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VS101e注射液|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3030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结晶样视网膜变性(携带 CYP4V2 双等位基因突变)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 ZVS101e 注射液在结晶样视网膜变性(BCD)受试者中单次单眼视网膜下注射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 ZVS101e 注射液在结晶样视网膜变性(BCD)受试者中单次单眼视网膜下注射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ZYA-2022-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1
版本日期
2022-12-0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马凯
联系人座机
010-82071936
联系人手机号
15810000807
联系人Email
makai@chinagene.cc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27号1号楼D区4层
联系人邮编
10220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评价ZVS101e注射液在结晶样视网膜变性(BCD)受试者中视网膜下注射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选择最佳有效剂量。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充分了解本试验的目的和要求,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按方案要求完成全部试验过程。
  • 符合临床诊断为结晶样视网膜变性(BCD)患者(年龄≥18 岁) (包含临界值,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间为准)。
  • 经基因检测确诊携带 CYP4V2 两个致病性变异,且不携带其它眼科遗传病致病突变。
  • 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最佳矫正视力为 2.3 LogMAR 至 0.5 LogMAR 之间(含 2.3 LogMAR 及 0.5 LogMAR)。 注:目标眼——定义为根据入选/排除标准选择的接受治疗的眼。只有一只眼被选为研究眼,若双眼合格时,选择视力较差的眼作为研究眼。
排除标准
  • 患者缺乏足够存活的视网膜感光细胞,黄斑区视网膜厚度小于100 μm。
  • 目标眼若患有其它眼部疾病,研究者评估认为这些眼部疾病可能会干扰眼部评价、妨碍手术、干扰对研究终点或手术并发症的解释。
  • 目标眼曾接受以下眼内手术治疗:视网膜复位术、玻璃体切割术。
  • 三个月内目标眼曾接受过可能影响试验药物结果评价的其他药物治疗(例如雷珠单抗、贝伐单抗、阿柏西普、康柏西普)。
  • 目前正在使用或可能需要使用会引起眼部毒性的全身用药,比如补骨脂素、利塞麟酸或他莫昔芬等。
  • 存在以下实验室检查异常者且有临床意义者: 1)肝功能:慢性肝病,ALT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 2)患有不受控制的高血压,平均SBP≥160 mmHg或平均DBP≥100 mmHg。 3)凝血功能异常者(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上限3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正常值上限10秒)。 4)血清病毒学检查:活动性乙型肝炎、丙肝病毒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或梅毒抗体阳性者。
  • rAAV中和抗体滴度≥1:1000的患者。
  •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尤其是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肝、肾、内分泌、消化道、肺、神经、血液、肿瘤、免疫或代谢紊乱等疾病史,如糖尿病、严重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III级和IV级)等。
  • 已知对研究中计划使用的药物过敏。
  •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影响患者依从性者。
  • 任意眼既往曾接受过针对BCD及其它眼部疾病基因治疗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病毒载体基因疗法,mRNA疗法等。
  • 患有或曾患有全身免疫损害性疾病。
  • 没有使用任何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受试者及筛选期或基线期妊娠检测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ZVS101e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眼部和全身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类型、严重程度和发生率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DLT在各剂量组的发生情况。 注射后28天内 安全性指标
目标眼BCVA(LogMAR)较基线的改善情况。 注射后180天内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免疫原性反应和载体DNA脱落情况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视功能相较于基线的变化 注射后180天内 有效性指标
视网膜结构相较于基线的变化 注射后180天内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视觉相关生活质量相较于基线的变化 注射后180天内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李筱荣 博士 主任医师 022-23346434 xiaorli@163.com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1号 300384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李筱荣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窦宏亮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陆方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医院 刘炳乾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同意 2022-11-18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同意 2023-01-0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02-0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02-2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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