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H0968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251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HER2 表达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及胃癌
试验通俗题目
评估 IAH0968 联合或不联合 CAPEOX 方案用于 HER2 表达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及胃癌的 II/III 期临床研究(注:目前为II期阶段)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 IAH0968 联合或不联合 CAPEOX 方案用于 HER2 表达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及胃癌的 II/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IAH0968-203
方案最近版本号
1.1
版本日期
2024-05-0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徐铁
联系人座机
025-85666030
联系人手机号
18036618680
联系人Email
xutie@sunho-bio.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5号
联系人邮编
21004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II期:评估 IAH0968 联合或不联合 CAPEOX 方案在未经系统治疗的 HER2 表达的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或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或 HER2 低表达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联合治疗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III 期:依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通过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估IAH0968 联合 CAPEOX 方案对比曲妥珠单抗联合 CAPEOX 方案在 HER2 阳性晚期/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II 期:评估 IAH0968 在联合或不联合 CAPEOX 方案时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免疫原性及联合治疗方案的初步有效性。III 期:评估 IAH0968 联合 CAPEOX 方案在 HER2 阳性晚期/转移性胃癌(包括胃- 食管结合部腺癌)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免疫原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仅 II 期队列1、III 期:具有经病理组织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既往未接受过针对 GC 的系统性(包括全身化疗、分子靶向药物治疗、生物治疗以及其他研究治疗用药)抗肿瘤治疗(已接受辅助化疗>6 个月,且证明疾病进展除外)的患者;通过免疫组织化学(IHC)染色和/或荧光原位杂交(FISH)证明为 HER2 阳性(IHC 3+,或 IHC2+且FISH +)。
  • 仅 II 期队列 2:具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通过免疫组织化学(IHC)染色和/或荧光原位杂交(FISH)证明为 HER2 低表达(IHC 2+且 FISH-,或 IHC 1+)。
  • 仅 II 期队列 3:具有经病理组织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或结直肠癌,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包括全身化疗、分子靶向药物治疗、生物治疗以及其他研究治疗用药)抗肿瘤治疗(已接受辅助化疗>6 个月,且证明疾病进展除外),KRAS、NRAS 和 BRAF 基因均为野生型的患者(仅 mCRC);通过免疫组织化学(IHC)染色和/或荧光原位杂交(FISH)证明为 HER2 低表达(IHC 2+且 FISH-,或 IHC 1+)。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 0~1 分。
  • 预计生存期≥3 个月。
  • 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 血液系统(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90×10^9/L,血红蛋白(HGB)≥90g/L; 2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ULN),Gilbert 综合征除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0 倍 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则需 AST 和 ALT≤5.0 倍 ULN 且总胆红素≤3.0 倍 ULN; 3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 倍 ULN;若肌酐>1.5 倍 ULN 时则需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4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倍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则需 INR 和 APTT≤2.5 倍 ULN。
  •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6 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仅 II 期队列 2: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下几项除外: 1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 2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3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NCI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或入选标准的相关规定(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已知对任何抗体类药物有超敏反应(NCI CTCAE 5.0 等级评价≥3 级),或对研究药物及 CAPEOX 方案活性成分或非活性辅料有超敏反应.
  • 已确诊的错配修复缺陷(dMMR)或高微卫星不稳定性(MSI-H)实体瘤(未知MSI/MMR 状态除外)。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重大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剂量的同类药物),但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8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活疫苗。
  •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
  •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
  • 具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 阳性或大于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或大于正常值上限)。
  • 具有严重且不可控的肺部疾病(重症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病等)。
  •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2 经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均值>470 ms; 3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4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的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5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I 型糖尿病、白癜风、已治愈的儿童特应性皮炎、不需要全身治疗的银屑病(过去 2 年内)等除外。
  • 研究给药开始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以下情况除外:经治疗后可预期痊愈的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定于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 存在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具有精神障碍或依从性差。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 本临床研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IAH0968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I 期:安全性和耐受性。 从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起至受试者发生任何终点事件 安全性指标
III 期:PFS。 每 6 周对受试者进行的肿瘤评估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I 期:药代动力学参数;ADA发生率;ORR、DCR、PFS 及 OS 从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起至受试者发生任何终点事件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II 期:药代动力学参数;ADA发生率;ORR、DCR 及 OS;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情况等 每 6 周对受试者进行的肿瘤评估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王振宁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98891377 JOSIEON826@sina.cn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110002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曲秀娟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604031355 qu_xiujuan@hotmail.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110002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王振宁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曲秀娟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临床医学研究专业委员会 同意 2024-07-02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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