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1126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甲磺酸阿美替尼对比含铂双药化疗一线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非经典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甲磺酸阿美替尼对比含铂双药化疗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非经典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一项随机、对照、开放、III期、多中心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S-10296-305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1-03-2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刘星星
联系人座机
021-31169950
联系人手机号
18652105536
联系人Email
liuxx2@hs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祥科路287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以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比较阿美替尼与含铂双药化疗一线治疗EGFR非经典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有效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周岁。
  • 细胞学或组织学确诊原发性NSCLC,且组织学为非鳞状细胞癌。
  • 肿瘤分期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包括既往手术治疗后复发的或初诊的IIIB、IIIC或IV期患者,疾病分期按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国际抗癌联盟(UICC)第8版肺癌分期标准)。既往手术治疗后复发需满足手术或辅助治疗结束至复发时间≥6个月(以晚者计)。III期患者需满足不适合根治性手术治疗,且拒绝接受或不适合接受目前的标准治疗(如根治性放化疗等)。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任何系统性治疗。对于接受过局部治疗的患者,如果局部治疗范围内的病灶为非靶病灶或局部治疗后已进展,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 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之后的肿瘤组织或血液样本,采用EGFR突变检测试剂盒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为EGFR非经典突变(L861Q、G719X或S768I突变中的一种或几种)。
  • 根据RECIST1.1,患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对靶病灶的要求为:未经过照射等局部治疗的、或经局部治疗后明确进展的可测量病灶,基线期最长径≥10 mm(如果是淋巴结,要求最大短径≥15 mm)。
  • 东部肿瘤组织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PS)评分为0或1并且在随机之前2周没有恶化,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 育龄期女性患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患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 女性患者在随机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满足下列标准之一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a.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大于等于60岁和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替代治疗后闭经至少12个月; b. 年龄小于60岁的女性,如果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个月或以上,且促黄体激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水平在实验室绝经后参考值范围内,也可认为是绝经后; c. 曾经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但双侧输卵管结扎除外;
排除标准
  • 接受过或正在进行以下治疗: a. 既往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任何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b.随机前21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或试验性药物;在随机前21天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c.随机前14天内,使用过具有抗肿瘤治疗适应症或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 d. 随机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e.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不需要引流积液或引流积液后在随机前稳定21天及以上的患者可以入组); f. 随机前4周内,患者曾接受过大手术; g.脊髓压迫或脑转移(除非无症状、随机前病情稳定4周以上且在随机前至少2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及肿瘤病灶周围无明显水肿的影像学表现);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 h. 随机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抑制剂、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的治疗窗窄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i.正在接受或仍在洗脱期内(相对随机)已知可延长QT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j. 随机前4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参加无干预措施的回顾性观察性研究的受试者除外)或仍在其他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2级的毒性(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脱发和遗留的神经毒性除外。
  • 骨髓储备、肝肾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数值: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淋巴细胞计数绝对值<0.5×109/L; c.血小板计数<100×109/L; d. 血红蛋白<90 g/L; e. 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总胆红素> 1.5×正常值上限(ULN);或存在Gilbert综合征(未结合的高胆红素血症)或肝转移,总胆红素> 3×ULN; f.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5×ULN;如果有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5×ULN; g. 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 2.5×ULN;如果有肝转移,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 5×ULN; h. 肌酐> 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仅当肌酐> 1.5×ULN时才需要确认Ccr; i.血清白蛋白(ALB)<28 g/L;
  •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心脏检查结果: a. 按照Fridericia公式进行QT间期校正(QTcF),静息状态下的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F)> 470 msec; b. 静息ECG提示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且该异常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间期> 250 msec等); c. 存在任何增加QT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 d. 心脏彩超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下述病史除外: a. 已根治的恶性肿瘤,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并且复发风险极低; 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 d. 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
  •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 随机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 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如活动性乙肝或丙肝、结核、梅毒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等。
  •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等。
  • 任何严重或者未控制的眼部病变,经医生判断可能增加患者的安全性风险;或需要手术或预期研究期间需要手术治疗的眼部异常者。
  • 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 既往有严重的可干扰评估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重度抑郁、癫痫或痴呆等。
  •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 对阿美替尼或其他研究药物(顺铂、卡铂或培美曲塞)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或有治疗禁忌的患者。
  • 经研究者判断其他任何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
  • 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医学状况或社会状态可能干扰受试者安全、健康、权利或研究评估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顺铂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卡铂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由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PFS 从随机化开始每6周一次直到第48周、之后每12周一次直至IRC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估的疾病进展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由研究者(INVs)评估的PFS 从随机化开始每6周一次直到第48周、之后每12周一次直至出现由研究者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估的疾病进展 有效性指标
IR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疾病缓解持续时间(DoR)和缓解深度(DepOR) 从随机化开始每6周一次直到第48周、之后每12周一次直至IRC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估的疾病进展 有效性指标
IRC评估的6、9、12和24个月的PFS率 自随机之日起的第6、9、12和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总生存期(OS) 从随机化开始至任何原因所致死亡之间的时间,从末次给药起每12周一次生存随访 有效性指标
3年OS率 自随机之日起的第3年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包括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和级别,级别根据NCI CTCAE v5.0确定 从首次用药开始,前2周每周一次简单安全性检查;同时按每3周一次直到第18周、之后每6周一次直到第48周、及之后每12周一次直至末次用药后28天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张力 医学硕士 主任医师 020-87342288 zhangli@sysucc.org.cn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510060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张力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何志勇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海南省人民医院 陈永倖 中国 海南省 海口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刘来昱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周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林英城 中国 广东省 汕头市
中山市人民医院 彭杰文 中国 广东省 中山市
北京肿瘤医院 王子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济南市中心医院 孙美丽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王哲海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钟殿胜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刘联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徐燕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姜达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刘宝刚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马锐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曲秀娟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刘彩刚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李曼 中国 辽宁省 大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周建娅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余新民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省台州医院 吕冬青 中国 浙江省 台州市
南京市第一医院 谷伟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黄建安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 郭人花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南通市肿瘤医院 张晓东 中国 江苏省 南通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王启鸣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李娟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宜宾第二人民医院 汪善兵 中国 四川省 宜宾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李亚伦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云南省肿瘤医院 杨润祥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国俊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安阳市肿瘤医院 王洪海 中国 河南省 安阳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王东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陈元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董晓荣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邬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杨农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曹立明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姚颐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胡艳萍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许飞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刘安文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蒋玮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周承志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宁方龄 中国 山东省 滨州市
安徽省肿瘤医院 张志红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李卉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刘春玲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姬颖华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周向东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邢台市人民医院 郭军 中国 河北省 邢台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1-18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5-10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2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6-1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7-29;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