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197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旨在进一步研究8 mg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治疗对中国糖尿病性黄斑水肿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糖尿病性黄斑水肿受试者中评价8 mg阿柏西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活性对照的III期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21583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4-01-1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临床试验信息公布组
联系人座机
010-65360866
联系人手机号
18610155905
联系人Email
clinical-trials-contact@bayer.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北京侨福芳草地大厦D座7层
联系人邮编
10002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本研究旨在为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患者寻找更好的治疗方案。糖尿病黄斑水肿是一种与糖尿病相关的眼部疾病。糖尿病性黄斑水肿是由于黄斑区毛细血管渗漏所致的视网膜增厚,是血视网膜屏障破坏的结果,主要影响中心视力。在研究治疗中,将8mg的阿柏西普注射到眼睛中。它的作用是阻断一种名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的蛋白质,这种蛋白质会导致眼睛后部血管的异常生长和渗漏。阿柏西普(2 mg)已被批准用于治疗DME。根据另一项研究的结果,高剂量的阿柏西普(8 mg)有望降低治疗DME所需的注射频率,同时与较低剂量的阿柏西普同样安全有效。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了解在中国受试者中,每16周给药一次的8 mg阿柏西普和每8周给药的2 mg阿柏西普相比是否同样有效。为此,研究人员将比较受试者在开始治疗48周后的“最佳矫正视力”(BCVA)的变化。受试者将随机分配到两个治疗组中即进行眼内注射的研究治疗直至第56周:2 mg阿柏西普,初始每月注射一次,共5次,然后每8周注射一次; 8mg阿柏西普,初始每月注射一次,共3次,然后每16周注射一次;在研究约63周的时间内,受试者将参与最多18次的中心研究访视。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18岁的男性或女性
  • 中国1型或2型糖尿病受试者,其研究眼存在累及视网膜黄斑中心的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定义为在筛选访视时由读片中心测定且在基线访视时由研究中心确认研究眼CST≥300 μm(或Heidelberg Spectralis评估≥320 μm))
  •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研究眼的BCVA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治疗研究(ETDRS)字母评分为78至24(约等同于Snellen 20/32至20/320),并伴有主要由DME导致的视力下降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或处于性活跃期且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首次给药/开始首次治疗前、研究期间以及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使用高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任一眼有因其他原因(非糖尿病)导致黄斑水肿的证据
  • 研究眼处于活跃的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增殖期
  • 研究眼的IOP≥25 mmHg
  • 在筛选访视前4周(28天)内或基线访视时,任一只眼有感染性睑缘炎、角膜炎、巩膜炎或结膜炎的证据
  • 在筛选访视前12周(84天)内或基线访视时,任一只眼有眼内炎症/感染
  • 研究眼有特发性或自身免疫性葡萄膜炎史
  • 在研究眼中有生物显微镜或OCT上存在研究者认为会显著影响中心视力或妨碍视力改善的玻璃体黄斑牵拉或黄斑前膜
  • 研究眼中视网膜前纤维化累及黄斑
  • 研究眼有任何2级和以上黄斑裂孔史
  • 基于当时(筛选时或基线访视时)的屈光或在任何屈光或白内障手术之前的病史,研究眼有等效球镜度≥8屈光度的近视
  • 筛选时或基线访视时可见眼前段(虹膜和房角)新血管形成、玻璃体出血或牵拉性视网膜脱离
  • 研究眼的角膜移植或角膜营养不良史
  • 研究眼为无晶状体眼或无后囊的假晶状体眼(除非是筛选访视前超过28天进行的钇铝石榴石[YAG]晶状体后囊切开术导致)
  • 研究眼存在任何并发眼部疾病,且根据研究者的意见,该疾病对受试者造成的风险超出IVT注射标准方法预期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注射操作或干扰有效性或安全性的评价
  • 研究眼是受试者唯一的功能性眼
  • 研究眼黄斑中心结构性损伤,可能妨碍黄斑水肿消退后BCVA的改善,包括视网膜色素上皮萎缩、视网膜下纤维化或瘢痕、显著的黄斑缺血或组织化硬性渗出
  • 对侧眼有预后较差的眼部疾病
  • FA或SD-OCT无法获取研究眼的图像,例如介质混浊、对荧光素染料过敏或缺乏静脉通路等原因导致
  • 筛选或基线时存在全身性感染。或在筛选或基线访视时因疑似或活动性全身性感染进行全身治疗
  • 其他病史(如代谢紊乱、体格检查结果或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且这些疾病可能是研究药物的禁忌症,或者可能影响研究结果解读或增加受试者治疗并发症的风险
  • 血红蛋白A1c(HbA1c)>12%的未受控制的糖尿病
  • 未受控制的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95 mmHg)。
  • 筛选访视前24周(168天)内有脑血管意外或心肌梗死史
  • 肾衰竭、透析或肾移植史
  • 既往/合并治疗:筛选访视12周(84天)内研究眼行激光全视网膜光凝术(PRP)或黄斑激光光凝固术
  • 筛选访视12周(84天)内研究眼接受了IVT抗VEGF治疗(阿柏西普、雷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康柏西普、faricimab、brolucizumab和哌加他尼钠)
  • 研究眼在任何时间接受过奥克纤溶酶(JETREA)治疗
  • 筛选访视前4周(28天)内曾使用过局部类固醇,或筛选访视前16周(112天)内曾对研究眼使用过眼内或眼周皮质类固醇,或在任何时间使用过ILUVIEN或OZURDEX IVT植入剂
  • 研究眼有玻璃体视网膜手术史(包括巩膜扣压手术)
  • 筛选访视前12周(84天)内任何眼内手术
  • 筛选访视前4周(28天)内研究眼行钇铝石榴石(YAG)激光晶状体囊切开术
  • 研究眼有青光眼滤过手术史或可能需要在研究期间进行滤过手术
  • 既往使用任何全身(例如,静脉[IV])性抗VEGF药物
  • 既往/同期临床研究经验
  • 任一只眼在既往任何时间接受过眼部的试验用(尚未批准的)药物治疗(例如,IVT、脉络膜上腔注射、眼部植入物等)。
  • 任一只眼在既往任何时间接受过试验性或获批的眼内基因治疗或细胞治疗
  • 既往参与过任何一项涉及药物或器械治疗的试验性研究且该研究干预距筛选访视的时间在30天内或在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时间者为准)
  • 其他排除标准:已知对研究干预制剂中的任何化合物/辅料(包括荧光素)存在过敏或超敏反应
  • 为研究中心临床研究小组成员和/或其直系亲属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8 mg
剂型:瓶装溶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2 mg
剂型:瓶装溶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48周BCVA(通过ETDRS字母评分测量)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从基线访视到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60周BCVA(通过ETDRS字母评分测量)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从基线访视到第60周 有效性指标
第48周和第60周提升≥15个字母的受试者 第48周和第60周 有效性指标
第48周ETDRS字母评分至少达到69(约等同于Snellen 20/40)的受试者 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第48周视网膜中心区域无视网膜内积液(IRF)和/或无视网膜下积液(SRF)的受试者 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第48周黄斑中心区域视网膜厚度(CST)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从基线访视到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第48周荧光素血管造影(FA)渗漏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从基线访视到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第48周美国国家眼科研究所视觉功能问卷(NEI-VFQ)总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从基线访视到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截至第48周和第60周,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 截至第48周和第60周 安全性指标
截至第60周EOS,发生治疗期出现的阿柏西普的抗药抗体(ADA)或中和抗体(Nab)应答的受试者 第60周 安全性指标
阿柏西普的全身暴露量(从基线至第48周的阿柏西普血浆游离浓度、校正结合浓度以及总浓度评估) 从基线访视到第48周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魏文斌 博士(医学) 主任医师 13701255115 tr_weiwenbin@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10073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魏文斌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李筱荣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浙江省人民医院 沈丽君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赵培泉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山西省眼科医院 师燕芸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陆晓和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叶盼盼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 谷威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胡柯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王艳玲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郑燕林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李景波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贺涛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温莹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张美霞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潍坊眼科医院 孙先勇 中国 山东省 潍坊市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肖骏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任骞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牛彤彤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冷云霞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朱蓉嵘 中国 江苏省 南通市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原公强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山西白求恩医院 段雅剑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童晓维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南京市第一医院 陈力迅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张少驰 中国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成都爱尔眼科医院 李晓峰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李英姿 中国 浙江省 温州市
浙江省台州医院 崔钢峰 中国 浙江省 台州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崔治华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广州爱尔眼科医院 张静琳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李国栋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北京医院 喻晓兵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陈浩宇 中国 广东省 汕头市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张同河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广东省中医院 庞龙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吴晓蓉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张文芳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陶黎明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崔凌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高雪霞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张弘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王敏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徐玲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河南省立眼科医院 郭浩轶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罗静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河北省眼科医院 王莉菲 中国 河北省 邢台市
西安市人民医院 严宏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辽宁爱尔眼科医院 马利波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孙晓东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侯力华 中国 陕西省 咸阳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3-0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2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