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1
近期关于临床试验相关工作的指引
遵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受试者、GCP 从业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本院。临床试验相关工作制订工作指引,具体如下:一、临床试验相关工作首先应与各级政府及医院内部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要求保持一致。二、请各项目主要研究者(PI)组织安排研究团队成员对全部在研项目进行梳理,由 PI 与申办方沟通决定受试者访视时间及访视方式。1.请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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