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017软膏|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21908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绝经后女性干眼症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EG017软膏的耐受性、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EG017软膏在健康绝经后女性及成年男性受试者、绝经后女性干眼症患者中的耐受性、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单、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Gensci100-1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4
版本日期
2022-11-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周旺
联系人座机
010-53678383
联系人手机号
15005136729
联系人Email
zhouwang@gensci-chin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街72号
联系人邮编
130012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EG017软膏在健康绝经后女性及成年男性受试者/绝经后女性干眼症患者中单/多次给药后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 1.评价EG017软膏在健康绝经后女性及成年男性受试者/绝经后女性干眼症患者单/多次给药后血液、泪液中的药代动力学(PK)参数特征; 2.评价EG017软膏治疗绝经后女性干眼症的有效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第一阶段:18岁≤年龄≤75岁,男性或绝经后女性;
  • 第一阶段:体重≥45.0kg(女)或50.0kg(男),19.0 kg/m2≤体重指数(BMI)≤28.0 kg/m2;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无捐精计划;受试者及其伴侣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研究结束后3个月采用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避孕套,不带药的宫内节育器等),已经采取永久避孕措施的除外(如双侧输卵管结扎,输精管切除等);
  • 第一阶段: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能够遵守研究的限制和流程规定。
  • 第二阶段:18岁≤年龄≤75岁女性,BMI≤30.0kg/m2;
  • 第二阶段:绝经后干眼症患者;
  • 第二阶段: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能够遵守研究的限制和流程规定
排除标准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有雄激素类药物或软膏过敏史,或既往有严重过敏反应史者;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无行为能力或认知功能障碍者;
  • 第一阶段:筛选期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生命体征异常(清醒状态脉搏<50 bpm或>100 bpm、收缩压≥140 mmHg或<9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或<60 mmHg,额温>37.3℃);心电图QTc间期≥470ms,有QTc间期延长病史者,或其他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各项检查结果为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 第一阶段: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梅毒抗体血清免疫学检测中有一项呈阳性者;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有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性疾病、恶性肿瘤性疾病,有慢性心血管、肝肾、内分泌、呼吸、血液(包括凝血)、消化系统等疾病者;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基线期多项毒品联合检测阳性者;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个标准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标准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或基线期酒精测试阳性者;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者(如冠脉搭桥、肝肾切除、妇科手术等),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急性神经、消化、呼吸、循环、内分泌、血液等系统疾病可能影响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及安全性评价者,或试验期间计划进行上述手术者;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或者献血量超过400 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2周规律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中成药、草药者,或首次给药前使用了上述药物;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在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或口腔手术)者;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联网筛查)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未接受过任何药物或器械干预的除外);
  • 第一阶段:(筛选问诊)直接参与本试验的操作、管理或支持的临床研究中心员工,或是其直系亲属;
  • 第一阶段: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临床试验的任何医学或者其他情况。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有雄激素类药物或软膏过敏史,或既往有严重过敏反应史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无行为能力或认知功能障碍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有Stevens-Johnson综合征病史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患有其他眼表疾病者,如眼睑痉挛、复发性角膜糜烂等;或患有眼外或眼周感染或炎症证据(包括感染性睑缘炎、角膜炎、巩膜炎或结膜炎等);或有疱疹性角膜炎病史
  • 第二阶段:有眼睑解剖学异常(如眼睑闭合不全、睑内翻或睑外翻)或眨眼异常者
  • 第二阶段:睑板腺缺失比例大于2/3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有青光眼病史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需要持续以下任何一种滴眼液治疗者:环孢霉素、他克莫司滴眼液、降眼压类滴眼液等;或不能停止使用接触性镜片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存在以下任何情形之一者: 筛选前12个月内行眼表手术史; 筛选前6个月内行眼睑手术史; 筛选前3个月内行泪道栓塞手术、眼内手术或泪道栓子移除术史; 筛选前3个月内存在泪道栓子脱落史。
  • 第二阶段: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梅毒抗体血清免疫学检测中有一项呈阳性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基线期多项毒品联合检测阳性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个标准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标准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或基线期酒精测试阳性者
  • 第二阶段:筛选期存在以下异常者: -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如: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或丙氨酸转氨酶(ALT)≥5倍正常值上限、或ALT或AST升高≥3倍正常值上限伴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血清肌酐≥3倍正常值上限者; -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者:在未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情况下,12导联心电图出现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QTc间期≥480ms;需要临床处理的快速心律失常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存在以下有临床意义的不稳定性疾病: --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的高危风险,如明显的左心室功能障碍、NYHA心功能评分III/IV者; --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存在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冠脉综合征等高危冠心病史; --存在控制不佳的高血压(至少服用一种降压药物时,仍然出现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急性神经、消化、呼吸、循环、内分泌、血液等系统疾病可能影响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及安全性评价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受大型外科手术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联网筛查)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未接受过任何药物器械干预的除外)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1个月内或试验期间计划服用激素类药物、抗抑郁药物、免疫抑制剂、抗组胺药物或任何局部或者口服的已知会引起眼部干燥的药物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1个月内或首次给药前使用过CYP3A4的抑制剂或诱导剂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入住问诊)已知或确诊的患有任何器官或系统恶性肿瘤的患者
  • 第二阶段:(筛选问诊)直接参与本试验的操作、管理或支持的临床研究中心员工,或是其直系亲属
  • 第二阶段: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临床试验的任何医学或者其他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EG017软膏
剂型:第一阶段:软膏剂;第二阶段:软膏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EG017软膏安慰剂
剂型:第一阶段:软膏剂;第二阶段:软膏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TEAEs(治疗期间的不良事件) 治疗期间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PK参数(Cmax、Tmax、AUC0-t、AUC0-∞、CL/F、t1/2、Vd/F、Css,max、Css,min等) 单次给药: 给药前1.0h-给药后120 h ,共12个采集点。 多次给药: 给药前1.0h-第7天给药后144h ,共21个采集点。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有效性评价指标(BUT、CFS、OSDI、VAS、Schirmer I试验)治疗后计划访视点测定值较基线的变化 D8、D21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雍小兰 药学学士 主任药师 13568843829 yongxlan@126.com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180号 610000 成都新华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成都新华医院 雍小兰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6-28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8-11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10-18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11-17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11-22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70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7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8-1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8-2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3-03-21;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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