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源化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81610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转移性结直肠癌;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HOT-1010与安维汀药代动力学比对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比较HOT-1010与贝伐珠单抗在健康男性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特性、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的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OT-1010-02(版本号:1.3)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杨永民
联系人座机
021-51320053-7049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yongmin.yang@huaot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中国上海张江高科园蔡伦路538号副楼二楼
联系人邮编
20121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HOT-1010(重组人源化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与贝伐珠单抗在健康男性受试者单次静脉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相似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HOT-1010与贝伐珠单抗在健康男性受试者单次静脉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耐受性及免疫原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 年龄≥18岁且≤65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性者;
  • 体重≥50kg,体重指数(BMI)在18-26kg/m2之间者(包括临界值);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接受试验用药品给药后的6个月内受试者或其配偶采用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双重屏障法(例如避孕套加避孕隔膜)等者;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 既往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及恶性肿瘤病史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已知有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或需要抗感染治疗或住院的任何感染性疾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
  • 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有血栓或出血性病史;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对重组人源化抗VEGF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或者对任何辅料发生超敏反应,对人、人源化或鼠单克隆抗体有重度过敏史,过敏体质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手术者(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搏<55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呼吸>20次/分钟或<12次/分钟、耳温>37.6℃);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白细胞总数、中性粒细胞绝对值、血小板计数、淋巴细胞绝对值<1*L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ULN)的1.5倍,血肌酐(Cr)>正常值上限,C反应蛋白>正常值上限,尿液常规检查,尿蛋白2+及以上;研究者认为其他检测有临床意义者);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或者既往有临床意义心电图异常尚未恢复者;
  • 有临床意义的胸部X射线检查异常者,除外无临床呼吸道症状、体征的两肺纹理增多;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乙肝e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原检测阳性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触过任何疫苗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2周内服用任何处方药、中草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者和保健品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2月内使用过任何单克隆抗体者;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接受任何生物类药物或9个月内计划接受单克隆抗体药物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尼古丁检查结果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给药前一天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既往参加过重组人源化抗人VEGF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者;
  • 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者;
  • 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者;
  • 研究者、研究中心、申办方和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OT-1010)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100mg(4ml);静脉输注,剂量为1mg/kg,单次给药,输注时间为(90+2)分钟;研究的最长周期为14周(包括2周的筛选期)。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安维汀, Avastin)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100mg(4ml);静脉输注,剂量为1mg/kg,单次给药,输注时间为(90+2)分钟;研究的最长周期为约14周(包括2周筛选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从0时到最后一个可测定浓度的采集时间t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 给药观察期后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从0到inf(无穷)时间内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 给药观察期后 有效性指标
用药后达到最大血药浓度的时间(Tmax) 给药观察期后 有效性指标
用药后最大血药浓度(Cmax) 给药观察期后 有效性指标
消除半衰期(t1/2) 给药观察期后 有效性指标
总清除率(CL) 给药观察期后 安全性指标
表观分布容积(Vd) 给药观察期后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贺晴 学士 主任医师 0510-85350901 heqing@wuxiph.com 无锡市清扬路299号人民医院T楼特需病区10楼 214000 无锡市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无锡市人民医院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 贺晴 中国 江苏省 无锡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4-18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6-27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84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84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9-06-06;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9-12-17;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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