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BAT7111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5180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 BAT7111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注射用 BAT7111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临床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BAT-7111-001-CR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5-04-0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胡喜珍
联系人座机
020-32203220
联系人手机号
15802510972
联系人Email
xzhu@bio-ther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国际生物岛螺旋二路18号
联系人邮编
510005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Ⅰ期研究: ①评估注射用 BAT7111 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②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并为 II 期或后续临床研究提供推荐剂量(RP2D)及合理的给药方案; Ⅱ期研究: · 进一步评估注射用 BAT7111 在晚期实体瘤中的安全性与耐受性,为后续研究确定优化的 RP2D 及给药方案; · 初步评估注射用 BAT7111 在晚期实体瘤中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 Ⅰ期研究: ①评价注射用BAT7111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②评价注射用 BAT7111 的免疫原性; ③初步评价注射用 BAT7111 的抗肿瘤疗效; ④初步评价注射用 BAT7111 的药效学特性。 Ⅱ期研究: · 进一步探索注射用 BAT7111 在晚期实体瘤中的临床疗效; · 进一步评价注射用 BAT7111 在晚期实体瘤中的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的 PK 特征; · 进一步评价注射用 BAT7111 的免疫原性; · 评价注射用 BAT7111 的药效学特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周岁且≤75 周岁,男女不限
  • 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3 个月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要求为 0 或 1
  • 经细胞学或病理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或因药物毒性不耐受 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Ⅱ期阶段将基于 I 期阶段性数据进一步确定具体纳 入的瘤种及前线治疗要求)
  • 剂量递增阶段须有可评价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须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 的肿瘤病灶(参照 RECIST 1.1 标准)
  • 具备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 同意提供既往肿瘤组织 PD-L1 表达水平检测结果(如有)
  • 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尿妊娠试验阴性并且 愿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节育/避孕方法防止 妊娠。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6 个月内,采取有 效的避孕方法;绝经后的妇女必须闭经至少 12 个月才被认为不具备生育能力;
  • 能够自愿签署 ICF 并理解研究内容,愿意遵循和完成所有要求的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 既往曾接受过任何抗 4-1BB 抗体或同类型靶点疗法的治疗
  • 至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 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及腹腔灌注化疗、肿瘤栓塞术或介入化疗,除外以 下几项: ①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 ②口服氟 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 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③具有明确抗肿瘤作用的中药/中成药、免疫调节作 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等)系统治疗为首次使用 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 正在参与或在此研究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曾参加过试验性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 性临床研究者不能纳入;在干预性研究的生存随访阶段,如首次给药距离前 一项研究结束(末次给药)时间满足上述排除标准第 2 条者可纳入
  • 筛选前 4 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接种活/减毒疫苗以及 mRNA 疫苗
  • 孕期或哺乳期女性
  • 既往抗肿瘤治疗所致 AE,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仍> 1 级(基于 CTCAE v5.0)者(但如脱发、疲劳等经研究者基于临床实际情况判断无法恢复至≤1 级 并将长期处于稳定状态的 AE 除外, 2 级外周神经毒性除外,经激素替代治疗 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除外)
  • 既往出现过≥3 级 irAE 或曾因任何级别的 irAE 而永久终止免疫治疗者
  •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出现相关症状者、脑膜转移或 既往有癫痫史者须排除。 注: 经针对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治疗(如颅内放疗 等) 后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果临床控制良好可考虑入组,定义为: 1)首次 给药前曾接受针对脑转移的治疗且神经功能稳定≥4 周, 2)筛选期的 MRI (增强扫描)检查确定较既往末次检查(至少≥4 周前)无脑转移进展的证 据, 3)在首次给药前停用抗癫痫和糖皮质激素治疗≥2 周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 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术后尚存在未愈合伤口、溃疡或骨折等未充分恢复 者,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的患者
  • 具有组织或器官移植史者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的患者,包括但不局限于需要住院治疗的 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排除首次给药前伴有活动性感染的患 者
  •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
  • 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对于非活动性乙肝(HBsAg 阳性和/或抗 HBc 阳性的受 试者,须进一步检测 HBV DNA,其滴度须低于研究中心的检测下限),且当 前未接受持续抗病毒治疗的受试者可纳入。注:对于符合入组条件的 HBsAg 阳性者,研究者须考虑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 1 周启动抗病毒治疗
  • 活动性的 HCV 感染患者(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 未经治疗或正在治疗的结核病患者,包括但不仅限于肺结核;经规范抗结核 治疗并经研究者确认已治愈者可纳入;
  • 已知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以及 对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份曾发生过≥3 级过敏反应者
  •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的患者(不包括白癜 风、可使用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的甲状腺疾病、 1 型糖尿病患者)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1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①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②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首次给药前 1 年内存在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针对肿瘤 免疫治疗所导致的免疫相关性肺炎应参考排除标准第 7 条)或当前存在间质性肺疾病的患者
  • 存在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①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 (NYHA)为 II 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或 LVEF<50%; ②有严重的心脏节律 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 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③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 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④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本方案 定义为虽然采用抗高血压治疗,但治疗后仍收缩压>150mmHg 和/或舒张压 >100mmHg,且经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
  • 存在下列血栓形成或出血风险者: a. 在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 b. 在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发生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或需要输血、内镜或 手术治疗的 3 或 4 级胃肠道/静脉曲张出血事件; c. 研究者认为未来具有较高出血或血栓形成风险的其他疾病
  • 入组前 6 个月内存在活动性胃溃疡、胃肠穿孔/瘘管形成、胃肠造瘘、气管或 消化道支架植入、门静脉高压或癌栓形成、肿瘤侵犯重要脏器(如大血管、 气管、食道、脊髓)等
  •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并被认为会影响本研究依从性的患者
  • 除入组研究时所患的肿瘤外,在首次给药前 3 年内存在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 (不排除局部已治愈的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乳腺原位 癌等)
  • 目前存在浆膜腔积液(包括腹盆腔、胸腔、心包腔等)需要引流者;对于近 期进行过浆膜腔积液引流者,研究者须谨慎判断当前不需要临床干预者方能 入组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AT7111
剂型:块状疏松体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Ⅰ期阶段: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等 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Ⅱ期阶段: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等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Ⅰ期阶段:(PK参数)单次或多次给药的Cmax 、 Tmax等 在治疗期间(前 6 个治疗周期)的规定时间点及末次给 药 30 天 有效性指标
Ⅰ期阶段:疗 效 指 标 : 客 观 缓 解 率 ( ORR ) 、 缓 解 持 续 时 间 ( DOR )等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Ⅰ期阶段:抗药抗体(ADA)及中和抗体(NAb)阳性率及滴度 前 6 次给药时的每次给药前、末次给药 30 天时 有效性指标
Ⅱ期阶段:PFS、DoR、DCR、OS 筛选期、首次给药后至 24 周内 有效性指标
Ⅰ期阶段:肿瘤组织既往 PD-L1 表达水平与疗效的相关性;外周血细胞因子水平变化与疗效及安全性的相关性 筛选期、首次给药后至 12 周内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Ⅱ期阶段:单次及多次给药下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在治疗期间(前 6 个治疗周期)的规定时间点及末次给 药 30 天 有效性指标
Ⅱ期阶段:ADA/ Nab 的阳性率以及滴度 前 6 次给药时的每次给药前、末次给药 30 天时 有效性指标
Ⅱ期阶段:肿瘤组织既往 PD-L1 表达水平与 疗效的相关性;外周血细胞因子水平变化与疗效及安全性的相关性 筛选期、首次给药后至 24 周内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邬麟 博士 主任医师 13170419973 wulin-calf@vip.163.com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283号 410000 湖南省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邬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宋正波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刘安文、李剑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湖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5-04-16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7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5-07-1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5-08-0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