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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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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中心筛选调研驭时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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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在省市
湖南邵阳
机构网址
http://175.6.209.127/index/news/lists/id/203/rid/1.html
前期调研沟通意向至同意承接一般所需工作日
1~3天
首次立项资料递交至通过立项
7天
首次伦理资料递交至取得伦理批件
7天
合同磋商至审签一般时长
7~15天
遗传办院内受理一般时长
15天
立项至启动会一般所需工作日
30天
立项、伦理、合同能否同时进行
管理范畴
药物注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含IVD)注册临床试验, IV期药物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再评价, IIT(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真实世界研究

联系方式

机构主任
张轶群
-
机构办公室主任
黄海花
280228373@qq.com
机构秘书
阳巍
-
质控员
熊海燕
-
药物管理
周千一
-
药物管理员
唐帆
-
资料管理员
喻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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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医院于2013年开始筹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于2017年5月15日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先后完成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经过十余年的建设,目前23个专业可承接药物临床试验,25个专业可承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和管理体系,有生物样本库,硬件设施齐全,具有完善的门诊及住院电子病历系统、院内GCP系统及微试云临床试验管理系统,确保医院II期、III期、IV期、上市后研究等临床试验以及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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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流程

http://www.syyyy.cn/index.php/cms/list-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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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资料递交

临床试验项目申请和立项工作指引

1.前期沟通:申办者/CRO邀请我院参加某项临床试验,首先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联系(电话0739-5029139),将就专业、主要研究者等相关问题进行洽谈,并填写“临床试验项目信息沟通表”(附件1)。达到合作意向后,请发送项目试验方案摘要和“药物临床试验申请登记表”(附件2)到机构邮箱(syyyyy2007@sina.com),机构办对项目进行初始评估,查看项目是否与在研项目重复或类似,是否可以承接。

2.项目确认:机构办与专业沟通确定承接项目意向并确定主要研究者,机构办将在收到邮件5个工作日内给予邮件或电话。如机构有意向承接再由申办者/CRO或机构办转发项目试验方案摘要给主要研究者(PI)。主要研究者对项目进行评估如确定承接项目后回复机构办。

3.项目研究洽谈:申办者/CRO收到机构同意承接项目的回复后,与专业PI直接洽谈研究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方案、研究团队成员等。本中心作为参与单位的,主要研究者或研究者、机构办的工作人员参加申办方或CRO召开方案讨论会;本中心作为组长单位或单中心(Ⅰ期临床研究中心)的,PI与申办方或CRO一起组织专业人员起草或审核修改试验方案初稿,组织方案讨论会,机构办派人参加。

4.项目立项:申办者/CRO与PI确定方案及相关事项后,根据机构立项资料目录(附件3)要求在该网站https://syyyygcp.wetrial.com/提交。

5.项目审核:机构办公室秘书受理进行形式审查后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申办者/CRO,申办者/CRO按照机构意见进行补充或说明。

6.纸质资料提交:电子资料审核通过后,申办者/CRO按照立项资料目录向机构办公室提交一套纸质版资料。要求:①需要提交原件的请提交原件;②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申请表等签字和/或盖章;③文件夹要求:为含有31张索引纸的55mm黑色齐心两孔文件夹,长*宽*高(背脊宽)为31*28.3*7cm。按提交已有的资料用11孔袋装好按照立项目录序号排放。

7.项目立项:审核机构办主任和秘书对纸质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机构资料管理员将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存档,完成立项前资料提交。申办者/CRO进行后续伦理审查申请及合同洽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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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机构主任:张轶群(院长)

机构副主任:范秀珍(分管副院长)

机构办主任:黄海花 15907394283

机构办秘书/项目接洽:阳  巍 18273966602

质控员:熊海燕 13973929456 周  晶 15173917968

药物管理员:周千一  18890152951 唐  帆   13973967306

科研部主任(部分IIT归属科研部管理):谈春芝 18773985164

机构邮箱、电话及地址

syyyyy2007@sina.com

0739-5029139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通衡街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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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6.1 本协议临床试验总费用由临床观察费、检查费、机构管理费、医院管理费、立项费用、受试者交通补偿费、CRC管理费及税费构成。

具体金额如下:

1) 临床观察费:研究者须完成病例XX例,观察费为XXXX元/例,预计甲方须支付给乙方的临床观察费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圆),观察费具体支付情况详见附件1。对于未完成所有治疗周期的受试者,观察费按照实际完成的访视支付给乙方。筛选失败   元/例。

2) 检查费:每例的检查费为    元,详见附件2:检查费清单。预计甲方须支付给乙方的检查费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圆)。对于脱落病例、筛选失败病例、计划外访视病例则按照实际发生的检查费支付。

3) 受试者交通补偿费:每例受试者交通补偿费为    元/例,预计甲方须支付给乙方受试者交通补偿费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圆)。交通补偿费将以实际发生访视次数支付,详见附3。

4) CRC管理费:每例受试者CRC服务费   元,预计   例,总计    元(大写:   圆)CRC管理费为CRC服务费总和的15%,总计    

5) 项目管理费:按乙方管理要求,乙方将收取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观察费+检查费+受试者交通补偿费)×20%,即药物管理费(6%)、质控费(12%)及档案管理费质控费(2%)等。预计本研究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机构管理费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圆),试验结束后按最终实际入组的病例数结算。

6) 机构管理费:按乙方管理要求,乙方将收取医院管理费。医院管理费=(观察费+检查费+受试者交通补偿费)×10%。预计本研究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医院管理费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圆),试验结束后按最终实际入组的病例数结算。

7) 其他费用:立项费用人民币为:3000 元(大写:叁仟 圆)。

8) 税费: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圆),[税费=(临床观察费+检查费+机构管理费+医院管理费+CRC管理费+立项费+交通补偿费)*3%],试验结束后按最终实际入组的病例数结算。

8)临床试验总费用: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圆),(试验总费用=临床观察费+检查费+机构管理费+医院管理费+立项费+其他费用+受试者交通补偿费+税费)。试验结束后按最终实际入组的病例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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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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