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克时艰】临床研究中心防疫期间工作指引

疫情当前,安全第一!临床研究中心配合国家安排,将所有人力物力首先投放到疫情防控中,包括多渠道(微信、QQ、电话、网站)与受试者保持联系,加强培训提高研究者防护意识,调整工作人员安排助力项目开展。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系列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通知与指引文件,并结合中山眼科中心防疫控疫工作指示,制定关于临床研究相关事务的系列工作指引,具体如下:

01

 临床研究检查平台业务安排

按照眼科中心临床业务的工作安排,珠江新城院区11楼临床研究中心检查平台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日期请留意通知更新)。在平台开展随访的项目,请做好受试者随访计划邮件发到liuyuhong@gzzoc.com,平台开放前统一安排,优先即将超窗或超窗受试者。

02

临床研究办公业务安排

临床研究中心办公室从2月10号开始由值班人员受理相关业务,请务必通过电话(办公室电话:020-66610720)先行咨询,再根据情况商讨是否需现场处理;尽量选择线上办公。

03

 项目工作和受试者随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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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启动项目推迟启动;已启动的项目暂入组新受试者。

●  在随访时间窗内的尽量延迟随访。

●  方案允许的情况下电话随访或互联网医院在线随访。

●  方案允许的情况下受试者可以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检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后的结果反馈给研究者,决定后续治疗。试者保存检验结果及发票,相关费用凭发票报销。

  对于方案不允许到当地医院或不能按时在当地医院进行检验检查的受试者,建议究者与申办方确认是否可适当延长检查时间窗。

  若因上述随访方式改变发生的方案偏离或违背需如实记录和按流程上报。

04

 工作人员来访流程

●  临床研究中心人员需登记14天内健康况、有无往来湖北或湖北人员接触史。

●  监查员和CRC在11楼平台开放前暂不到现场办公,做好工作计划,尽量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沟通。

●  值班人员一律监测体温、戴口罩、登记出入时间后进入办公场所。

●  非值班人员必须来访者,请提前和接洽人员做好沟通;温馨提示:1)如果你没有去过疫区,没接触过感染的人,外地回穗者需在家隔离7天后,身体无病毒感染表现,经过体温检测正常,戴口罩方可进入;2)在广州过节的同事,也必须在身体无病毒感染表现,经过体温检测正常,戴口罩方可进入;

05

业务联系方式

●  研究办公业务: 020-66610720

●  检查平台业务: 020-66618932

●  GCP药房业务: 020-8733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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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66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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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ccrc@mail.sysu.edu.cn,chen1094@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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