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1051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DP303c用于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患者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DP303c注射液治疗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YSA1501-CSP-0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0-12-2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汪海丹
联系人座机
0311-69085935
联系人手机号
13601038673
联系人Email
wanghaidan@mail.ecspc.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黄河大道226号
联系人邮编
050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Part1:
确定下一阶段推荐剂量;
Part2:
评价推荐剂量的DP303c在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DP303c在HER2表达的晚期卵巢癌的其他抗肿瘤活性;
评估DP303c在HER2表达的晚期卵巢癌患者的安全性;
评价DP303c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DP303c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PIK3CA等相关基因突变状态与DP303c临床疗效指标的相关性;
评价HER2状态与DP303c临床疗效的相关性。
评价肿瘤组织HER2状态与血液中HER2基因拷贝数的一致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女性;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标准含铂化疗方案,同时满足以下任何一条标准: i)铂难治患者(含铂化疗期间或含铂化疗结束后4周内进展或复发); ii)铂耐药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方案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1-6个月); iii)铂敏感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6个月),需再次经过含铂治疗失败或铂类过敏,无法继续铂类药物治疗; 注:复发或疾病进展需有证据显示发生客观影像学或临床疾病进展(例如新发腹水或胸腔积液的细胞学报告),或CA125持续升高(1周后确认)且研究者确认的疾病进展,仅有肿瘤标记物的增高不能作为本研究疾病进展或复发的标准;
- 受试者需提供经中心实验室认定合格的组织样本,组织样本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定HER2状态,其中: Part1: HER2过表达:IHC2+或IHC3+; Part2: Part2a:HER2过表达:IHC2+或IHC3+; Part2b:HER2低表达:IHC1+; 注:免疫组化(IHC)的评分标准参考乳腺癌的免疫组化(IHC)的评分标准;
- ECOG评分为0-2,预计生存时间大于3个月;
- 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主要器官功能在入组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100×10^9 /L;血红蛋白≥90 g/L或≥5.6 mmol/L;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正常范围上限(ULN);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1.5×正常范围上限(ULN);肌酐清除率≥30mL/min ;总胆红素≤1.5×ULN Gilbert’s综合征或肝转移患者:≤3×ULN;AST和ALT≤2.5×ULN 肝转移患者:≤5×ULN;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拟入组前的7天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
- 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排除标准
-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 尚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中恢复到≤1级或基线(参考NCI CTCAE 5.0标准),脱发、色素沉着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既往曲妥珠单抗或含有曲妥珠单抗类似结构的药物治疗过程中,发生曲妥珠单抗相关毒性且导致永久性停用曲妥珠单抗或含有曲妥珠单抗类似结构药物;
- 对DP303c任何成分(曲妥珠单抗类似物、MMAE、柠檬酸钠二水合物,柠檬酸一水合物,聚山梨醇酯20和蔗糖等)或类似药物有过敏史或迟发性过敏反应且研究者认为较严重者;
- 脑或软脑膜转移的受试者,存在下列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受试者可考虑入组:未经治疗但无症状的,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影像学证明无进展状态持续至少4周,且至少4周内无需激素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及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类(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等)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5个半衰期内;内分泌治疗或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针对骨转移的姑息性放疗或者为缓解疼痛进行的局部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 当前存在有需要药物或手术干预的角膜病变,或既往有严重的角膜疾病有关的眼病史;或不愿在研究期间停止佩戴角膜接触镜者;
- 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I期导管原位癌、I期1级子宫内膜癌,及完成根治术后无复发>3年的乳腺癌除外);
- 既往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炎/肺疾病史,或当前患有间质性肺炎/肺疾病,或影像学检查不能排除间质性肺炎/肺疾病;放疗3个月后且无临床症状的放射性肺炎患者可以入组;
- 晚期恶性肿瘤并发症导致静止性呼吸困难或者当前需要持续性氧疗;
- 入组前4周内存在完全性肠梗阻,或胸、腹腔积液难以控制的患者(穿刺引流频率每周大于2次,或者行持续引流且每日引流量≥1000ml);
- 伴随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不受控制的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IV级)、心肌梗死或严重心律失常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探测扫描(MUGA)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或者低于正常值下限 筛选期三次心电图检测平均矫正QT间期延长>470ms,应用 Fridericia 公式进行 QT 间期校正 (QTcF)
- 既往暴露于蒽环类药物的累积达到以下剂量:多柔比星或脂质体多柔比星>500mg/m2;表柔比星>900mg/m2;米托蒽醌>120mg/m2;其他(即脂质体多柔比星或其他蒽环类药物>相当于500mg/m2的阿霉素);如果使用多于一种蒽环类药物,那么累积剂量不得超过相当于500mg/m2的阿霉素;
- 入组前存在周围神经病变≥2级 (参考NCI CTCAE 5.0);
- 不可控制的电解质失衡包括低钾血症、低钙血症或低镁血症(参考NCI CTCAE 5.0,≥2级);
- HIV病毒检测阳性,或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梅毒感染;
-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HBsAg阳性,同时HBV DNA检测为阳性,且ALT持续高于正常值上限并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ALT升高;HCVAb阳性同时检测到HCV RNA滴度超过正常值上限);
- 首剂研究药物前接受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CYP3A4强效诱导剂,距离首剂研究药物,洗脱期小于28天或5个半衰期(取较短者);
-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 患者在首剂量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品;
- 既往曾接受过以HER2为靶点的抗体偶联药物;
-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且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
- 其它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或者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可能给受试者带来风险的其它严重或不可控制疾病或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DP303c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Part1:推荐剂量(RP2D) | Part1研究结束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Part2:客观缓解率(ORR) | Part2研究首例受试者入组到最后1例受试者完成疗效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疗效指标: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 | 首例受试者入组到最后1例受试者疾病进展/死亡/失访/应用其他治疗手段/研究关闭 | 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指标:AE、SAE、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 |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到安全性随访或至受试者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前 | 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指标:Cmax,Cmin,C1D21,如果数据允许可计算AUC0-last、AUC0-inf、t1/2和CL等; | Part1研究:第一、二、三、五周期; Part2研究:第一、二周期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产生可检测抗药抗体(ADA)的受试者比例(%); | 第1-6周期给药前到安全性随访或受试者退出研究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前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PIK3CA等相关基因的突变状态; | 首例受试者入组到最后1例受试者完成疗效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血液循环HER2基因拷贝数; | 首例受试者入组到最后1例受试者完成疗效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周琦 | 医学硕士 | 主任医师 | 18908384529 | Qizhou9128@163.com | 重庆市-重庆市-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 400030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周琦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北京肿瘤医院 | 郑虹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王丹波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娄阁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罗艳林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李贵玲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 赵卫东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卫兵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周怀君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袁建林 | 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邱惠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张克强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 洪莉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武汉市中心医院 | 张庆华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杨炳 | 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肿瘤医院 | 何丽萍 | 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 孙红梅 | 中国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朱志图 | 中国 | 辽宁省 | 锦州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张松灵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 崔满华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张辉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 张伟 | 中国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安瑞芳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大庆市人民医院 | 孙淑娟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 段微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温洪武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王伟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石红 | 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邓赫男 | 中国 | 湖南省 | 郴州市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李玉芝 | 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 李从铸 | 中国 | 广东省 | 汕头市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张慧峰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云南省肿瘤医院 | 杨宏英 | 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陈友国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天津市人民医院 | 王华庆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薛凤霞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2-23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6-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