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联系方式
机构简介
一、临床试验组织管理机构情况
1、医院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是南方医科大学(原第一军医大学)第四所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以西医为基础,中医为特色,中西医结合为优势,肿瘤学科为龙头,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教学科研型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2016年规划建设床位为2050张(含肿瘤中心床位600张),现展开床位836张。全院现有员工1070人,正高54人,副高67人,博士生导师39名,硕士生导师58名,博士后合作导师15人,包括有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1人、广东省“千百十”省级培养对象1人;中央军委保健组专家2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3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6人、广东省名中医6名、广东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6人。
医院目前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临床)、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内科脑病学、中医内科肾病学、中医内科风湿病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西医结合基础)、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重点专科(心血管病科)、2个广东省中医药局重点专科(风湿病科和肝胆病科)。
2、机构概况
(1)组织管理机构。设立机构办公室主任、机构办秘书、药物管理员、质控员等岗位,专兼职人员共9人。全面负责各类临床试验项目的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医院27号楼,内设有GCP药房、资料室、会议室等功能区,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2)建立了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制订了质量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设质量管理员2名,每个专业组均配备质控员1-3名。
(3)药物临床试验归档资料管理体系。该机构建立了临床试验资料管理制度,设资料管理员1名。
(4)试验药物的管理体系。药物管理人员1名,机构设有药物临床试验专用药房;各专业组均配备带锁专用药柜,专人负责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凭研究者专用处方分发药物。
(5)该医院具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关的检测、检验和诊断等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检验科定期参与广东省临检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室间质评。
3、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分工 |
李爱民 | 男 | 博研 | 主任医师 | 机构主任 | 机构管理 |
周先举 | 男 | 博研 | 研究员 | 机构副主任 | 机构管理 |
朱志博 | 男 | 博研 | 副教授 | 办公室主任 | 主持工作 |
郭小文 | 女 | 硕研 | 主管中药师 | 机构秘书 | 协助管理 |
赖 巧 | 男 | 硕研 | 中药师 | 机构秘书 | 协助管理 |
黎 赛 | 男 | 硕研 | 主管药师 | 质量管理员 | 质量控制 |
晏菲菲 | 女 | 本科 | 主管护师 | 质量管理员 | 质量控制 |
任 青 | 女 | 本科 | 主管中药师 | 药物管理员 | 药物管理 |
许 希 | 女 | 本科 | 主管药师 | 资料管理员 | 资料管理 |
4、构场地建设情况
机构设在我院27号楼,设办公室、药房、资料室、会议室等功能区,并配备直拨电话、传真机等较齐全的设备和设施。
5、机构制度、规范和规程制订情况
根据GCP指导原则,机构建立完善的制度和SOP管理体系,现制定了20项制度、4项规范和34项标准操作规程,对项目从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执行、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阶段进行规范化,用以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保证临床试验质量,提高临床试验水平。
6、机构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流程
项目工作流程
一、立项流程:主要受理项目为Ⅰb、Ⅱ、Ⅲ、Ⅳ期的注册类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后再评价项目、真实世界研究以及非注册类药物临床试验等。企业项目洽谈应由申办方/CRO 代表直接联系机构办公室,由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洽谈,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项目参照非注册类药物临床试验流程执行。
二、合同审核与签署
(1)《临床试验合同书/协议》的模板原则上由机构提供,若申办方有特殊要求的,可接受申办方合同模板。
(2)合同预算应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查费、病例观察费、受试者补助、药物管理费、质量管理费、机构管理费以及相应的税费等。
(3)《临床试验合同书/协议》原则上由机构与申办方直接签订。若申办方委托CRO签订者,则须附《申办方承诺函》,明确各方职责。(双方协议或三方协议均可)
(4)时限:约两周(项目立项后可同步进行)
三、人类遗传备案
(1)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院作为参研单位,凡涉及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出境、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临床试验、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等项目,均需完成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备案工作。
(2)按《人类遗传审核备案表》附件清单内容递交,应包括但不限于①关于“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手续承诺书;②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申请书;③第三方实验室承诺书;④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批件等;相关申请表格可邮件向机构索取。
四、项目启动
(1)人员要求
监查员(CRA)
①启动前指定项目的监查员,申办方需保证监查员资质符合法规要求。
②监查员提供以下资料至机构办公室备案:监查员委托书、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GCP 培训证书,上述材料均需盖公章。
③监查员提交项目《监查计划》,并签署《监查员告知书》。
2、临床研究协调员(CRC)
①在我院机构开展的临床试验项目,均须配备临床研究协调员(CRC)。
②有三个月以上的临床研究协调经验。
③参加项目启动会培训,PI授权后方可开展工作。
④工作范围:非医学性判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2)项目资料、试验药物要求
①项目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CRF 表、招募广告、知情同意书、受试者筛选表与入选表、受试者鉴认代码表等交至专业组资料管理员处,完成资料交接工作。
②试验药物交接
由申办方/CRO、机构药物管理员双方共同完成试验药物交接,填写《临床试验药物出入库登记表》;将药物交给 GCP 药房统一管理(药物管理员:任青,电话:18520088180)。
试验用药物运输过程需保存湿温度记录,常温与室温储存的药物同样需要运输过程的温湿度记录。若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物建议采用冷链或特殊方式运送。
(3)项目启动会召开
①场地
申办方/CRO 需提前至少 5 个工作日与主要研究者、机构办公室确定启动会事宜,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②参加人员
参加启动会的人员应包括申办方/CRO人员、研究者、研究护士、专业组秘书、专业组质量管理员、专业组资料管理员、机构质量管理员、机构药物管理员及其他人员。
应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培训 PPT;PPT 内容应包括药物简介及研究背景、试验步骤、入排标准、知情同意过程、CRF 表的填写、评价方法、AE/SAE 的报告、试验的注意事项、监查计划。
由主要研究者明确试验分工,并对试验相关人员进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者、研究护士、机构药物管理员、临床研究协调员(CRC)。
由临床研究协调员(CRC)将临床试验项目信息载入信息系统,并让机构办公室主任授权研究人员登录账号,用于检验单据开具和试验用药发放。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授权分工表、启动会签到表、启动会会议纪要、培训PPT、会议照片以及相关表格等复印件提交至机构办公室备案。原件存于项目组资料文件夹,后续归档统一递交至机构资料室。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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