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用苦丁皂苷A溶液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23064
相关登记号
CTR20211313,CTR20221380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2000682
适应症
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试验通俗题目
吸入用苦丁皂苷A溶液(KA溶液)单/多次给药在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中的开放、安全性和药效学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吸入用苦丁皂苷A溶液(KA溶液)单/多次给药在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中的开放、安全性和药效学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HKY-KA-2I12-3
方案最近版本号
V3.0
版本日期
2023-09-1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苑青青
联系人座机
021-64858216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yuanqingqing@KE-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
联系人邮编
20023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单/多次给予吸入用苦丁皂苷A溶液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单/多次给予吸入用苦丁皂苷A溶液在中重度COPD患者中的药效学(PD)指标。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40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40-75周岁(包括40与75周岁),性别不限
  • 剂量组1、剂量组2和剂量组3:诊断为中重度COPD*(筛选期时,吸入给药400μg沙丁胺醇后15~30min内FEV1%预计值≥30%至<80%,且FEV1/FVC比值<0.7);剂量组4:诊断为中度COPD*(筛选期时,吸入给药400μg沙丁胺醇后15~30min内FEV1%预计值≥50%至<80%,FEV1较吸入沙丁胺醇前未出现下降,且FEV1/FVC比值<0.7)
  • 进入筛选期之前用药:稳定使用至少两个月,如LABA 、LAMA 、LABA+LAMA、LABA+ICS、LABA+LAMA+ICS、茶碱等治疗COPD的药物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试验过程中理解和配合能力较佳,接受培训后受试者能够正确使用雾化器装置或吸入剂给药装置
排除标准
  • 对乙醇、吐温、苦丁茶或含有苦丁茶成分的食物等有过敏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试验的药物、食物过敏史
  • 受试者目前患有除慢性阻塞性肺病之外的肺部疾病,包括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尘肺、肺心病、哮喘、支气管扩张症、过敏性肺炎、活动性肺结核、肺纤维化、肺结节病、肺动脉高压、肺间质性疾病、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菌病或肺癌病史等;或既往行肺切除术,或筛选访视前12个月内接受过肺减容术的受试者;或并非由慢性阻塞性肺病引起的胸部CT检查显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筛选前6周内或筛选期到入选访视期访视之间发生过呼吸道感染(包括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或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到入选访视期访视之间发生COPD急性加重或因急性加重而住院(在急诊室就诊超过24小时将视为住院);或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或计划参加肺疾病康复项目
  •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不稳定性缺血性冠心病、心功能分级Ⅱ-Ⅳ级、心律失常(如室上性心动过速、房颤、频发室早、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QTc≥480ms、心动过缓(心率或脉搏<50次/分)、心肌病、筛选访视前6个月出现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心绞痛、脑卒中、控制不佳的高血压(连续2次或以上检测静息坐位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等,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使受试者处于不适当风险或影响试验结果判断
  • 肝肾功能不全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倍正常值上限,碱性磷酸酶(ALP)>1.5倍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血清肌酐(CRE)>1.5倍正常值上限,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使受试者处于不适当风险或影响试验结果判断
  • 患有严重的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和代谢性疾病、或恶性肿瘤(已经痊愈超过5年的原位子宫颈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基底细胞癌等受试者除外)等,或其他可能影响试验药物的吸收和代谢,以及安全性和药效学评估,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者
  • 患有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经过外科处理或相关药物治疗仍控制不佳)或膀胱颈梗阻(经过外科处理或相关药物治疗仍控制不佳)的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应避免使用抗胆碱能药物的受试者
  • 不能按要求在D1 (设置对照药品的剂量组为D2)肺功能基线测定前至少48 小时停用茶碱类药物、LAMA、LABA、口服糖皮质激素、吸入糖皮质激素;不能按要求在D1 肺能基线测定前至少12 小时停用SAMA、SABA
  • 住院期间需要使用β受体阻滞剂,包括含β受体阻滞剂的滴眼液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筛查呈阳性,且经研究者判断属于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
  • 酗酒,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
  •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 1年内具有已知的药物滥用史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尿妊娠检查结果阳性受试者
  • 给药前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 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情况,如受试者因身体状况、地理位置等原因,而可能对方案任何方面(如访视计划、肺功能检查等)的依从性产生影响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吸入用苦丁皂苷A溶液
剂型:吸入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吸入用苦丁皂苷A溶液安慰剂
剂型:吸入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血压、脉搏、体温、呼吸)、静息状态下血氧饱和度SpO2、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12-导联心电图、药物刺激性、肺功能等 整个临床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给药后各个肺功能检测时间点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较基线的变化、FEV1峰值、FEV1/FVC、FEV1占预计值百分比、FEV1的AUC0-24、AUC0-12、AUC12-24、FVC 首次给药至出院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丁雪鹰 博士 主任药师 021-36126309 dingxueying@126.com 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85号 200080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张旻 博士 主任医师 021-36126060 13482345145@163.com 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85号 200080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丁雪鹰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张旻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湖州市中心医院 杨水新/张双美 中国 浙江省 湖州市
浙江省台州医院 吕冬青 中国 浙江省 台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2-10-24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3-04-12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3-06-13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3-09-26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30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12-1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12-17;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3-12-26;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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