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02460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甲磺酸阿美替尼对比安慰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敏感突变阳性的II-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辅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甲磺酸阿美替尼对比安慰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敏感突变阳性的II-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辅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一项随机、对照、双盲、III期、多中心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S-10296-3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0-08-2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贺建军
联系人座机
021-53393799
联系人手机号
18652109551
联系人Email
hejj@hs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9号索菲特银河大酒店写字楼18楼D座
联系人邮编
210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比较阿美替尼与安慰剂在接受肿瘤完全切除术和标准辅助治疗后的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II-IIIB期NSCLC患者中的无病生存期(DFS)。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周岁。
  • 组织学确诊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且组织学主要为非鳞状细胞癌。
  • 必须在肺癌切除术前进行脑部MRI或CT扫描,且证实没有脑转移。对于手术前没有检查的患者,如果在术后至辅助化疗前进行脑部MRI或CT扫描,且证实没有脑转移,仍然可以入组;对于未接受辅助化疗的患者,且证实没有脑转移,如果随机化前进行脑部MRI或CT扫描,仍然可以入组。
  • 必须进行原发性肺癌全切术(R0)和系统性淋巴结清扫:系统性淋巴结清扫包括肺门和纵隔淋巴结清扫术或采样,至少包括6组淋巴结,其中3组来自肺内(叶、叶间或段)和肺门淋巴结,3组来自包括隆突下淋巴结在内的纵隔淋巴结;所有手术切缘必须肿瘤阴性;分别切除的纵隔淋巴结或切除肺叶的边缘淋巴结不能有结外侵犯。可以通过开放性手术或胸腔镜下(VATS)完成切除。
  • 术后病理证实为II期、IIIA期和IIIB期(仅T3N2M0)的NSCLC患者,疾病分期按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国际抗癌联盟(UICC)第8版肺癌分期标准。
  • 确认为EGFR敏感突变(外显子19缺失或L858R突变,两者单独存在或共存其他EGFR位点突变均可,包括共存T790M突变阳性者可入组)。
  • 随机化时从手术和标准辅助治疗(如适用)中完全恢复。对于没有接受辅助化疗的患者,应在术后3~10周内进行随机化;对于接受辅助化疗的患者,手术与随机化之间不能超过26周。
  • 东部肿瘤组织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PS)评分为0或1并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之前2周没有恶化,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 育龄期女性患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有效性评估/研究用药结束6个月(以后发生者为准)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附录K)且不应该哺乳;男性患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有效性评估/研究用药结束6个月(以后发生者为准)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 女性患者在随机前3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满足下列标准之一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a.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大于等于50岁和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替代治疗后闭经至少12个月; b. 年龄小于50岁的女性,如果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个月或以上,且促黄体激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水平在实验室绝经后参考值范围内,也可认为是绝经后; c. 曾经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但双侧输卵管结扎除外。
排除标准
  • 有不可切除的或转移性疾病、病理报告显示显微镜下手术切缘阳性或有结外侵犯,或手术时遗留有病变。
  • 接受过下列任一治疗: a. 除了术后含铂两药标准辅助化疗以外:因NSCLC接受任何既往抗癌治疗,包括术前和术后使用其他方案的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如靶向EGFR、VEGFR等通路的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单克隆抗体等)、免疫治疗、研究性治疗等;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的3周内,患者曾接受过重大手术(包括原发性肿瘤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等,不包括血管通路建立操作),外科大手术定义参照附录H的2018年11月1日施行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3级和4级手术; c.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具有抗肿瘤治疗适应症或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药物名单详见附录D); d.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抑制剂、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的治疗窗窄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药物名单详见附录D); e. 正在接受或仍在洗脱期内(相对首次给药)已知可延长QT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药物名单及洗脱时间详见附录D); f.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参加无干预措施的回顾性观察性研究的受试者除外)或仍在其他临床研究的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筛选失败除外)。
  • 骨髓储备、肝肾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数值(要求实验室检查抽血前1周内无纠正治疗):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1750/mm3); b. 淋巴细胞计数绝对值<0.5×109/L(500/mm3); c. 血小板计数<100×109/L(100,000/mm3); d. 血红蛋白<90 g/L; e. 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确诊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51 μmol/L); f.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 g. 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2.5×ULN; h. 肌酐> 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通过Cockcroft - Gault公式计算);仅当肌酐> 1.5×ULN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i. 血清白蛋白(ALB)<28 g/L; j.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心脏检查结果: a. 按照附录E中的Fridericia公式进行QT间期校正(QTcF),静息状态下的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F)> 470 msec; b. 静息ECG提示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且该异常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间期> 250 msec等); c. 存在任何增加QT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心脏彩超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下述病史除外: a. 已根治的恶性肿瘤,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并且复发风险极低; 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 d. 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
  •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 患有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如活动性乙肝或丙肝、结核、梅毒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抗HIV抗体阳性)等。
  •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胃肠道梗阻、活动性憩室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 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B级肝硬化。
  • 任何严重或者未控制的眼部病变(特别是严重干眼综合征、干性角膜结膜炎、严重的暴露性角膜炎或其他可能增加上皮损害的疾病),经医生判断可能增加患者的安全性风险;或需要手术或预期研究期间需要手术治疗的眼部异常者(不需要紧急手术的白内障患者除外)。
  • 已知或可疑有间质性肺病的受试者;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 既往有严重的可干扰评估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重度抑郁、癫痫或痴呆等。
  •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 对阿美替尼或其他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的患者。
  • 经研究者判断其他任何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
  • 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医学状况或社会状态可能干扰受试者安全、健康、权利或研究评估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美替尼模拟片
剂型:片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由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无病生存期(DFS) 从随机化开始到首次观察到疾病复发(以病理诊断或影像学为准)或患者死亡之间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由研究者(INVs)评估的DFS 从接受随机之日起的2年、3年和5年时患者无病存活率 有效性指标
IRC评估的2年DFS率、3年DFS率、5年DFS率 从接受随机之日起的2年、3年和5年时患者无病存活率 有效性指标
总生存期(OS) 从随机化开始至任何原因所致死亡之间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5年OS率 从接受随机之日起的5年时患者存活的比例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包括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和级别,级别根据NCI CTCAE v5.0确定 开始治疗直到末次治疗后28天的所有数据将在安全评估中一起总结 安全性指标
阿美替尼及其主要代谢产物HAS-719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从第3周期的第8天至第4周期的第2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程颖 医学学士 主任医师 0431-85871902 chengying@csco.org.cn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130100 吉林省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李曼 中国 辽宁省 大连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徐世东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刘宏旭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曲秀娟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刘彩钢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徐燕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张毅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臧爱民 中国 河北省 保定市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陈军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张真发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田辉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张锡芹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安徽省立医院 操乐杰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安徽省胸科医院 方浩徽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余新民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葛棣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肺科医院 张鹏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 陈亮、赵欣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凯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南通市肿瘤医院 陆海敏 中国 江苏省 南通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邬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王文祥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高阳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刘先领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姜杰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董晓荣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熊飞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耿庆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喻本桐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邢文群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醒亚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刘伦旭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李娟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云南省肿瘤医院 李高峰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杨丽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徐智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刘春玲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中山大学附属孙逸仙纪念医院 王铭辉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李姝君 中国 广东省 湛江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朱坤寿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刘继先 中国 广东省 深圳市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姚煜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 胡坚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贡会源、高振远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陈碧、张昊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柳州市人民医院 韦成信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结核病医院) 姬颖华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江门市中心医院 叶敏 中国 广东省 江门市
潍坊市人民医院 于国华 中国 山东省 潍坊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茅乃权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09-29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1-1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9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4-30;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5-17;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