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美替尼片|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171293
相关登记号
CTR20200015,CTR20170161,CTR20190900,CTR20202582,CTR20191837,CTR20212168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SCC244的Ia/Ib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SCC244 在具有c-Met 改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CC244-104
方案最近版本号
6.0
版本日期
2021-07-1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王楚楚
联系人座机
021-20568972
联系人手机号
13608055673
联系人Email
chuchu.wang@haihe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865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Ia期:确定SCC244单药治疗c-Met改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MTD/BED以及Ib期研究推荐剂量(RPIbD)Ib期:在具有明确c-Met改变的晚期实体瘤如肝细胞癌(HCC)和胆道肿瘤(BTC),包括胆囊癌、肝内胆管癌及肝外胆管癌等选定肿瘤患者中,初步评估SCC244疗效。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充分了解本研究,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寿命≥12 周。
  • Ia期、Ib期队列1: 入组标准治疗方案失败或没有标准治疗的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Ib期队列2: a) 入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非小细胞肺癌;肿瘤学分期为IIIb/IIIc/IV期,IIIb或IIIc患者需病变无法完全性切除或进行根治性放化疗; b) 患者既往抗肿瘤系统治疗≤2线,且既往未使用过MET抑制剂; c) 对于晚期NSCLC,患者不适合进行化疗或充分知情后拒绝化疗或先前1~2线治疗失败;
  • Ia期剂量爬坡阶段: 既往当地实验室已确认的或者经当地实验室或中心实验室确认具有下列三条其中之一即可: FISH检测MET扩增阳性 MET蛋白过度表达 MET外显子14跳变阳性 Ib期: 队列1——经当地或中心实验室确认具有下列其中之一: FISH检测MET扩增阳性 MET蛋白过度表达 MET外显子14跳变阳性 MET基因融合 队列2—经当地或中心实验室确认的MET 14外显子跳变,但患者必须在C2D1前提供符合要求的组织学样本至中心实验室确认。
  • 根据RECIST 1.1患者至少存在一处可评估的靶病灶。
  • ECOG体能状况评分0-1。
  • HCC患者肝功能为Child Pugh A级。
  • 根据以下指标,确认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过去2周没有输血的情况下,血红蛋白≥ 9g/dL; 血小板计数≥ 75×109/L; 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碱性磷酸酶均≤ 3×ULN; 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根据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4.03)评估的,由既往治疗、手术或放疗引起的毒性,必须已经缓解到0或1级,但脱发和Ⅱ级周围神经病变例外。
  • 遵循预定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试验操作的意愿和能力。
  • 有生育可能性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6个月内,一直采用高效的双重避孕方法。伴侣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的男性患者必须采取双重屏障避孕方法,避免精子影响胎儿或子女。
  • 女性患者如果符合以下标准,则可参加这项研究: 无生育可能性; 有生育可能性,筛选时(试验用药物首次给药前的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阴性,进入研究之前,整个研究期间,直到试验用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一直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对靶向药物敏感的 EGFR 突变 、ALK 重排、 ROS 1重排、 BRAF 突 变、或 NTRK 融合的患者(仅适用于 Ib 期队列 2)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 首次给药前4周或5次半衰期接受过抗癌治疗的患者。如果抗癌治疗为小分子药物,需距首次服用研究药物2周或5次半衰期;抗肿瘤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酶强效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显著创伤性损伤;既往或目前合并其他原发恶性肿瘤。
  • 首次给药前的4 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包括超过25%骨髓放疗),或2 周内接受过局部姑息性放疗。
  • 既往或目前合并其他原发恶性肿瘤
  • 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符合下面任一条: a) 心功能≥III 级的充血性心衰(根据纽约心脏协会分级标准); b) 患有严重且未得到控制的心律失常,需要治疗; c)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脉或外周动脉搭桥术; d)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e) 筛选期进行的ECG 检查显示,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QT 间期(QTcF) > 470 毫秒; f) 先天性长QT 综合征,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TdP)病史或无法解释的猝死家族史; g)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收缩压≥140 mmHg 和/或≥90 mmHg)。
  • 筛选前的6 个月内,有卒中病史。
  • 需行全脑放疗控制脑转移的患者。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预期将于方案治疗期间行脑局部治疗的亦需排除。如患者需要使用类固醇激素治疗脑转移,则其日剂量不得超过地塞米松10 mg 或其同等当量的其他类固醇激素。
  • 无法吞咽口服药物、或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消化道大手术,据研究者认为,会影响SCC244 的给药和吸收。
  • 任何会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状况。
  • HBsAg 阳性的患者如血清HBV DNA<1000 拷贝/ml 或200 IU/ml且临床判定无活动性感染,仍可入组。允许预防性应用抗HBV 药物治疗。抗HCV 抗体阳性或HCV RNA 阳性患者不能入组。
  • 已知HIV 感染。
  • 无法停用以下药物: ? 导致QT 间期延长且明确已知导致尖端扭转型室速发生风险的药物。 ? 入选前一周,香豆素类抗凝剂(低分子量肝素可以接受)。
  • 有间质性肺病(ILD)、药物引起的ILD、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等病史或任何证据表明患有临床上处于活动期的ILD 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谷美替尼片
用法用量:剂型:片剂 规格:50 mg 给药途径:口服 用药频次:一天一次或两次(由SMC 确定) 剂量:主要剂量水平:25; 50; 100; 200; 400; 600mg 或其他剂量组。实际剂量水平将根据已完成的剂量组安全性、疗效和PK 数据由SMC 决定进行适当的调整。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4 周为一个周期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a期: DLT、MTD、BED 24 Months 安全性指标
Ib 期: ORR 15 Months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a期:ORR、DCR、DOR、TTP、TTR、PFS 以及1 年OS率 24 Months 有效性指标
Ia期:TEAE,SAE)、临床 实验室指标、ECG、体格检查等发现的变化 24 Months 安全性指标
Ia期:SCC244的PK参数:Cmax、tmax、AUC0-t、AUC0-∞、t1/2、λz、CL/F和Vz/F 24 Months 安全性指标
Ib期:疗效:有DCR、DOR、TTP、TTR、PFS 以及1 年OS 率 15 Months 有效性指标
Ib期:TEAE,SAE)、临床 实验室指标、ECG、体格检查等发现的变化 15 Months 安全性指标
Ib期:SCC244的PK参数:Cmax、tmax、AUC0-t、AUC0-∞、t1/2、λz、CL/F和Vz/F 15 Months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李进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1-38804518-22229 fudanlijin@163.com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200123 上海市东方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上海市东方医院 李进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秦艳茹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钟海均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吴昌平 中国 江苏省 常州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刘天舒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俊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山西省白求恩医院 张孟贤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罗素霞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吴德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重庆市肿瘤医院 辇伟奇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袁响林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王葵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贵州省肿瘤医院 欧阳伟炜 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
常州市肿瘤医院 凌扬 中国 江苏省 常州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李贞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徐细明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吴荣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沈虹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王永生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张敬东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徐农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林根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陶敏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梁慧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吴进盛 中国 海南省 海口市
安徽省立医院 潘跃银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叶峰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刘哲峰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雷建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东莞市人民医院 贾筠 中国 广东省 东莞市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林丽珠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伍钢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青岛市中心医院 张小涛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史艳侠 中国 广东省 中山市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李升平 中国 广东省 中山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上海市东方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8-2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2-06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0-10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5-14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3-0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9-02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3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12-1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12-16;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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