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ARX788) |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号
CTR2022224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CE-COMBO-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3-11-0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季燕萍
联系人座机
0575-85211809
联系人手机号
15900730679
联系人Email
jiyanping@zmc.top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园新码生物
联系人邮编
31236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Ⅰa期:评估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Ⅱ期推荐剂量(RP2D);Ⅰb期:评估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包括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次要目的:Ia期:1) 评估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包括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2)评价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物代谢动力学(PK)特征;3)评价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中ARX788的免疫原性。Ib期:1)评估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评价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中ARX788的免疫原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年龄为18~80周岁(包含上下限),性别不限;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不可手术切除的转移性或复发的实体瘤,且在常规标准方法治疗后失败(包括疾病进展或者毒性不耐受)或缺乏可用的标准治疗方法者;不同肿瘤类型患者的既往治疗要求如下:乳腺癌:既往接受过至少1线和至多2线针对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化疗方案(如果末次辅助化疗结束6个月内出现复发转移,这样的辅助化疗也算作1线化疗方案);如激素受体阳性需有证据显示内分泌治疗无效或不可耐受;胃癌:既往接受过至少1线和至多2线针对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化疗方案(如果末次辅助化疗结束6个月内出现复发转移,这样的辅助化疗也算作1线化疗方案);结直肠癌:受试者既往接受≥2线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胆道癌:受试者既往接受≥1线化疗失败;非小细胞肺癌(NSCLC),符合以下条件,且经研究者判断无法继续后续标准治疗:EGFR、ALK、ROS1、MET等驱动基因阳性者,经目前标准治疗(靶向和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EGFR、ALK、ROS1、MET驱动基因阴性者,受试者既往接受≥1线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且至少一个治疗方案中应包含铂类药物;子宫内膜癌:受试者既往接受≥1线系统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卵巢癌:组织学确诊的卵巢上皮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既往接受过标准含铂化疗方案,同时满足以下任何一条标准:至少经过2线标准治疗失败的铂耐药型复发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方案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6个月);或至少经过3线标准治疗失败的铂敏感型复发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末次化疗(至少 4 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6 个月);胰腺癌:受试者既往接受≥1线系统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
  • 根据RECIST 1.1版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非淋巴结最长径≥10 mm,淋巴结最短径≥15 mm)的靶病灶,既往经放疗的病灶不能作为靶病灶,除非该病灶明显进展;
  • 中心实验室或筛选期内经本地实验室检测或既往检测数据确定为HER2低表达的乳腺癌或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或HER2表达的晚期结直肠癌、胆道癌、子宫内膜癌、非小细胞肺癌或卵巢癌;或HER2突变或扩增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ECOG PS评分0~1分;
  • 已从既往外科手术和既往癌症治疗相关的AE中恢复(至≤1级),以下情况除外:a.脱发;b.色素沉着;c.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d.铂类引起的2级及以下神经毒性;e.血红蛋白在80~100 g/L(包含边界值);
  • 足够的骨髓、肝、肾及凝血功能(参考各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上限):骨髓(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1周内未输血或使用辅助白细胞、血小板增加药物,如细胞因子类或促红素等药物):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80 g/L;肝功能: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无肝转移时,谷丙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倍ULN;有肝转移时ALT、AST≤5倍ULN;肾功能:肌酐≤1.5倍ULN;且肌酐清除率(Cockcroft_Gault公式计算)≥50 mL/min;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预期生存期≥3个月。
排除标准
  • 已知对ARX788或特瑞普利单抗的任一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者,或有明确的蛋白类药物过敏史、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哮喘、风湿、湿疹性皮炎)、曾发生过其它严重的过敏反应者;
  • 存在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史,接受治愈性治疗且首次接收试验用药物治疗前6个月内无复发或经充分治疗后无疾病存在证据的的恶性肿瘤除外;
  • 存在活动性脑转移的患者,筛选前1个月不需要采用任何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以控制转移症状者可入组;
  • 存在具有临床症状、体征或需要对症治疗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且研究者判断后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 存在需要激素治疗的肺间质性疾病、药物所致肺间质性疾病、放射性肺炎病史,或任何证据提示的临床活动性肺间质性疾病者;
  • 现患角膜炎、角膜疾病或活动性眼部感染等需要干预(包括手术或药物治疗等)的眼部疾病者;
  • 不愿或不能在研究期间停止佩戴角膜接触镜者;
  • 心功能不全者,包括但不限于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者、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或有需要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者、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不稳定性心绞痛等病史者;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力衰竭分级≥3级者;
  •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不稳定或不能代偿的呼吸、心脏、肝或肾脏疾病)者;
  • 活动性乙型肝炎且HBV DNA超出参考范围上限者(仅在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中进行)、或未经治愈的丙型肝炎、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反应素试验阳性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任意一种呈阳性或存在任何不受控制的感染者;
  • 在过去2年内,患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即免疫调节药物、皮质激素类药物或免疫抑制性药物);但是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因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而接受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将不被视作全身治疗,允许使用;
  • 既往接受过针对PD-1受体或其配体PD-L1或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蛋白4(CTLA4)受体的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者(研究者判断继续接受该治疗能获益的除外);
  •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者;
  •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或发生严重创伤性损伤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8个月内采用可接受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以及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如果伴侣为育龄妇女,不愿或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
  • 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28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以更短的为准)使用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系统性化疗、免疫治疗(生理替代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或等效物允许使用)、靶向治疗(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2周内)。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放疗或获批用于抗肿瘤治疗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或全身性免疫调节剂(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白介素-2和肿瘤坏死因子)治疗;
  • 任何严重的精神或认知障碍,会严重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如依从性差等。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Ⅰa期评估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Ⅱ期推荐剂量(RP2D)。 首次给药直至出组 安全性指标
Ⅰb期评估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包括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首次给药直至生存随访结束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Ⅰa期评估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包括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首次给药直至生存随访结束 有效性指标
Ⅰa期评价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物代谢动力学(PK)特征; 首次给药直至出组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b期:评估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首次给药直至出组 安全性指标
评价ARX78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HER2表达或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中ARX788的免疫原性。 首次给药直至出组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王晓稼 医学博士 教授 13906500190 wxiaojia0803@163.com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310022 浙江省肿瘤医院
匡铭 医学博士 教授 13631393958 kuangm@mail.sysu.edu.cn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 51008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王晓稼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匡铭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清媛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孙涛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闫敏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安徽省省立医院 潘跃银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南昌市第三医院 陈文艳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广西省肿瘤医院 谢伟敏/王洪学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杨华 中国 河北省 保定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8-09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11-30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59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11-0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03-23;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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