障受试者与GCP相关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蚌医一附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特对本院GCP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一、临床试验相关工作首先应与各级政府及医院内部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保持一致。
二、请各项目主研(PI)组织安排研究团队成员对全部在研项目进行梳理,由PI与申办方沟通决定受试者的访视时间及访视方式,建议延期访视或远程访视,所有随访方式的改变及发生的方案违背均需按照正常流程上报伦理和机构备案。
三、对于近期必须到院治疗或随访的受试者,请CRC们务必提前电话联系,并填写《预防情况调查表》后上报机构。
四、机构研究型病房患者随访项目,将先于一楼预筛区进行体温测量方可进入研究室。机构研究型病房电话:0552-3085747
五、受试者随访应安排独立诊室,嘱其不要在院内随意走动;尽可能对受试者做好病毒防护、隔离等宣教工作。住院受试者与家属需遵守医院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的探视要求。
六、已过伦理会未启动的新项目暂停启动工作;已启动目前暂未入组的项目暂停入组工作。在此期间新项目机构、伦理、经费洽谈工作正常进行,申请资料请电联后邮寄至机构受理中心,不接收当面递交纸质材料。伦理电话:0552-3086046 机构电话:0552-3085746 受理中心电话:0552-3350777
七、原则上停止药物及生物样本寄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邮件申请。药物样本部邮箱:byyfygcp@yeah.net
八、在此期间机构谢绝CRA来访,所有工作通过电话预约后,通过网络进行前期工作,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