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4027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
试验通俗题目
971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的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971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36周、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Ⅲ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971-III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辛现良
联系人座机
021-50504988-701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xinxianliang@green-valley.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牛顿路421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明确971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971对整体临床印象、日常生活功能和精神行为症状的疗效;评价971对脑葡萄糖代谢率FDG-PET的影响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50岁(最小年龄)至
8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年龄50-85岁(含50和85岁),性别不限;
- 符合美国国立神经病学、语言障碍和卒中研究所-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疾病协会(NINCDS-ADRDA)的很可能AD的诊断标准(1984);
- 病情程度为轻、中度的患者,即简易智力状态检查量表(MMSE)总分:11分≤MMSE总分≤26分(小学文化程度受试者11分≤MMSE总分≤22分);如果基线期与筛选期比较,受试者MMSE评分升高或降低>2分,研究者应再次复核受试者的诊断之后决定患者是否适宜入组;
- 哈金斯基缺血量表(HIS)总分≤4分;
-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17项版(HAMD)总分≤10分;
- 记忆减退至少12个月,并有进行性加重趋势;
- 筛选时必须做头颅MRI平扫和斜冠状位海马扫描检查:直径大于2cm的梗死灶少于或等于2个,无关键部位如丘脑、海马、内嗅皮质、旁嗅皮质、角回、皮质和皮质下其他灰质核团的梗死灶,MRI显示阿尔茨海默病的可能性最大(内侧颞叶萎缩视觉评定量表MTA分级为2级或更高);如患者可提供在筛选前6个月内在本院或其他三甲医院拍摄的符合方案要求的头部MRI片,经影像复核小组认定可作为入组依据,则可不必重复拍摄;
- 神经系统检查没有明显体征;
- 女性患者为绝经妇女(绝经≥24周)、或实施了外科绝育手术、或育龄女性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女性或者绝经时间短于24周的患者必须在筛选期做尿妊娠实验,结果须为阴性;
- 受试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照料者,或者至少能够与照料者频繁联系(每周至少4日,每日至少2小时),照料者将帮助患者参与研究全过程。照料者必须陪伴受试者参加研究访视,并且必须与受试者有充分的互动与交流,以便为CIBIC-plus、ADCS-ADL、NPI等量表评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 受试者为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能力完成方案规定的认知能力测定和其他测试;
- 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筛选时,MRI检查显示显著局灶性病变:直径大于2 cm的梗死灶大于2个,存在关键部位如丘脑、海马、内嗅皮质、旁嗅皮质、角回、皮质和皮质下其他灰质核团的梗死灶;脑白质损害Fazekas Scale分级≥3;
- 其他原因引起的痴呆:血管性痴呆、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艾滋病、梅毒等)、克-雅氏病、亨廷顿舞蹈症和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脑外伤性痴呆、其他理化因素(如药物中毒、酒精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重要的躯体疾病(如肝性脑病、肺性脑病等)、颅内占位性病变(如硬膜下血肿、脑肿瘤)、内分泌系统病变(如甲状腺疾病、甲状旁腺疾病)以及维生素缺乏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痴呆;
- 曾患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中风、视神经脊髓炎、帕金森病、癫痫等);
- 精神病患者,根据DSM-IV-TR标准,包括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疾病,双相情感障碍,重性抑郁或谵妄;
- 存在异常实验室指标:肝功能( ALT、 AST)超过正常范围上限1.5倍,Cr 超过正常范围上限1.5倍,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血红蛋白小于研究中心实验室正常范围下限,空腹血糖值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1.5 倍;
- 筛查时收缩压≥160mmHg或<90mmHg,或舒张压≥100mmHg或<60mmHg;
- 有不稳定或严重的心、肺、肝、肾、造血系统疾病(包括不稳定心绞痛、不能控制的哮喘、活动性胃出血、癌症等),休息10分钟后静息心率<55次/分钟,存在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心电图异常;
- 存在不可纠正的视、听障碍不能完成神经心理测验和量表评定;
- 目前正使用且不能停用治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者;
- 筛选前3周内使用过肝素、藻酸双酯钠及甘糖酯;
- 在试验过程中不能按照处方服用试验药物,或者出现过不按处方服药的情况,或存在不遵守试验要求服药的可能;
- 酒精滥用或药物滥用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参加本研究药物Ⅱ期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 本研究筛查访视前3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非药物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或本研究期间计划参加其它临床试验;
- 研究人员认为该受试者不可能完成本研究;
- 受试者为参加研究的研究者及直系亲属、昆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或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的雇员及直系亲属。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971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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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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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971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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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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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971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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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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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971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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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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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971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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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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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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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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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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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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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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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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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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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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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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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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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粒;口服,每日2次,一次3粒,早晚各一次,两次服药间隔8小时以上;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3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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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认知功能的改善:双盲治疗期阿尔茨海默病评价量表—认知部分(ADAS-cog/12项)评分与基线评分比较差值的组间差异。 | 36周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整体评价:双盲治疗期临床医师通过面谈对变化的印象评估量表(CIBIC-plus)评分与基线评分比较差值的组间差异; | 36周 | 有效性指标 |
日常生活功能的改善:双盲治疗期日常生活功能量表(ADCS-ADL)评分与基线评分比较差值的组间差异; | 36周 | 有效性指标 |
神经精神行为的改善:双盲治疗期神经精神症状问卷(NPI)评分与基线评分比较差值的组间差异; | 36周 | 有效性指标 |
神经影像学变化:双盲治疗24周后FDG-PET感兴趣区脑葡萄糖代谢率与基线代谢率比较差值的组间差异。 | 24周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有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肖世富 | 主任医师 | 13818246156 | xiaoshifu@msn.com | 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 | 200030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 |
张振馨 | 主任医师 | 13439539780 | heying13439539780@163.com |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帅府1号 | 10073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 肖世富 | 中国 | 上海 | 上海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张振馨 | 中国 | 北京 | 北京市 |
上海市同济医院 | 吴文源 | 中国 | 上海 | 上海市 |
上海长征医院 | 赵忠新 | 中国 | 上海 | 上海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陈生弟 | 中国 | 上海 | 上海市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陈伟贤 | 中国 | 江苏 | 南京市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程 焱 | 中国 | 天津 | 天津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 | 彭 英 | 中国 | 广东 | 广州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况伟宏 | 中国 | 四川 | 成都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陈 炜 | 中国 | 浙江 | 杭州市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章军建 | 中国 | 湖北 | 武汉市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焉传祝 | 中国 | 山东 | 济南市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何金彩 | 中国 | 浙江 | 温州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刘春风 | 中国 | 江苏 | 苏州市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晏 勇 | 中国 | 重庆 | 重庆市 |
天津市环湖医院 | 纪勇/周玉颖 | 中国 | 天津 | 天津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洪 震 | 中国 | 上海 | 上海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李焰生 | 中国 | 上海 | 上海市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吴云成 | 中国 | 上海 | 上海市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 刘晓伟 | 中国 | 江苏 | 无锡市 |
山东省立医院 | 杜怡峰 | 中国 | 山东 | 济南市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潘小平 | 中国 | 广东 | 广州市 |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 徐 俊 | 中国 | 江苏 | 扬州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王鲁宁 | 中国 | 北京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 毛佩贤 | 中国 | 北京 | 北京市 |
北京医院 | 陈海波 | 中国 | 北京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 陈彪 | 中国 | 北京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樊东升 | 中国 | 北京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张巍 | 中国 | 北京 | 北京市 |
中日友好医院 | 彭丹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市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屈秋民 | 中国 | 陕西 | 西安市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叶钦勇 | 中国 | 福建 | 福州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沈璐 | 中国 | 湖南 | 长沙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罗本燕 | 中国 | 浙江 | 杭州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4-03-18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同意 | 2014-06-11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8-08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10-18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06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818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4-04-01;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8-07-12;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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