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3258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HL2300119
适应症
失眠障碍
试验通俗题目
Daridorexant在患有失眠性障碍的中国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成年和老年失眠障碍患者中评价50mg Daridorexant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IM0808-3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2
版本日期
2023-07-3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杨晓鹰
联系人座机
010-65212241
联系人手机号
18611125488
联系人Email
yangxiaoying@simcere.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38层
联系人邮编
100022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50 mg Daridorexant对失眠障碍患者经多导睡眠监测(PSG)测定的客观睡眠参数入睡后清醒时间(WASO)(睡眠维持指标)的疗效。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50 mg Daridorexant对失眠障碍患者主观睡眠参数总睡眠时间(sTST)(睡眠时长指标)和经PSG测定的客观睡眠参数睡眠潜伏期(LPS)(睡眠潜伏期指标)的疗效。
其他研究目的:
评价50 mg Daridorexant对失眠障碍患者主观睡眠参数入睡后清醒时间(sWASO)(睡眠维持指标)和主观睡眠潜伏期(sLSO)(睡眠潜伏期指标)和经PSG测定的客观睡眠参数总睡眠时间(TST)(睡眠时长指标)的疗效等。
评价失眠障碍患者服药后的血浆浓度。
探索性目的:
探索50mg Daridorexant对失眠障碍受试者健康状态量表EQ-5D-5L的影响。
评价暴露-反应关系。
安全性目的:
评估治疗期间和治疗终止后Daridorexant在失眠障碍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在任何研究规定的程序开始前签署了知情同意。
- 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75岁。
- 根据DSM-5标准,失眠障碍定义如下: 3.1.主诉是对睡眠时间或者睡眠质量不满意,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症状: 3.1.1. 入睡困难。 3.1.2. 睡眠维持困难,特征是频繁觉醒或醒来后难以再次入睡。 3.1.3. 早醒,且醒后不能再次入睡。 3.2. 睡眠障碍给受试者带来具有临床意义的压力或者困扰,造成社交、职业、教育、学术、行为或其他重要方面的机能受损。 3.3. 尽管有充足的睡眠机会,仍出现睡眠困难。 3.4. 出现的失眠无法通过另一种睡眠-觉醒障碍(如发作性睡病、呼吸相关性睡眠障碍、昼夜节律性睡眠-觉醒障碍、异睡症)更好地解释,且并非仅发生于这种睡眠-觉醒障碍。 3.5. 出现的失眠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如滥用药物、药物治疗)。 3.6. 共存的精神障碍和医学疾病无法充分解释失眠的主要主诉。 3.7. 根据自述病史,在访视1前至少3个月内每周至少3晚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3.7.1. 入睡时间≥30 min,并且 3.7.2. 入睡后清醒时间≥30 min,并且 3.7.3. 主观的总睡眠时间(sTST)≤6.5 h
- ISI评分≥15。
- 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理解研究要求,且经研究者判断对人、地点、时间和情况具有警觉性和定向性,有能力完成临床研究。
- 根据访视3和访视4之间在家中完成的电子日记的报告信息,7晚中至少有3晚符合以下所有睡眠参数标准: 6.1. 入睡时间≥30 min,并且 6.2. 入睡后清醒时间≥30 min,并且 6.3. sTST≤6.5 h
- 根据访视3和访视4之间完成的电子日记信息,通常的就寝时间为20:30至00:30。
- 根据访视3和访视4之间完成的电子日记信息,常规卧床时间为6-9 h。
- 在访视4时进行的2晚PSG监测符合以下所有睡眠参数标准: 9.1. 平均入睡潜伏期(LPS)≥20 min(两晚均未<15 min) 9.2. 平均入睡后清醒时间(WASO)≥30 min(两晚均未<20 min) 9.3. 平均总睡眠时间(TST)<420 min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0.1. 血清妊娠试验阴性(访视1)。 10.2. 尿妊娠试验阴性(访视3、访视5)。
- 女性和男性受试者愿意从筛选访视至末次双盲研究治疗后至少30天内使用方案要求的避孕措施,并且此期间内不计划怀孕、或者捐献精子/卵子。对于下列无生育能力者无避孕要求:已行绝育手术(手术于给药前至少1个月进行),或绝经后的女性(自然绝经≥12个月的女性,≥50岁,排除妊娠及其他可能导致闭经的疾病后,可临床诊断为绝经;对于< 50岁的女性患者,需要结合促卵泡激素水平判断是否绝经)。
排除标准
- 具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史,或任何睡眠相关的呼吸障碍病史,例如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 若受试者接受认知行为治疗(CBT),仅当CBT治疗在访视4前至少1个月开始,且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继续接受CBT时,才允许其采用CBT治疗。
- 自述日常日间小睡≥1 h/天,并且≥3天/周。
- 经简明国际神经精神障碍访谈检查(MINI)诊断或需要药物治疗的急性或不稳定精神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焦虑障碍、抑郁症、双相障碍、精神分裂症、强迫症或抑郁状态)。注意:有抑郁症病史但在签署知情同意时无任何症状且不需要治疗的受试者可参加研究。
- ≥50岁的受试者,简明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评分)<25分。
- 筛选访视前2周内有倒夜班,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倒夜班。
- 筛选访视前2周内有跨越≥3个时区旅行,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跨越≥3个时区旅行。
- 访视1前2周或相应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至研究治疗结束(即安慰剂导出期结束)后24 h,禁用具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活性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物和草药。
- 筛选访视前2年内诊断为酒精或药物滥用障碍,或不能保证至少连续3天不饮酒。
- 大量吸烟(每天至少一包,或不能保证夜间不吸烟)。
- 咖啡因摄入量≥600 mg/天,或下午4点后摄入任何含咖啡因食物或饮品。
- 访视1前4周内和整个治疗期使用中药预防或治疗睡眠障碍。
- 访视1前3个月内接受过另一种试验药物治疗,既往接受过Daridorexant(或者其他食欲素受体拮抗剂,比如Lemborexant或YZJ-1139等)治疗,或既往在任何涉及Daridorexant的试验中接受过随机化。
- 已知对与研究药物同类的药物或研究药物制剂中的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或存在禁忌。
- 在访视3前至少1周内至研究治疗结束(即安慰剂导出期结束),不能或不愿意停止中效/强效CYP3A4抑制剂或中效/强效CYP3A4诱导剂治疗。
- 在访视3前至少1周内至研究治疗结束(即安慰剂导出期结束),不能或不愿意停止食用葡萄柚、苦橙,或这些水果的果汁。
- QT间期(QTcF)延长至大于450 ms。如果首次心电图记录显示QTcF大于450 ms,则需至少在30分钟后进行另外两次心电图记录,3次QTcF取平均值判定(QTcF计算公式见11.5附录)
- 周期性肢体运动伴觉醒指数(PLMAI) ≥15/h(在第一个 PSG 夜晚评估)、不宁腿综合征、昼夜节律性睡眠障碍、 REM 睡眠行为障碍或发作性睡病。
- 第一个 PSG 夜晚的评估显示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HI) ≥15/h(根据美国睡眠医学会标准), 或者发生伴有经指脉氧测得的氧饱和度下降 SpO2<80%的相关事件。
- 既往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如Child-Pugh分级B或C)。详见11.6附录。
- 访视3到访视4电子日记完成不足70%,或者在此次访视的前7天有至少3天未完成电子日记。
- 访视3到访视4研究服用研究药物(安慰剂)不足80%。
- 存在以下任何与自杀相关的状况: 筛选期,有计划或无计划的任何自杀想法;即对终生(访视1)和访视(访视2、3、4和5)版本C-SSRS©自杀意念部分的问题4或问题5回答“是”。 终生既往C-SSRS©(访视1)自杀行为部分显示有自杀企图史。
- 新冠检测阳性(抗原检测,或者核酸检测)。
-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
- 尿液药物检测阳性,或通过呼气检测仪检测到呼气中存在酒精。
- 存在不稳定的疾病/重大疾病/急性疾病,或者在筛选访视前1个月内出现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干扰研究评估的显著ECG结果、血液学或生化检测结果、甲状腺功能或凝血功能异常。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盐酸daridorexant片
|
剂型:片剂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
剂型:片剂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第1个月末(访视7时2晚)经多导睡眠监测(PSG)测定的客观入睡后清醒时间( WASO,2晚的平均值)较基线(访视4时2晚的平均值)的变化 | 接受治疗 1 个月后的最后两晚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第1个月最后7天(访视7前7天)经睡眠日记评估的主观总睡眠时间( sTST,7天的平均值)较基线(访视4前7天的平均值)的变化。 | 接受治疗 1 个月后的最后 7 晚 | 有效性指标 |
第1个月末(访视7时2晚)经PSG测定的客观睡眠潜伏期(LPS,2晚的平均值)较基线(访视4时2晚的平均值)的变化。 | 接受治疗 1 个月后的最后两晚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王玉平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10-83198277 | wangyuping01@sina.cn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 | 100053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 王玉平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马芹颖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唐吉友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重庆市中医院 | 李陈渝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德阳市人民医院 | 刘平 | 中国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 徐巧绒 | 中国 | 陕西省 | 延安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 王菡侨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南京脑科医院 | 谢世平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徐丽君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杜敢琴 | 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 王健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天津市人民医院 | 张美云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泰安市中心医院 | 刘运林 | 中国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林永忠 | 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王赞 | 中国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北京回龙观医院 | 陈景旭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张斌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于欢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李忻蓉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潘集阳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刘春风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肖莉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 苑成梅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欧琼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林其昌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 张卫华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天津市安定医院 | 张新军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沈璐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陈涛 | 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毛洪京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吴君仓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姜彦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王蓓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7-20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8-23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08-2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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