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帕替尼缓释片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5188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适应症
特应性皮炎 本品适用于对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 类风湿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制剂DMARDs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 银屑病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本品可与甲氨蝶呤(MTX)联用。 溃疡性结肠炎 本品适用于治疗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或禁忌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成人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溃疡性结肠炎的生物治疗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 克罗恩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或禁忌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成人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克罗恩病的生物治疗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 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nr-axSpA) 本品适用于对非甾体抗炎药(NSAID)应答不佳且存在客观炎症征象(表现为C反应蛋白[CRP]升高和/或磁共振成像[MRI]异常)的活动性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成人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本品与其他JAK抑制、生物类DMARD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 强直性脊柱炎(AS,放射学阳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成人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类DMARD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
试验通俗题目
乌帕替尼缓释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受试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规格:15 mg)与参比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瑞福®,规格:15 mg)在健康成年参与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DBN-WPTN-2025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5-04-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尹静
联系人座机
0531-88115363
联系人手机号
13811555206
联系人Email
yinjing@bestcomm.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766号
联系人邮编
25010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规格:15 mg)与参比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瑞福®,规格:15 mg)在健康成年参与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2.次要目的:评估受试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规格:15 mg)和参比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瑞福®,规格:15 mg)在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参与者(包括男性参与者)自筛查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参与者(包括18周岁);
  • 男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无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系统(如憩室炎、胃穿孔等)、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淋巴系统、免疫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如肿瘤等)或皮肤类疾病。
排除标准
  • 筛查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自筛查日至试验结束为止)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试验用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 筛查前6个月内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或烈酒(按40%计)25 mL,或葡萄酒(按10%计)100 mL】;或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入组时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史者;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既往有结核病史者;
  • 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者;或具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史者;或筛查前6个月发生过全身感染(包括带状疱疹、播散性单纯疱疹等病毒感染)者;
  • 在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预计接种疫苗者;
  • 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或接受血液制品者;
  •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或器械类临床试验;
  • 在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 在给药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 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类)、乙醇、降血糖药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酮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等】及非甾体抗炎药;
  • 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耐受高脂餐,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和作息安排者;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检查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 筛查期的肌酐清除率≤80 mL/min者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初筛阳性者;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女性参与者在筛查期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参与者因自身因素不能参加试验者;
  • 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的参与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剂型:片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Cmax和AUC 给药后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Tmax、t1/2、λz 给药后 有效性指标
实验室检查结果、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体格检查和不良事件等 给药后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范金华 学士 副主任医师 13592642158 fjhdoctor66@163.com 河南省-郑州市-桐柏南路158号 450006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 范金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5-04-1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64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6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5-05-2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5-06-0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5-08-06;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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