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osumab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30101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预防实体瘤骨转移患者发生骨相关事件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Denosumab预防实体瘤骨转移患者发生骨相关事件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亚洲人种受试者中,比较denosumab和唑来膦酸预防实体瘤骨转移患者发生骨相关事件的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DCA114273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董婕
联系人座机
021-61590563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jane.j.dong@gsk.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浦东张江哈雷路917号1号楼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在患有实体瘤骨转移的亚洲人种受试者中,比较denosumab和唑来膦酸对于骨转换指标(BTM)—按照尿肌酐(uCr)校正的尿I型胶原交联N端肽(uNTx/uCr)变化百分比(从基线到第13周)的影响。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N/A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现在或之前1有记录的放射影像学证据证明至少有1处骨转移,可接受的放射影像学证据包括X线检查、计算机层析成像[CT],核磁共振成像[MRI])和正电子发射层析成像/计算机层析成像[PET/CT](如果PET和CT的结果是一致的)。增加的脚注1明确了“之前”的定义:之前是指研究第一天前的3个月内。
  • 现在或之前有记录的放射影像学证据(即X线检查、计算机层析成像[CT]或核磁共振成像[MRI])证明至少有1处骨转移。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用研究药物前的7天内进行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且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同意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将对研究期间报告怀孕的女性随访至出生结果。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用研究药物前的7天内进行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且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同意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将对研究期间报告怀孕的女性随访至出生结果。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1或2。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1或2。
  • 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患有实体瘤的亚洲人种成年人(年龄大于或等于18岁)。此外,在中国大陆或由SFDA认证的香港研究中心入选的受试者(包括大约33例药代动力学子研究的受试者),必须是中国人种或中国族裔。其它国家或地区,例如台湾和新加坡,或在未经SFDA认证的香港研究中心入选的受试者,则无此中国人种或中国族裔的要求。
  • 基线时的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0×正常上限(ULN);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0×ULN;血清总胆红素≤1.0×ULN;肌酐清除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30mL/min;血清钙或经白蛋白校正后的血清钙≥2.0mmol/L(8.0mg/dL)但≤2.9mmol/L (11.5mg/dL);在抽血用于血清钙筛查测定前的至少8小时内,受试者不得应用钙补充剂。如适用,经白蛋白校正后的血清钙将由中心实验室计算。
  • 研究者判断预期寿命至少还有6个月的受试者。
  • 研究者判断预期寿命至少还有6个月的受试者。
  • 通过研究者或其授权代表的解释说明,受试者已经了解了本研究的性质和目的,以及研究程序,并且受试者已经签署整个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受试者必须另外签署单独的书面知情同意才能有资格入选药代动力学子研究。
  • 通过研究者或其授权代表的解释说明,受试者已经了解了本研究的性质和目的,以及研究程序,并且受试者已经签署整个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受试者必须另外签署单独的书面知情同意才能有资格入选药代动力学子研究。
  • 基线时的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小于或等于2.0倍正常上限ULN;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小于或等于2.0倍ULN;血清总胆红素小于或等于1.0倍ULN;肌酐清除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大于或等于30毫升每分钟;血清钙或经白蛋白校正后的血清钙大于或等于2.0毫摩尔每升(8.0mg每dL)但小于或等于2.9mmol每L (11.5mg每dL);在抽血用于血清钙筛查测定前的至少8小时内,受试者不得应用钙补充剂。如适用,经白蛋白校正后的血清钙将由中心实验室计算。
  • 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患有实体瘤的亚洲人种成年人(年龄>=18岁)。此外,在中国大陆或由SFDA认证的香港研究中心入选的受试者(包括大约33例药代动力学子研究的受试者),必须是中国人种或中国族裔。其它国家或地区,例如台湾和新加坡,或在未经SFDA认证的香港研究中心入选的受试者,则无此中国人种或中国族裔的要求。
排除标准
  •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对受试者的安全、获取知情同意或遵守研究程序产生影响的以前就有的、严重和/或不稳定的各种身体状况、精神异常或其他问题;在研究者如果无法确定某种情况是否会对受试者的安全或参加研究产生影响时,在入组该受试者前,请先咨询GSK的医学监查员。
  •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对受试者的安全、获取知情同意或遵守研究程序产生影响的以前就有的、严重和/或不稳定的各种身体状况、精神异常或其他问题;在研究者如果无法确定某种情况是否会对受试者的安全或参加研究产生影响时,在入组该受试者前,请先咨询GSK的医学监查员。
  • 以前接受过任何一种静脉用的或口服的双膦酸盐治疗。
  • 以前接受过任何一种静脉用的或口服的双膦酸盐治疗。
  • 以前接受过denosumab治疗。
  • 以前接受过denosumab治疗。
  • 计划对病人进行治疗性放射疗法,或计划对骨进行外科手术
  • 计划对骨进行放疗或外科手术
  • 已知有脑转移。
  • 已知有脑转移。
  • 根据受试者报告或病历审核发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以前发生过或正患任何一种恶性肿瘤(不同于本研究方案中所要求的实体瘤),并且在随机前的3年内处于活动期;不稳定的肝脏疾病(是指有腹水、脑病、凝血障碍、低白蛋白血症、食管或胃静脉曲张或持续性黄疸),已知的胆道疾病(Gilbert综合征和无症状的胆道结石除外);已知感染了人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活动期;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诊断明确但符合其他所有要求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但是为了符合入排标准,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包括细胞毒化疗方案)的慢性肝炎受试者,必须也接受抗病毒药物的治疗,以降低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再激活的风险 (见7.1.2节)。仅在无抗病毒治疗临床指征时,不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慢性肝炎受试者,才能入选。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处于稳定期并且没有接受免疫抑制药物或细胞毒化疗的受试者,不接受抗病毒药物的治疗也可以入选。慢性乙型肝炎是指HBsAg阳性并且转氨酶在方案允许的范围以内。慢性丙型肝炎是指抗-HepC抗体阳性并且转氨酶在方案允许的范围以内。如果研究者无法确定某例受试者的肝炎情况是否符合入排标准,在入组该受试者前,请先咨询GSK的医学监查员。
  • 怀孕中的女性、计划在研究治疗结束后7个月内怀孕的女性,以及正在哺乳的女性。 正在哺乳的女性受试者要在首次研究用药前停止哺乳,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直至最后一次研究用药后的7个月内都不能哺乳。
  • 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治疗结束后的6个月内不能够或者不愿意进行充分避孕措施的男性受试者,不能入组。
  • 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治疗结束后的6个月内不能够或者不愿意进行充分避孕措施的男性受试者,不能入组。
  • 受试者目前已入选另一个试验装置或试验药物的研究,或自该研究结束时算起未满30天,或5个半衰期,或生物学效应的持续时间,以时间长者为准;
  • 受试者目前已入选另一个试验装置或试验药物的研究,或自该研究结束时算起未满30天,或5个半衰期,或生物学效应的持续时间,以时间长者为准。
  • 已知对研究期间使用的任一试验药物或补充剂过敏(即唑来膦酸、来源于哺乳动物的衍生产品、钙或维生素D)。
  • 已知对研究期间使用的任一试验药物或补充剂过敏(即唑来膦酸、来源于哺乳动物的衍生产品、钙或维生素D)。
  • 以前发生过或正患颌骨骨髓炎或颌骨坏死(ONJ),处于活动期、需要进行口腔手术的牙病或颌骨病,牙科手术或口腔手术伤口还没有愈合好,或已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有创的牙科操作。
  • 以前发生过或正患颌骨骨髓炎或颌骨坏死ONJ,处于活动期、需要进行口腔手术的牙病或颌骨病,牙科手术或口腔手术伤口还没有愈合好,或已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有创的牙科操作。
  • 根据受试者报告或病历审核发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以前发生过或正患任何一种恶性肿瘤(不同于本研究方案中所要求的实体瘤),并且在随机前的3年内处于活动期;不稳定的肝脏疾病(是指有腹水、脑病、凝血障碍、低白蛋白血症、食管或胃静脉曲张或持续性黄疸),已知的胆道疾病(Gilbert综合征和无症状的胆道结石除外);已知感染了人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活动期;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诊断明确但符合其他所有要求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但是为了符合入排标准,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包括细胞毒化疗方案)的慢性肝炎受试者,必须也接受抗病毒药物的治疗,以降低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再激活的风险 (见7.1.2节)。仅在无抗病毒治疗临床指征时,不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慢性肝炎受试者,才能入选。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处于稳定期并且没有接受免疫抑制药物或细胞毒化疗的受试者,不接受抗病毒药物的治疗也可以入选。慢性乙型肝炎是指HBsAg阳性并且转氨酶在方案允许的范围以内。慢性丙型肝炎是指抗-HepC抗体阳性并且转氨酶在方案允许的范围以内。如果研究者无法确定某例受试者的肝炎情况是否符合入排标准,在入组该受试者前,请先咨询GSK的医学监查员。
  • 怀孕中的女性、计划在研究治疗结束后7个月内怀孕的女性,以及正在哺乳的女性。 正在哺乳的女性受试者要在首次研究用药前停止哺乳,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直至最后一次研究用药后的7个月内都不能哺乳。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Denosumab
用法用量:Denosumab 120mg 每4周皮下注射1次,最多用13剂
中文通用名:Denosumab
用法用量:Denosumab注射液,1.7mL/瓶,120mg 每4周皮下注射1次;用药时程:连续给药共计13次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唑来膦酸
用法用量:唑来膦酸注射液,4mg/瓶,粉剂,经溶解稀释后静脉注射。静脉输注,每4周静脉注射1次;用药时程:连续给药共计13次,输注时间最少为15分钟。
中文通用名:唑来膦酸
用法用量:唑来膦酸 4mg 每4周静脉注射1次,最多用13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在患有实体瘤骨转移的亚洲人种受试者中,比较denosumab和唑来膦酸对于骨转换指标(BTM)-按照尿肌酐(uCr)校正的尿I型胶原交联N端肽(uNTx比uCr)变化百分比(从基线到第13周)的影响。 13周 有效性指标
在患有实体瘤骨转移的亚洲人种受试者中,比较denosumab和唑来膦酸对于骨转换指标(BTM)—按照尿肌酐(uCr)校正的尿I型胶原交联N端肽(uNTx/uCr)变化百分比(从基线到第13周)的影响。 13周 企业选择不公示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在患有实体瘤骨转移的中国受试者(从中国大陆和CFDA认证的香港研究中心招募的中国受试者)中,比较denosumab与唑来膦酸对于骨转换指标uNTx比uCr变化百分比(从基线到第13周)的影响。 13周 有效性指标
评价denosumab在实体瘤骨转移的亚洲人种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1年 安全性指标
比较从基线到第13周骨特异性碱性磷酸酶(s-BALP)的变化。 13周 企业选择不公示
在患有晚期乳腺癌骨转移的受试者中,比较denosumab与唑来膦酸对于骨转换指标uNTx/uCr变化百分比(从基线到第13周)的影响。 13周 企业选择不公示
比较从基线到第13周骨特异性碱性磷酸酶(s-BALP)的变化。 13周 有效性指标
在患有实体瘤骨转移的中国受试者(从中国大陆和CFDA认证的香港研究中心招募的中国受试者)中,比较denosumab与唑来膦酸对于骨转换指标uNTx/uCr变化百分比(从基线到第13周)的影响。 13周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评价denosumab在实体瘤骨转移的亚洲人种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1年 企业选择不公示
在患有晚期乳腺癌骨转移的受试者中,比较denosumab与唑来膦酸对于骨转换指标uNTx比uCr变化百分比(从基线到第13周)的影响。 13周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江泽飞 主任医师 010‐88270108 jiangzefei@medmail.com.cn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内科楼4层 100071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张力 主任医师 020-87343458 zhangli@sysucc.org.cn 广东省广州东风东路651号2号楼16楼 510060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中国 四川 成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江泽飞 中国 北京 北京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国 上海 上海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廖旺军 中国 广东 广州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中国 上海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沈坤炜 中国 上海 上海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国 上海 上海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王理伟 中国 上海 上海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中国 北京 北京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郑鸿 中国 四川 成都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国 广东 广州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张力 中国 广东 广州
中国科学医学院肿瘤医院 中国 北京 北京
中国科学医学院肿瘤医院 徐兵河 中国 北京 北京
北京肿瘤医院 中国 北京 北京
北京肿瘤医院 王洁 中国 北京 北京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中国 北京 北京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金杰 中国 北京 北京
天津市肿瘤医院 佟仲生 中国 天津 天津
天津市肿瘤医院 中国 天津 天津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 秦叔逵 中国 江苏 南京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 中国 江苏 南京
江苏省肿瘤医院 中国 江苏 南京
江苏省肿瘤医院 冯继锋 中国 江苏 南京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中国 湖北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于世英 中国 湖北 武汉
上海市胸科医院 中国 上海 上海
上海长征医院 王杰军 中国 上海 上海
上海市肺科医院 中国 上海 上海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徐农 中国 浙江 杭州
上海长征医院 中国 上海 上海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 杭州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 浙江 杭州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王川 中国 福建 福州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中国 浙江 杭州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邵志敏 中国 上海 上海
Chang Gung Medical Foundation- Linkou Branch(096731) Dr. John Wen-Cheng Chang 中国 Taiwan Taoyuan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中国 福建 福州
福建省肿瘤医院 中国 福建 福州
China Medical University Hospital (202865) Dr. Te-Chun Hsia 中国 Taiwan Taichung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中国 广东 广州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 Dr. Lee Soo Chin Singapore Singapore Singapore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何建行 中国 广东 广州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姚阳 中国 上海 上海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 长春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清媛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临床药物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3-06-04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3-06-27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50 人; 国际: 477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455 人 ; 国际: 487 人;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3-08-28;     国际:2013-08-21;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6-04-13;     国际:2016-04-21;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