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丙双卡因乳膏|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426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适应症
用于下列情况的皮肤局部麻醉 -针穿刺,例如:置入导管或采血。 -浅层外科手术。例如:生殖器粘膜,在浅层外科手术或漫润麻醉之前;腿部溃疡清洁/清创术。
试验通俗题目
利丙双卡因乳膏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利丙双卡因乳膏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H-LBSKY-E-B-2024-TEK-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4-10-1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刘献阳
联系人座机
0754-88888285
联系人手机号
18678300320
联系人Email
405044169@qq.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厂房D幢
联系人邮编
515065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比较空腹给药条件下,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的利丙双卡因乳膏与Aspen Pharmacare Australia Pty Ltd持证的利丙双卡因乳膏(商品名:恩纳/EMLA)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估空腹给药条件下,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的利丙双卡因乳膏与Aspen Pharmacare Australia Pty Ltd持证的利丙双卡因乳膏(商品名:恩纳/EMLA)在健康成年人群中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 受试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临界值)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血生化检查、凝血功能检查等)、12-导联心电图,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由研究医生判断);
  • 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受试者伴侣)从签署知情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适当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利多卡因、丙胺卡因、酰胺类局部麻醉药或对本品中任何其它成份过敏者;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既往或现有心血管、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消化系统、传染性疾病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或影响试验过程的疾病史者;
  • 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蚕豆病)、先天性或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病史者;
  • 患有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皮肤疾病(如:湿疹、荨麻疹、特异性皮炎等)者或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有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有破损、胎记、疤痕、纹身、斑丘疹、颜色异常及开放性伤口者;
  • 经历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试验前4周内接种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维生素者;
  • 试验前28天内使用了任何与利多卡因、丙胺卡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III类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等)、西咪替丁或β受体阻滞剂等)或与高铁血红蛋白诱导药物有关的药物(如磺胺类药等)者或局麻药或结构与局麻药相似的制剂(如妥卡尼等)或试验前4周内双侧大腿前侧皮肤使用了外用皮肤科药物治疗者;
  •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等;抑制剂—SSRIs类抗抑郁药、酮康唑、利托那韦、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其他抗胆碱能药物等者;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
  •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400mL者;
  •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 试验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试验前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者;
  • 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
  • 既往饮过量的含咖啡因饮料(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苹果、西红柿或以上水果制品,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 输血前四项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由研究医生判断);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 或埋植片者;
  • 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可能导致妊娠的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剂型:乳膏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剂型:乳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Cmax、AUC0-t、AUC0-∞ 给药后48小时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Tmax,t1/2,λz,AUC_%Extrap,Vd/F,CL/F,F 给药后48小时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心电图、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中出现的异常) 临床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卢俊丽 药学学士 副主任药师 13877196979 2920599823@qq.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3号 530031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卢俊丽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11-0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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