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2304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本品对人凝血因子Ⅷ、人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单独或联合缺乏所致的凝血功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用于: 1. 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人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2. 防治血管性血友病和获得性人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试验通俗题目
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在血管性血友病患者出血事件中按需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在血管性血友病患者出血事件中按需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单臂、开放、多中心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FW-VWD-PⅢ-CTP
方案最近版本号
ver2.0
版本日期
2022-04-1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姜洪彬
联系人座机
0538-6203849
联系人手机号
13053830092
联系人Email
jianghongbin@chinabioologic.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龙泉路5666号
联系人邮编
271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1.药代动力学试验 主要目的 1)通过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试验,评价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在血管性血友病患者中的PK特征。 2)观察和评价药代动力学(PK)试验期间安全性,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指标,并分析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试验期间重点监测血栓相关风险以及观察用药结束后72h内的不良事件和给药部位的局部不良反应。 次要目的 评价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单次给药的增量回收率,为临床给药剂量的计算提供确定依据。 2. 临床疗效期试验 主要目的 评价血管性血友病患者采用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按需治疗出血事件的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为上市许可申请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1)采用其他临床次要疗效指标,进一步观察和评价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治疗出血事件的临床有效性。 2)观察和评价试验期间安全性,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指标,并分析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试验期间重点监测血栓相关风险以及观察每次用药结束后的不良事件和给药部位的局部不良反应。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2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2周岁且≤65周岁,性别不限;
  • 临床确诊为血管性血友病(VWD)且分型诊断明确;
  • 既往有活动性出血的出血事件(NSB),研究者认为需要使用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来替代治疗;
  • VWF:RCo在筛查时<30%(自上次接受VWD相关药物治疗至少5天);
  • 参与药代动力学试验的受试者: (1)VWF:RCo<20%; (2)首次用药前无明显活动性出血症状; (3)分型诊断为1型、2A型或3型的VWD。
  • 不参与药代动力学试验的受试者,首次用药前发生出血事件,需接受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治疗(按需治疗);
  • 所有具备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或受试者配偶都须自愿在进入筛选期后直至试验完成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口服避孕药物除外);
  • 受试者充分知情,理解并能遵从试验方案的要求完成试验,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12岁≤年龄﹤18岁需受试者和其监护人共同签署,若受试者和监护人均无法阅读知情同意内容时,需公正见证人共同签署)。
排除标准
  • 已知对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制剂任何成分过敏者;
  • FⅧ或VWF抑制物阳性史或实验室检查阳性者;
  • 既往或目前患有严重威胁生命的恶性肿瘤疾病,终末期肝脏疾病的患者;
  • 既往发生过严重出血史(包括颅内出血、食管静脉曲张出血等),或患有获得性VWD、血小板型(假性)VWD或除VWD外其他凝血功能缺陷的血液疾病患者(血友病A、血友病B、遗传性血小板病等),导致出血的恶性血液疾病(如溶血性贫血或血液肿瘤)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者;
  • 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Ⅲ和Ⅳ级)、或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如不稳定型心绞痛)等;
  • 因妇科器质性病变的疾病(如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和子宫腺肌症等)导致月经异常的女性患者;
  • 患有精神疾病、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癫痫患者,包括其它无行为能力或认知能力者;
  • 使用药物仍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患者(SBP≥160mmHg和/或DBP≥100mmHg);
  • 肝功能异常者:定义为ALT和/或AST≥正常值上限的3倍;和/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的1.5倍。肾功能异常者:定义为Cr≥正常值上限的2倍;和/或肌酐清除率<30mL/min;
  • HBsAg阳性(且核酸检测阳性)或HCV抗体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或HIV抗体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患者;
  • 首次用药前使用过DDAVP或含VWF和/或FⅧ成份的产品(包括全血、冷沉淀、血浆来源或重组类产品等)治疗,使用间隔不足5天;
  • 首次用药前1周内使用过任何抗凝或抗血小板治疗(包括阿司匹林、华法林和非甾体类抗炎药等)或临床试验期间需要长期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治疗且不能停药的患者;
  • 首次用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影响止血功能的中药(以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或临床试验期间需要长期使用影响止血功能的中药;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施行过大手术(定义为危及生命、需要全麻、导致严重出血的手术,包括肘、肩、臀、膝、脚踝、脊椎部位的骨关节手术) ;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内曾经有血栓病史或目前患有深静脉血栓(包括肺栓塞并发症)或动脉血栓栓塞者或经研究者评估属于血栓的高风险人群;
  •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酗酒(酗酒标准:近三个月折合乙醇量男性≥40g/d,女性≥20g/d,或2周内有大量饮酒史,折合乙醇量>80g/d。乙醇量(g)换算公式=饮酒量(mL)*乙醇含量(%)×0.8)的患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有流产或妊娠终止且不满3个月;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目前正在哺乳或目前虽然没有人工哺乳但分娩后不满1年);
  • 依从性差或其它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适合入选的情况者(如预计生存期小于3个月)。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人凝血因子Ⅷ/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复合物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所有出血事件经治疗后的止血效果:成功止血率(“优秀”+“良好”)。 第1次用药结束后24小时、按疗程末次用药结束后24小时。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所有出血事件经治疗后达到“优秀”、“良好”和“中度”止血效果的比例; 第1次用药结束后24小时、按疗程末次用药结束后24小时。 有效性指标
首次用药结束后的VWF:RCo和FⅧ活性回收率; 首次用药结束后Tmax附近时间点(根据本试验药物PK研究获得的Tmax均值选择PK采血点中合适的时间点)的VWF:RCo和FⅧ活性回收率进行评价 有效性指标
VWF:RCo和FⅧ:C活性水平的变化情况 基线与首次用药结束后Tmax附近时间点(根据本试验药物PK研究获得的Tmax均值选择PK采血点中合适的时间点)和24小时 有效性指标
首次用药结束后24h的凝血功能(FIB,APTT,TT和PT)较用药前变化; 首次用药结束后24h 有效性指标
随访和拓展期间,记录每次出血事件使用药物治疗的给药次数和给药剂量以及出血控制时间,并描述试验期间出血事件的类型,部位,发生/发现出血事件和/或相关症状的开始日期和时间,严重程度,结束日期和时间等。 每次出血时间结束后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余自强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13518032 yuziqiang@suda.edu.cn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88号 215006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余自强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济南市中心医院 陈昀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王学锋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陈剑芳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张磊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 彭捷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3-10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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