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21184
相关登记号
CTR20210773,CTR20212891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本品拟用于:1)用于成人治疗轻至中度疼痛;2)作为阿片类镇痛药的辅助用于治疗中至重度疼痛。
试验通俗题目
评估HR1405-01注射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HR1405-01 注射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R1405-01-II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2-04-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陈伟强
联系人座机
025-52715217
联系人手机号
13675109136
联系人Email
hairong_cwq@163.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 号生命科技小镇北区10号楼
联系人邮编
2111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1、与安慰剂比较,初步评价20mg、40mg HR1405-01注射液治疗中至重度疼痛受试者的有效性,探索最佳临床使用剂量。
2、初步评价20mg、40mg HR1405-01注射液治疗中至重度疼痛受试者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年龄为18~70 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择期进行全麻下腹部手术
- 理解试验流程及要求,有能力对疼痛程度进行准确评价
- 受试者同意在参加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1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个人或致其伴侣发生妊娠;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以及风险等信息,同意遵守临床试验的各项要求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过敏体质(对3 种及以上食物或药物过敏),或对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或本方案规定使用的其他药物(吗啡、舒芬太尼、瑞芬太尼等)过敏,或筛选时患有严重变态反应性疾病(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者
- 既往使用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后发生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病史,或筛选时伴有消化道溃疡者
- 筛选前6 个月内出现过心功能不全(NYHA 分级≥III 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者;
- 筛选时血压控制不佳,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 者;
- 筛选时Hb<90g/L,ALT 或AST>2 倍参考值上限,SCr>参考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80mL/min 者;
- 筛选时持续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如Ⅱ度或Ⅲ度的房室传导阻滞、或QTcB 间期延长(女性≥470ms 或男性≥450ms);
- 筛选前3 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并接受了研究药物或器械干预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不适宜参加该临床研究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HR1405-01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中文通用名:HR1405-01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生理盐水)
|
剂型:注射液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盐酸吗啡注射液的累积使用量 | 24h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盐酸吗啡注射液的累积使用量 | 48h | 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心电图等 | 48h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陈向东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27-85726300 | xiangdongchen2013@163.com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 号 | 430019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陈向东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黄燕娟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柳州市人民医院 | 游志坚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武汉市中心医院 | 严虹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韩流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 | 翁浩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 | 陈骏萍 | 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姜万维 | 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李朝玉 | 中国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 任静华 | 中国 | 四川省 | 宜宾市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 李慧芬 | 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罗辉宇 | 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武汉市第三医院 | 彭坚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赵志斌 | 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延边第二人民医院 | 崔东日 | 中国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 沈宇飞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夏江燕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青岛市中心医院 | 王寿世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济南市中心医院 | 金树安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 高元丽 | 中国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王纯辉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嘉兴市第二医院 | 周红梅 | 中国 | 浙江省 | 嘉兴市 |
长沙市第三医院 | 曾海华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倪新莉 | 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 朱峰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5-10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08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6-23;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6-24;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3-01-30;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