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4735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结节性痒诊
试验通俗题目
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在结节性痒诊受试者中的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 MG-K10 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在结节性痒疹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 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MG-K10-PN-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4-09-1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蔡晓峰
联系人座机
021-51371305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xiaofeng.cai@mabgeek.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春晓路122弄34号5幢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评价 MG-K10 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在外用处方药治疗控制不充分或不建议使用外用处方药治疗的 PN 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 ICF,且能遵守方案要求全部访视以及研究相关程序;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须 ≥ 18 周岁且 ≤ 80 周岁,男女均可;
  • 筛选时由皮肤科医生诊断为 PN 的时间 ≥ 3 个月
  • 筛选时过去 24 h WI-NRS≥7 分;基线访视前一周 WI-NRS评分周平均值≥ 7 分;
  • 在筛选期和随机时,患者的双腿、和/或者双臂和/或躯干总共必须存在至少 20 个 PN 病灶; 注:患者四肢需有双侧对称病变;且需要至少两个身体表面区域存在病变。
  • 筛选前 6 个月内接受过至少 2 周中效及中效以上强度外用皮质类固醇 TCS 治疗且疗效不充分或医学上不建议使用 TCS; 注:如果患者接受≥14 天或处方建议的最长持续时间(以短者为准)的中效及中效以上强度(±TCI)治疗方案,但仍无法达到和/或维持缓解且疾病活动度较低(如 IGA PN-S≤2 [≤19 个结节]),可考虑为疗效不充分,最终由研究者结合受试者具体情况判断。
  • 随机前已至少连续 7 天涂用稳定剂量外用润肤剂(保湿剂)至少 5 天;
  • 无生育潜力或育龄期女性及其男性伴侣和男性受试者及其女性伴侣,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用药结束后 6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案
排除标准
  • 药物(如阿片类药物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导致的 PN 或继发于神经或精神疾病等医疗状况的 PN(如感觉异常痛、肱桡瘙痒、神经性抓痒、强迫症和寄生虫病妄想)
  • 有明显心、肺、胃肠道、肝、肾、血液、神经和心理疾病的,且病情不稳定或未能得到很好控制者,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
  • 既往或筛选时存在精神疾病或因精神疾病住院;
  • 筛选访视前 2 周内患有需要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者抗真菌药治疗的全身性急慢性感染,或者筛选前 2 周内患有单纯疱疹感染,或者筛选前 1 周内患有浅表皮肤感染;(注:感染消退后,可重新对该患者进行筛选,仅限一次);
  • 患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眼部疾病患者,如既往有特应性角结膜炎病史且累及角膜;如果研究者不能判断时,需请眼科医生进行诊断
  • 对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 受试者存在以下情况: a) 随机前 6 个月内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b) 随机前 3 个月内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使用生物制剂者; c)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系统性糖皮质激素、系统性免疫抑制疗法/免疫调节; d)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病灶内注射激素、冷冻疗法、光疗; e)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纳曲酮或其他阿片拮抗剂、加巴喷丁、普瑞巴林; f)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过具有治疗PN 作用的口服中药/草药者,或随机前 1 周内使用过具有治疗 PN 作用的外用中药/草药者; g) 随机前 2 周内接受过外用药物治疗 h) 对于筛选前 2 周内稳定使用弱效或中效 TCS/TCI 治疗的患者,随机前 7 天内使用弱效或中效 TCS/TCI 治疗少于 6 天或未稳定使用 ; i)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过复方甘草酸苷类的药物; j) 筛选前 3 个月内开始使用以下治疗或改变以下治疗的剂量,或预期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将改变以下治疗的剂量: 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 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
  • 筛选期间开始使用处方保湿润肤剂或含有活性成分的保湿润肤剂(如含神经酰胺、透明质酸、尿素或丝聚蛋白降解产物的尿素霜,维 E 尿素霜等)(如果在筛选前已使用,且使用剂量及频率稳定,可以在研究期间继续使用(不得改变剂量及频率)
  •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出现以下任何一项异常: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 1.2×109/L; b) 总胆红素、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2×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 c) 肌酐 > 2 ×ULN,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 d) 血小板计数 < 75 ×109/L; e) 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12)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出现以下任何一项异常: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 1.2×109/L; b) 总胆红素、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2×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 c) 肌酐 > 2 ×ULN,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 d) 血小板计数 < 75 ×109/L; e) 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12)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出现以下任何一项异常: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 1.2×109/L; b) 总胆红素、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2×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 c) 肌酐 > 2 ×ULN,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 d) 血小板计数 < 75 ×109/L; e) 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 乙肝五项中 HBsAg 阳性(HBsAg 阴性但 HBcAb 阳性时,则需要加做 HBV-DNA 定量检查,HBV-DNA 检测结果≥各中心参考值上限或需要抗病毒治疗的患者不符合参与研究的条件);丙肝抗体阳性(若丙肝抗体阳性,应进行HCV- RNA 确认,HCV-RNA 检测结果≥各中心参考值上限或需要抗病毒治疗的患者不符合参与研究的条件);梅毒螺旋抗体(Treponema Pallidum Antibody,TP-Ab)阳性者,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阴性者除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抗体阳性者;
  • 筛选时 12-导联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异常,且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该异常具有临床意义并且可能会给受试者参与本研究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例如,Fridericia校正 QT 间期 > 500 msec,公式详见附录 2:QTcF 和 RR的计算公式);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随机前 3 个月内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种活疫苗者
  • 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者,包括住院手术和日间门诊手术;
  • 确诊活动性寄生虫感染;疑似寄生虫感染或有感染高风险,除非随机化前,临床评估和(必要时)实验室评估已排除活动性感染;
  • 有活动性结核病的证据,或者以前曾经有活动性结核病证据而且没有接受过适当的有记录的治疗;筛选前的 3 个月内/筛选期内胸部 X 线(正位和侧位)检查或胸部 CT 等检查提示存在活动性结核感染;
  • 筛选前 12 周内(小分子药物为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研究(包括药物和器械等临床研究)并使用了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者(以末次使用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的时间计算);
  •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的受试者;
  • 已知或疑似存在免疫缺陷( 即使感染已消退, 也应排除),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病史(例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和曲霉病);或者有不寻常的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感染;
  •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因素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安慰剂
剂型:注射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试验组第 24 周 WI-NRS 周平均值较基线改善(降低) ≥ 4 分的受试者比例。 24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 24 周 研 究 者 总 体 疾 病 分 期 评 估 为 0/1 分的受试者比例; 24周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 WI-NRS 周平均值较基线降低 ≥ 4 的受试者比例 除24周外其他访视点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 WI-NRS 周平均值相对于基线的绝对值和百分比变化; 各访视点 有效性指标
基线到第 24 周至对瘙痒起效的时间(比较 WI-NRS 周平均值较基线降低≥4 分的受试者比例,与安慰剂组的差异首次出现 p<0.05); 24周 有效性指标
基线到第 24 周至对瘙痒持续起效的时间 24周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 IGA PN-S 为 0/1 分的受试者比例; 各访视点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 IGA PN-S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各访视点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研究者总体疾病活动评估为 0/1 分的受试者比例; 各访视点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 IGA PN-A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各访视点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 WI-NRS 周平均值较基线改善(降低) ≥ 4 分且 IGA PN-S 为 0/1 分的受试者比例; 各访视点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 DLQI)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各访视点 有效性指标
各评价访视点医院焦虑抑郁量表(HADS)。 各访视点 安全性指标
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 TreatmentEmergent Adverse Events, TEAE)、严重不良事件( SeriousAdverse Event, SAE),实验室检查异常等; 整个研究周期 安全性指标
PK: Ctrough(谷浓度)随时间的变化; 整个研究周期 安全性指标
PD:给药前后生物标志物的变化情况; 整个研究周期 安全性指标
免疫原性: MG-K10 的抗药抗体( Anit-Drug Antibodies, ADA)发生情况。 整个研究周期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张建中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8001315877 Rmzjz@126.com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10003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张建中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慈超 中国 安徽省 芜湖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粟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宁波市第二医院 王金燕 中国 浙江省 宁波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杨文林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赵敏 中国 辽宁省 盘锦市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吴黎明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梁雄安 中国 海南省 海口市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丁杨峰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满孝勇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魏爱华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李颖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济南市中心医院 王丽华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4-10-2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6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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