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40233
相关登记号
CTR2014023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2型糖尿病患者
试验通俗题目
PEX168治疗T2DM患者的单药Ⅲa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PEX168治疗T2DM患者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Ⅲ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PEX168-3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元念
联系人座机
021-51917335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iyuannian@hansoh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12楼
联系人邮编
200122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在饮食和体育锻炼基础上,评价给药24周及52周后PEX168与安慰剂相比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8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根据1999年WHO标准确诊2型糖尿病;
- 男女不限;
- 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必须≥18周岁且≤78周岁
- 体重指数(BMI):20-40 Kg/m2;
- 筛选前已接受了至少8周的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治疗;
- 筛选前8周内未接受任何降糖药物治疗;
- 筛选时7.5%≤HbA1c≤11.0%(当地检测或中心化检测);随机入组时7.0%≤HbA1c≤10.5%(中心化检测),且空腹血糖< 13.9 mmol/L(当地检测);
- 能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研究者怀疑受试者可能对研究药物过敏;
- 筛选前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1) 接受过GLP-1受体激动剂、GLP-1类似物、DPP-4抑制剂或任何其它肠促胰岛素类似物治疗(如:艾塞那肽、利拉鲁肽、西格列汀、维格列汀);2)筛选前6个月内进行过生长激素治疗;3)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定义为使用违禁药物)或酒精滥用史(定义为每日规律饮用酒精不超过以下标准量为:啤酒570ml,清淡啤酒750ml,红酒200ml或白酒60ml,各约含酒精20g);
- 4)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5)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激素的长期(连续7天以上)静脉给药、口服给药、关节内给药;6)筛选前2个月内使用过具有控制体重作用的药物或进行了可导致体重不稳定的手术,或目前正处在减肥计划中且不在维持阶段;
- 7)经研究者判断,筛选前使用过任何一种可能对疗效和安全性数据解释产生干扰的药物,或使用过任何已知对主要器官有常见毒性反应的药物,包括中草药;
- 筛选前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1)1型糖尿病、单基因突变糖尿病、胰腺损伤所致的糖尿病或继发性糖尿病,如库欣综合征或肢端肥大症引起的糖尿病;2)有高血压病史,且应用稳定剂量的(至少4周)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SBP)>160 mmHg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3)有急慢性胰腺炎病史,有症状的胆囊病史,胰腺损伤史等可能导致胰腺炎的高风险因素存在;
- 4)髓样C细胞癌史、MEN(多发性内分泌肿瘤)2A或2B综合征病史,或相关家族史;5)有临床显著的胃排空异常(如胃出口梗阻),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6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溃疡),长期服用对胃肠蠕动有直接影响的药物,或接受过胃肠道手术;
- 6)有重度低血糖发作病史(如低血糖引起嗜睡、意识障碍、胡言乱语、甚至昏迷者),或严重的无意识性低血糖病史;7)有明显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任何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如疟疾);8)有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如大小血管并发症),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 9)筛选前5年内发生过已进行治疗或未进行治疗的任何器官系统肿瘤,无论是否有局部复发或转移的证据,但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10)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冠状动脉旁路术,出现过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为III和IV)、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死、持续性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
- 11)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过急性代谢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乳酸性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状态);12) 筛选前6个月内治疗剂量未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异常者(如硫脲类、甲状腺激素类药物);13)筛选前6个月内治疗剂量未稳定的血脂紊乱者(如他汀类、贝特类药物);14)筛选前1个月内发生过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的严重外伤或严重感染;
- 筛选前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符合者均须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1) 谷丙转氨酶>2.5×ULN和/或谷草转氨酶>2.5×ULN和/或总胆红素>2.5×ULN;2)血红蛋白≤100 g/L;3)血肌酐>1.5×UNL且eGFR< 45ml/min/1.73 m2;i. eGFR计算公式:186.3 ×[(血肌酐(mmol/L)/88.4)]-1.154 × [年龄(岁)]- 0.203 × 1.223 × 0.742 (女)或 ×1(男)
- 4)血促甲状腺激素(TSH)超出正常值范围,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5)空腹甘油三酯>5.64 mmol/L(500 mg/dl);6)血淀粉酶超出正常值范围上限,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7)研究者认为可能对本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解释产生干扰的任何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值;
- 具有临床意义的12导联心电图(ECGs)异常,如未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情况下出现的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除外)、长QT综合征或QTc>500ms;
- 筛选前4周内献血血量或失血血量≥400 mL,或接受过输血;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不愿意在研究期间避孕;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具有任何可能影响本研究的疗效或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因素存在。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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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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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 100μg /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5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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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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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 200μg /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5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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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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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 100μg /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5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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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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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 200μg /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5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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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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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 100μg /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5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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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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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 200μg /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5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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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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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 100μg /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5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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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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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 200μg /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5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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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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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模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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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2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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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模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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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预灌封注射液,0.5 ml/支,腹部皮下注射,每周给药一次,1支/次,用药2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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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给药24周后PEX168与安慰剂相比HbA1c相对基线的变化 | 24周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给药24周后PEX168与安慰剂相比HbA1c<6.5%和<7%的比例,接受补救治疗的比例,空腹血浆葡萄糖,6点指尖血糖,餐后2h血糖及血糖AUC,血脂(TC、TG、LDL-C、HDL-C),空腹体重,血压等指标相对基线的变化; | 24周 | 有效性指标 |
给药52周后各治疗组HbA1c相对基线的变化,HbA1c<6.5%和<7%的比例,接受补救治疗的比例,空腹血浆葡萄糖,6点指尖血糖,餐后2h血糖及血糖AUC,血脂(TC、TG、LDL-C、HDL-C),空腹体重,血压等指标相对基线的变化。 | 52周 | 有效性指标 |
给药24周和52周后生命体征(心率、体温、呼吸)、体格检查、低血糖事件、不良事件、ECGs、PEX168抗体和各种实验室检查 | 24周及52周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无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杨文英,学士学位 | 教授 | 13601233217 | ywy_1010@163.com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 2号 | 100029 | 中日友好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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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 | 杨文英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 | 吕肖锋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 徐 春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萍乡市人民医院 | 张雅薇 | 中国 | 江西 | 萍乡 |
十堰市太和医院 | 李雪锋 | 中国 | 湖北 | 十堰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徐炎成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 莫朝晖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刘玉平 | 中国 | 四川 | 成都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杨刚毅 | 中国 | 重庆 | 重庆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章 秋 | 中国 | 安徽 | 合肥 |
安徽省立医院 | 叶山东 | 中国 | 安徽 | 合肥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张晓梅 | 中国 | 安徽 | 蚌埠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胡 吉 | 中国 | 江苏 | 苏州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 王 清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高勇义 | 中国 | 海南 | 海口 |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 宋钦华 | 中国 | 海南 | 海口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李延兵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姬秋和 | 中国 | 陕西 | 西安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 李玉坤 | 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施秉银 | 中国 | 陕西 | 西安 |
中国人民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 朱旅云 | 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 李 伟 | 中国 | 江苏 | 徐州 |
南昌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 胡 玲 | 中国 | 江西 | 南昌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程庆丰 | 中国 | 重庆 | 重庆 |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 冉建民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 阎德文 | 中国 | 广东 | 深圳 |
北京协和医院 | 肖新华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郭晓蕙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单忠艳 | 中国 | 辽宁 | 沈阳 |
山东省立医院 | 管庆波 | 中国 | 山东 | 济南 |
上海闵行区中心医院 | 杨架林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张 莹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 徐向进 | 中国 | 福建 | 福州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缪 珩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 罗 涌 | 中国 | 重庆 | 重庆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吴 斌 | 中国 | 云南 | 昆明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苏本利 | 中国 | 辽宁 | 大连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张力辉 | 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郑州人民医院 | 王慧君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秦贵军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徐宁 | 中国 | 江苏 | 连云港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李兴 | 中国 | 山西 | 太原 |
南昌市第三医院 | 涂萍 | 中国 | 江西 | 南昌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王桂侠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青海省人民医院 | 姚勇利 | 中国 | 青海 | 西宁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附属医院 | 朱筠 | 中国 | 新疆 | 乌鲁木齐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马建华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武汉市中心医院 | 赵湜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 刘军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 | 方毅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 | 李全民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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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2-13 |
中日友好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5-06-30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87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406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4-03-23;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6-02-19;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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