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80147
相关登记号
CTR2017017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比较BP102和安维汀对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专业题目
比较BP102和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III期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R-BP102-III-NSCLC;1.1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岩
联系人座机
18036618687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iyan@hrs.com.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联系人邮编
222047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比较BP102和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一线治疗晚期或复发性非鳞NSCLC的ORR;次要目的:比较BP102和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一线治疗晚期或复发性非鳞NSCLC的PFS、OS、DOR、DCR和QoL及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探索性目的:比较BP102和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一线治疗晚期或复发性非鳞NSCLC的PPK及PD特征。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75岁(包括18和75岁),男女不限;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转移性(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的IIIb~IV期,按照国际肺癌研究协会(IASLC)胸部肿瘤分期手册第8版标准判断,见附件1)或复发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基于痰细胞学得出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结果必须经免疫组化确认。若混有多种肿瘤成分,则应对其主要细胞类型进行分类;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当前阶段疾病(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的 IIIb 期~IV 期或复发性疾病)的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如果既往接受过辅助治疗,需确保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本研究首次给药时间间隔超过6个月,且辅助治疗相关的毒性反应均已恢复(按CTC AE4.03标准判断≤1级,脱发除外);
  • 患者必须能够提供 EGFR 突变和 ALK 融合基因状况的相关文件资料,且 ALK 必须为阴性。既往未做过 EGFR 和 ALK 基因检测的患者需要在筛选期进行基因检测;
  • 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根据RECIST v1.1标准);
  • ECOG(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织)体力状态评分:0~1分;
  • 预期寿命≥24周;
  •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即符合以下标准: (1) 血常规检查(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未使用药物纠正): a) 中性粒细胞≥1.5 ×109 / L; b) 血小板≥100 ×109 / L; c) 血红蛋白≥90 g/L; d) 白细胞≥3.0×109 / L (2) 血生化检查(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 e) 总胆红素<1.5×ULN; f)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对于肝转移患者,可放宽至<5×ULN); g) 血清肌酐值≤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3) 凝血功能:INR<1.5×ULN且APTT<1.5 ×ULN(未接受抗凝治疗); (4) 尿常规检查:尿蛋白<++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 (5) 心脏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育龄妇女必须在随机前7天内进行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依从性好,家属同意配合接受生存随访。
排除标准
  • 其他病理组织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包括鳞状细胞癌,非小细胞和小细胞混合型肺癌,以鳞癌为主的肺腺鳞癌)患者;
  • 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ALK融合基因阳性;
  • 影像学显示有肿瘤侵入大血管的迹象(肿瘤已完全接近、包绕或侵犯至大血管(如:肺动脉或上腔静脉)内腔)的患者;
  • 伴有未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的患者;
  • 伴有腹腔积液的患者;
  • 筛选期内胸部CT扫描高度怀疑有特发性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药物相关性肺炎、特发性肺炎或活动性肺炎的患者;
  • 患有高血压且降压药物治疗血压未获满意控制者(坐位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既往出现过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者;
  • 患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疾病或临床症状,如①NYHA II级及以上的心功能不全;②不稳定型心绞痛;③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塞;④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
  • 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活动期胃溃疡或骨折的患者;
  • 确诊为食管气管瘘的患者;
  • 已知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者;
  •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以及经治疗症状得到控制并在筛选前1个月内症状稳定的患者除外)。临床疑似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随机前28天内必须进行增强CT或MRI检查,排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 随机前10天内接受过全剂量抗凝剂或溶栓剂治疗者,或随机前10天内服用过有血小板抑制作用的非甾体类抗炎药者(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325mg/天)者除外);
  • 随机前28天内有胸部放疗史者,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骨转移姑息性放疗的患者;
  • 随机前28天内发生过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的患者;
  • 随机前28天内有大手术史(包括开胸活检),发生重大创伤(如骨折),或在参与本试验过程中可能接受手术的患者;
  • 随机前3个月内发生过2度或以上的咯血事件(单次咯血量≥1/2茶匙(2.5ml));
  • 随机前6个月有血栓形成者,筛选前1年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随机前6个月内有严重血管病变者(包括需要手术治疗的动脉瘤或动脉血栓形成);
  • 随机前6个月内有腹瘘、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者;
  • 在随机前 5 年内患有 NSCLC 以外的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除外);
  • 已知对BP102/安维汀及其任何辅料和任何化疗药物成分过敏者;
  • 筛选前 28 天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肝炎患者: 乙肝: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1×103 拷贝数/mL; 丙肝: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Ab)阳性; 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
  • 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或 HIV 检测阳性或梅毒检测阳性;
  • 妊娠(血清妊娠检测阳性者)、计划怀孕者及哺乳期妇女;
  • 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贝伐珠单抗(BP102)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4ml:100mg /瓶;静脉输注;每个周期的第一天给药,使用剂量为15mg/kg;首剂输注时间需要持续90分钟。用药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联合化疗给药4-6个周期,维持期BP102单药维持直到PD、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书、失访或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 Bevacizumab 中文商品名: 安维汀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4ml:100mg /瓶;静脉输注;每个周期的第一天给药,使用剂量为15mg/kg;首剂输注时间需要持续90分钟。用药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在没有出现PD、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书、失访或死亡情况下,给药4-6个周期,至少4 个周期,最多6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客观缓解率(ORR) 18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无进展生存期(PFS) 研究完成时 有效性指标
总生存期(OS) 研究完成时 有效性指标
疾病控制率(DCR) 研究完成时 有效性指标
缓解持续时间(DOR) 研究完成时 有效性指标
生活质量评分 研究完成时 有效性指标
1)任何自发报告的和所有直接观察到的不良事件; 2)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中的任何异常改变; 3)试验期间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异常; 4)免疫原性(抗药抗体的阳性率及其滴度,以及中和抗体(Nab)的阳性率) 研究完成时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冯继锋,肿瘤学博士 主任医师;教授 025-83283364 fjif@vip.sina.com 江苏省南京市百子亭42号 210009 江苏省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江苏省肿瘤医院 冯继锋 中国 江苏 南京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齐栩 中国 江苏 南京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朱晓莉 中国 江苏 南京
南京市第一医院 谷 伟 中国 江苏 南京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刘劝 中国 江苏 无锡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吴 峰 中国 江苏 扬州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李家树 中国 江苏 连云港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赵 卉 中国 安徽 合肥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云鹏 中国 辽宁 沈阳
辽宁省肿瘤医院 马 锐 中国 辽宁 沈阳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陈公琰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白元松 中国 吉林 长春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石寒冰 中国 黑龙江 齐齐哈尔
山东省肿瘤医院 王哲海 中国 山东 济南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董亮 中国 山东 济南
济南市中心医院 邢春燕 中国 山东 济南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于 壮 中国 山东 青岛
临沂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 中国 山东 临沂
天津市肿瘤医院 黄鼎智 中国 天津 天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钟殿胜 中国 天津 天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阳 隽 中国 广东 广州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蔡绍曦 中国 广东 广州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李卫东 中国 广东 广州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李建国 中国 广东 广州
粤北人民医院 张国平 中国 广东 韶关
东莞市人民医院 贾 筠 中国 广东 东莞
福建省肿瘤医院 黄 诚 中国 福建 福州
河南省肿瘤医院 赵艳秋 中国 河南 郑州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樊青霞 中国 河南 郑州
河南省人民医院(肿瘤内科) 仓顺东 中国 河南 郑州
郑州人民医院 梅家转 中国 河南 郑州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刘春玲 中国 新疆 乌鲁木齐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温江院区) 罗 锋 中国 四川 成都
云南省肿瘤医院 赵光强 中国 云南 昆明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文庆莲 中国 四川 泸州
上海东方医院 郭忠良 中国 上海 上海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朱惠莉 中国 上海 上海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吴开良 中国 上海 上海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 王凯峰 中国 浙江 杭州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李 雯 中国 浙江 杭州
湖南省肿瘤医院 陈建华 中国 湖南 长沙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伍尤华 中国 湖南 衡阳
中国解放军武汉总医院 饶智国 中国 湖北 武汉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白春梅 中国 北京 北京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胡 毅 中国 北京 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安广宇 中国 北京 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李宝兰 中国 北京 北京
番禺中心医院 曹小龙 中国 广东 广州
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施劲东 中国 上海 上海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葛棣 中国 上海 上海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史永红 中国 福建 厦门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陈艳华 中国 湖南 衡阳
丽水人民医院 曹卓 中国 浙江 丽水
重庆市肿瘤医院 王东林 中国 重庆 重庆
湖北省肿瘤医院 欧武陵 中国 湖北 武汉
宝鸡市中心医院 耿熠 中国 陕西 宝鸡
四川省肿瘤医院 李娟 中国 四川 成都
柳州市人民医院 李竟长 中国 广西 柳州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张开贤 中国 山东 滕州
安徽省胸科医院 汪睿 中国 安徽 合肥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沈雄虎 中国 吉林 延边
烟台毓璜顶医院 孙萍 中国 山东 烟台
金华市中心医院 朱丹 中国 浙江 金华
邢台市人民医院 刘登湘 中国 河北 邢台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卢彦达 中国 海南 海口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伍钢 中国 湖北 武汉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林颖 中国 浙江 温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李文新 中国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苗满园 中国 陝西 咸阳
岳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周传意 中国 湖南 岳阳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 李青山 中国 河北 承德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贾钰铭 中国 四川 宜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院 朱玉龙 中国 新疆 乌鲁木齐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崔久嵬 中国 吉林 长春
临沂市中心医院 张佃富 中国 山东 临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江苏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17-11-29
江苏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12-21
江苏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3-2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12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520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8-01-25;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9-10-21;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