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T-493/ABT-530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70275
相关登记号
CTR2017027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丙型肝炎,慢性
试验通俗题目
ABT-493 /ABT-530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初治和经治的基因1~6型HCV合并或未合并HIV感染、代偿性肝硬化亚洲成年受试者中评价ABT-493/ABT-530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M15-593;版本日期:2017年4月3日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汤村
联系人座机
021-62631346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rachel.tang@abbvie.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288号创兴金融中心17楼
联系人邮编
2000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价初治和经治的基因型1~6型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合并或未合并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伴代偿性肝硬化亚洲成年受试者接受ABT-493/ABT-530合并给药方案治疗12周或16周后的有效性(SVR12,[研究药物末次实际给药后12周HCV RNA<定量下限{LLOQ}])和安全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NA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筛选时年满18岁、且为亚洲血统的男性或女性。
  • 如果是女性,受试者必须为(参见方案第5.2.4节中的定义)绝经后妇女或永久手术绝育的妇女,对于育龄期妇女(WOCOP),必须从研究第1天(或更早)开始持续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用药后至少30天,使用方案规定的至少一种避孕方法。
  • 育龄期妇女筛选时的血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在研究第1天的尿妊娠检查结果也必须为阴性。在筛选时,非育龄期妇女(绝经后或永久手术绝育,见方案中的定义)无需进行妊娠检查。
  •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HCV GT1、2、3、4、5或6感染.
  • 在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的HCV抗体(Ab)为阳性且血浆HCV RNA病毒载量 ≥ 1000 IU/mL。
  • 慢性HCV感染的定义为以下情况之一: 1)筛选前至少6个月,HCV Ab或HCV RNA为阳性;或 2) 肝活检结果与慢性HCV感染的表现一致;
  • 受试者必须为HCV初治(即,受试者未曾接受过任何批准的或试验用HCV治疗)或经治(即,受试者既往接受过IFN[α,β或pegIFN]合用或未合用RBV或索非布韦合用RBV合用或未合用IFN治疗且治疗失败)。既往HCV治疗必须在筛选前 ≥8周时完成。
  • 筛选时的身体质量指数(BMI)为 ≥ 18.0 kg/m2。用测量单位为千克(kg)的体重除以测量单位为米(m)的身高的平方值即可得出BMI。
  • 筛选时为代偿性肝硬化,即Child-Pugh评分≤ 6并且目前或既往无临床证据证明为Child-Pugh B或C级或具有肝脏失代偿的临床病史,包括在体格检查时发现腹水、出血性静脉曲张、为治疗腹水而使用利尿剂,或肝性脑病。
  • 受试者在过去任何时间或在筛选时必须有文件资料证明存在肝硬化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 肝活检组织学诊断为肝硬化,例如METAVIR、Batts-Ludwig、 Knodell、IASL、Scheuer或Laennec纤维化评分 > 3或Ishak纤维化评分 > 4;或 2)? 筛选时的FibroTest评分 ≥ 0.75且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小板比率指数(APRI)> 2;或 具有不确定性FibroTest结果(0.48 <结果 < 0.75)或FibroTest和APRI结果相互冲突(例如,FibroTest ≥ 0.75,但APRI ≤ 2)的受试者必须有合格的FibroScan?或肝活检结果。 3) FibroScan评分 ≥ 14.6 kPa。FibroScan?评分不确定的受试者(12.5 ≤ 评分 < 14.6)必须有合格的的肝活检结果。
  • 无肝细胞癌(HCC)(筛选时的血清甲胎蛋白[sAFP]< 100 ng/mL)且在筛选前12周内或筛选时,超声、计算机断层(CT)扫描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查显示HCC为阴性。超声检查结果为疑似HCC,但随后的肝脏CT或MRI检查显示HCC为阴性的受试者可参加本研究。
  • 在开始筛选或进行任何研究程序前,必须自愿签署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 受试者必须能够理解和遵照研究访视计划及所有其他方案要求。
  • 筛选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 Ab)的结果为阳性。
  • 未接受任何抗病毒疗法(ART)(并且无计划在参加研究期间开始ART治疗);或在筛选前接受至少8周稳定的合格HIV-1 ART方案治疗(允许接受的方案将以艾伯维公司批准为准)。
  • 未接受过ART的受试者筛选时CD4+计数 ≥ 500个细胞/mm3(或CD4+ % ≥ 29%)。
  • 接受稳定ART的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筛选时,CD4+计数 ≥ 200个细胞/mm3(或CD4+ % ≥ 14%),且 2)? 筛选时和在筛选前12个月内至少有一次,通过获批的血浆HIV-1 RNA定量测定法(包括但不限于Roche COBAS?Ampliprep/COBAS?Taqman HIV-1试验,v 2.0)测定的血浆HIV-1 RNA低于LLOQ。
排除标准
  • 妊娠期、哺乳期或正考虑在研究期间或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约30天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 近期(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研究者认为妨碍依从研究方案的药物滥用或酗酒史。
  •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或HBsAg呈阴性时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LLOQ。
  • 筛选期间进行的HCV基因分型检查表明合并感染了一种以上HCV基因型。
  • 在首次给予任何研究药物前至少2周或10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需要使用并且无法安全地停用表1中列出的禁忌药物或补充剂。
  • 除HCV感染或HCV/HIV合并感染外,研究者基于受试者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及12导联心电图(ECG)确定有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的临床显著性异常,包括但不限于:1) 未得到控制的糖尿病,定义为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血红蛋白 A1C)水平 > 8.5%。2) 过去5年中有活动性或疑似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3) 与现有的HCV感染无关的未得到控制的心脏、呼吸、胃肠道、血液、神经、精神,或其他疾病或异常。
  • 任何慢性HCV感染除外的其他导致肝病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 血色素沉着症;2) 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3)威尔逊氏病;4) 自身免疫性肝炎;5) 酒精性肝病;6) 肝活检时发现的脂肪性肝炎被认为是导致肝病的主要原因,而不是HCV感染合并/附带的。
  • 筛选时,实验室分析显示下列任何异常实验室结果:1)ALT > 10 × 正常值上限(ULN);2)AST > 10 × ULN;3)根据针对中国人群改良的MDRD方法(C-MDRD),按以下公式计算的针对中国人群调整后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 50 mL/min/1.73 m2:eGFR = 175 × (血清肌酐)–1.234 × (年龄)–0.179 × (如果是女性,则为0.79);4) 总胆红素 > 3.0 ULN;5)白蛋白 < 2.8 g/dL;6)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2.3,已知患有血友病或正在接受会影响INR的稳定抗凝剂方案治疗的受试者除外;7)女性血红蛋白 < 11 g/dL;男性血红蛋白< 12 g/dL;8)血小板 < 60,000个细胞/mm3;9)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00细胞/μL
  • 实体器官移植史。
  • 在相应药物的10个半衰期(如果已知)内或在研究药物用药前至少6周(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研究药物。
  • 必须长期使用系统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强的松当量 > 10 mg/日,连续使用>2周)、硫唑嘌呤或单克隆抗体(例如,英夫利昔单抗)。
  • 感染2型慢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2)。
  • 研究者出于任何原因认为受试者不适合接受ABT-493/ABT-530
  • 有对研究药物成分出现重度、危及生命的或其他严重过敏的病史。
  • 根据地方法规,不能参加本项研究的受试者。
  • 对于正在接受稳定ART治疗的受试者,服用未经艾伯维公司批准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 在筛选前12个月内治疗AIDS相关机会性感染(OI)或在筛选前6个月内预防性治疗AIDS相关机会性感染。
  • 在筛选前12个月内诊断出任何临床AIDS定义事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ABT-493/ABT-530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40mg; 口服,一天一次,每次3片,相当于ABT-493 300 mg/ABT-530 120 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12周或16周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受试者达到SVR12的数量和百分比 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12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治疗期间发生HCV病毒学失败的受试者百分比 治疗期间或在治疗期的至少6周治疗结束时 有效性指标
治疗后HCV感染复发的受试者百分比 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2周完成计划治疗HCV RNA < LLOQ 有效性指标
合并感染HCV/HIV的受试者中达到SVR12的百分比 筛选时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魏来,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教授 +86 10 88325566 weilai@pkuph.edu.cn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133号 100044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魏来 中国 北京 北京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侯金林 中国 广东 广州
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王介非 中国 上海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谢青 中国 上海 上海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唐红 中国 四川 成都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胡鹏 中国 重庆 重庆
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林明华 中国 福建 福州
复旦大学华山医院 张文宏 中国 上海 上海
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医院 汪茂荣 中国 江苏 南京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军 中国 江苏 南京
南京市第二医院 赵伟 中国 江苏 南京
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高志良 中国 广东 广州
广州第八人民医院 关玉娟 中国 广东 广州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王贵强 中国 北京 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地坛医院 谢雯 中国 北京 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友谊医院 贾继东 中国 北京 北京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潘煜 中国 吉林 长春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张明香 中国 辽宁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盛京医院) 窦晓光 中国 辽宁 沈阳
广东省人民医院 陈仁 中国 广东 广州
第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贾战生 中国 陕西 西安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赵英仁 中国 陕西 西安
河南省人民医院 尚佳 中国 河南 郑州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跃新 中国 新疆 乌鲁木齐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郑素军 中国 北京 北京
Inje University Busan Paik Hospital Young-Jae Lee 韩国 Busan Busan
Pusan National University Yangsan Hospital Mong Cho 韩国 Busan Busan
Asan Medical Center Young-Suk Lim 韩国 Seoul Seoul
Yonsei University College of Medicine, Severance Hospital Kwang-Hyub Han 韩国 Seoul Seoul
Seoul St.Mary Hospital,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Korea Si Hyun Bae 韩国 Seoul Seoul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 Yoon Jun Kim 韩国 Seoul Seoul
Samsung Medical Center Seung Woon Paik 韩国 Seoul Seoul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Bundang Hospital Sook-Hyang Jeong 韩国 Bundang Bundang
Pusan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 Jeong Heo 韩国 Busan Busan
Guro Hospital, Korea University College of Medicine Ji Hoon Kim 韩国 Seoul Seoul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4-19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4-24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4-28
中国医科的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4-2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09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16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18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23
广州第八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23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2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25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17-05-25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2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2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31
南京市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09
河南省人民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14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17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2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2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28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分委会 同意 2017-06-28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7-05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7-13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7-1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0 人; 国际: 160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23 人 ; 国际: 160 人;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09-29;     国际:2017-09-29;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9-03-07;     国际:2019-03-07;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