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潘立酮片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14074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精神分裂症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伊潘立酮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伊潘立酮片与利培酮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随机、双盲双模拟、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DH201002;V1.2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王杰
联系人座机
0538-892349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wangjie1130601@163.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天门大街西首
联系人邮编
271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以利培酮片为对照,评价伊潘立酮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18岁≤年龄<65岁,性别不限;
  • 按照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修订版(DSM-IV-TR)标准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 筛选期及基线时PANSS总分≥70;
  • 筛选期及基线时PANSS量表中以下项目评分至少2项≥4分:P1(妄想)、P3(幻觉行为)、P5(夸大)、P6(猜疑)、G9(不寻常思维内容);
  • 筛选期及基线时CGI-S≥4;
  • 研究开始前获得法定监护人和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 妊娠或哺乳期的妇女;妊娠试验阳性的育龄期妇女;在试验期间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 除精神分裂症外,患有其它符合DSM-IV-TR轴I诊断的精神疾病或精神发育迟滞患者;
  • 筛选前2年内规范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精神病药足量足疗程治疗,未能达到满意疗效者;
  • 既往使用过足量足疗程的伊潘立酮或利培酮治疗,疗效欠佳者;
  • 存在严重兴奋激越症状,或目前有明显自伤、自杀或伤人行为或倾向者;
  • 筛选前1年内曾诊断酒精或药物依赖(不包括咖啡因和尼古丁)者;
  • 既往有癫痫史(儿童发热惊厥史除外)者;
  • 既往有迟发性运动障碍或恶性综合征病史者;
  • 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例如与中枢神经系统有关的肿瘤及炎症、活动性癫痫发作、血管性疾病、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或者其它形式的痴呆、重症肌无力以及其他退行性病变。有智力低下病史或者严重头部损伤造成的持续性神经精神症状病史;
  • 患有严重的或不稳定的心血管、肝脏、血液、内分泌疾病或其它可能干扰试验评估疾病者;
  • 有恶性肿瘤病史或合并症者;
  • 筛选时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或既往有QTc间期延长病史者;或正在使用可延长QT间期药物者;
  • 筛选时卧位收缩期血压≤90mmHg,卧位舒张期血压≤60mmHg;
  • 不能吞咽口服药物;或患有活动性肠病、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慢性腹泻等疾病影响口服药物吸收者;
  • 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且目前处于疾病的急性期,或筛选时实验室结果ALT或AST>正常值范围上限2倍、Cr>正常值范围上限;
  • 基线前3个月曾应用注射长效抗精神病药或系统使用过氯氮平治疗;基线前应用过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和心境稳定剂且未经过清洗;
  • 筛选前60天以内接受过电休克疗法(ECT)治疗和系统性心理治疗的患者;
  • 对伊潘立酮或利培酮过敏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伊潘立酮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mg、2mg、4mg、6mg;口服;起始剂量为1mg,每日2次,从第2日开始逐日增加到2mg、4mg、6mg,每日2次。剂量可根据病人症状进行适当调整。用药时程:9周。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片;英文名:Risperidone Tablets;商品名:维思通;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mg;口服;起始剂量1mg,从第2日开始逐日增加到2mg、3mg,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用药时程:9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治疗结束时PANSS量表总分与基线相比的变化量。 治疗8周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有效率:治疗结束时PANSS减分率≥50%的病例比例; 治疗8周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治疗后8周BPRS量表(从PANSS量表获取)评分与基线相比的变化量; 治疗8周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治疗结束时PANSS-P、PANSS-N、PANSS-GP评分变化量; 治疗8周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治疗结束时CGI-S、CGI-I评分变化量 治疗8周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李艳丽,医学本科 副主任医师 13611216869 13611216869@139.com 北京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医院 100096 北京回龙观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回龙观医院 李艳丽 中国 北京 北京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蒙华庆 中国 重庆 重庆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石玉中 中国 河南 新乡
湖南省脑科医院 刘学军 中国 湖南 长沙
深圳市康宁医院 刘铁榜 中国 广州 深圳
天津市安定医院 王立娜 中国 天津 天津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李毅 中国 湖北 武汉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李乐华 中国 湖南 长沙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回龙观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6-04-06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60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6-05-1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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