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H2722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33328
相关登记号
CTR20221195,CTR20230796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拟用于慢性鼻窦炎伴或不伴鼻息肉患者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TQH2722注射液治疗慢性鼻窦炎伴或不伴鼻息肉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TQH2722注射液治疗慢性鼻窦炎伴或不伴鼻息肉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TQH2722-II-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2.3
版本日期
2024-02-27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于鼎
联系人座机
025-69927808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ding.yu@cttq.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
联系人邮编
211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评价TQH2722注射液在慢性鼻窦炎(CRS)伴或不伴鼻息肉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以及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75周岁,性别不限;
  • 符合《中国慢性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诊断标准的双侧慢性鼻窦炎(伴或不伴鼻息肉);
  • 在筛选期之前,受试者必须使用较稳定剂量的鼻用糖皮质激素(INCS)超过4周;对于在筛选前使用INCS替代产品而非MFNS的受试者,受试者愿意在在研究期间改用MFNS;
  • 在筛选期之前,受试者必须曾经使用过较稳定剂量的鼻用糖皮质激素(INCS)超过4周;对于在筛选前使用INCS替代产品而非MFNS的受试者,受试者愿意在在研究期间改用MFNS;
  • 合并哮喘的受试者在筛选期前至少 4周内开始吸入稳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可接受在整个研究期间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维持不变;
  • 导入期患者愿意进行日记每日症状评估及保持稳定剂量的MFNS且依从性至少为70%的受试者;
  • 能够阅读和理解,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及伴侣同意整个研究期间(从筛选/导入期开始到末次用药后 3 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特殊入选标准: 仅对A部分 1) 在筛选和随机时,经鼻内镜评估的双侧鼻息肉评分(NPS)≥5,且每侧鼻孔评分≥2;
  • 特殊入选标准: 仅对A部分 2) 筛选时(日评分)及随机时(周平均评分)鼻塞评分(NCS)≥2;
  • 特殊入选标准: 仅对A部分 3) 在筛选之前,同时持续存在下述症状至少 8周:①鼻塞;②其他任一症状如嗅觉减退/丧失或流涕;
  • 仅对B部分 1) 在随机化之前,参与者必须在 CT 扫描中有双侧鼻窦炎症且双侧LMK总分≥8分, 并且双侧筛窦浑浊。
  • 仅对B部分 2) 在访视1和随机时,经鼻内镜检查确认无鼻息肉。
  • 仅对B部分 3) 受试者必须在访视1前至少连续4周持续有嗅觉减退症状。
  • 仅对B部分 4) 在筛选时,受试者存在中度或重度嗅觉丧失症状(嗅觉丧失评分≥2分)且随机时的周平均严重程度≥2分;
  • 仅对B部分 5) 受试者在筛选时(日评分)和随机时(周平均评分)时的sTSS(NC、鼻涕、面部疼痛/压力)必须≥2分。
  • 仅对B部分 6) 筛选前2年内或筛选时至少有1次血常规显示血液嗜酸性粒细胞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参与者: 1) 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25*10^9/L;; 2) 血液嗜酸性粒细胞百分比≥6.9%且受试者不伴有哮喘; 3) 血液嗜酸性粒细胞百分比≥3.7%且受试者伴有哮喘。
排除标准
  • 筛选期或随机时存在以下任意一条实验室检查值异常: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正常上限 (ULN); ? 总胆红素>2 x ULN(继发于Gilbert综合征的间接胆红素升高除外); ? 肌酐> 1.5×ULN;
  • 研究者认为不稳定并可能影响患者在整个研究期间的安全性、或影响研究结果或其解读、或妨碍患者完成整个研究过程的能力的任何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胃肠、肝、肾、神经、肌肉骨骼、感染、内分泌、代谢、血液学疾病、精神病或重大肢体障碍。例如但不限于:缺血性心脏病、左心室衰竭、心律失常、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高血糖、脑血管疾病等;
  •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桥本甲状腺炎、Graves病、炎症性肠病、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和其他神经炎症性疾病、寻常性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
  • 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者,包括但不限于有侵袭性机会感染(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囊肿病、曲菌病)病史,即使感染已消退;
  • 有活动性恶性肿瘤或具有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患有基底细胞癌、皮肤局限性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的患者,如果在访视1前患者完成治愈性治疗已经至少12 个月,则可以入组本研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如果在访视1前患者完成治愈性治疗已经至少5年,则可以入组本研究;
  • 筛选前12月内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病史;
  •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或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者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V-DNA阳性,或者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阳性;
  • 筛选期前6 个月内诊断为蠕虫寄生虫感染,未接受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无效;
  • 接受了以下治疗的受试者: a) 筛选(访视 1)前 6个月内进行过鼻窦手术或鼻腔鼻窦手术。 b) 筛选前8周或者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单克隆抗体类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贝利珠单抗、美泊利单抗、奥马珠单抗、白藜芦单抗、度普利尤单抗、其他同类药物(IL-4R抑制剂)等; c) 在筛选前8周或者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环磷酰胺、环孢素、干扰素γ、硫唑嘌呤、甲氨蝶呤、麦考酚酯和他克莫司等); d) 筛选前8周或者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使用其他非生物制剂类试验药物; e) 筛选访视(访视1)前30天内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治疗和/或进行过血浆置换; f) 在随机前四周接受白三烯拮抗剂/调节剂的受试者(随机前连续使用稳定剂量的白三烯调节剂≥30天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g)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开始过敏原免疫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内开始该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改变治疗剂量; h)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 i) 筛选前4周内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 j) 筛选前2周内或筛选导入期间,患慢性活动性或急性感染需要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者抗真菌药的全身性治疗,或者随机前4周内患有可能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毒感染性疾病;
  • 合并哮喘的患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需排除: a. 第一秒钟用力呼气量(FEV1)≤正常预计值的50%,或 b.筛选前90天内哮喘急性加重,需要住院治疗(>24小时),或 c.正在使用每日剂量高于1000mcg氟替卡松或等效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
  • 受试者存在使其无法完成筛选期评估或无法评价主要疗效终点的伴随疾病,例如: a) 鼻中隔偏曲导致至少一个鼻孔阻塞; b) 筛选时或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鼻窦炎、鼻部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 c) 持续性药物性鼻炎; d) 诊断为嗜酸性肉芽肿性血管炎(Churg-Strauss综合征)、肉芽肿性多血管炎(韦格纳肉芽肿)、杨氏综合征、Kartagener综合征或其他纤毛运动障碍综合征、囊性纤维化; e) 影像学怀疑,或确诊为真菌性鼻-鼻窦炎;
  • 患有鼻腔恶性肿瘤和良性肿瘤(例如,乳头状瘤、血管瘤等)的受试者;
  • 无法使用MFNS或对糠酸莫米松鼻喷剂过敏或不耐受的受试者;
  • 对任何生物制剂有全身性过敏史(局部注射部位反应除外)的受试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酗酒、吸毒和已知有药物依赖性者;
  • 在筛选前12周内参加过其它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以末次使用医疗器械日期计算);
  • 受试者在研究中依从性不佳,经研究者判断无法完成本研究;
  • 根据研究者或申办方医学审核员判断,认为存在使受试者面临风险、干扰参加研究或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医学或精神症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TQH2722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
剂型:喷雾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TQH2722安慰剂
剂型:注射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A部分:第16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受试者鼻息肉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B部分:第16周慢性鼻窦炎不伴鼻息肉(CRSsNP)受试者鼻窦CT扫描Lund Mackay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CT扫描Lund-Mackay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鼻内镜改良 Lund-Kennedy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鼻总症状评分(sTSS)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宾夕法尼亚大学嗅觉识别测试(UPSIT)相对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嗅觉丧失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鼻塞评分(NCS)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鼻涕/后流涕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面部疼痛/压力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鼻窦炎视觉模拟量表评分(VAS)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对受试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的影响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A部分:第16周受试者鼻吸气峰流速(NPIF)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16周治疗期间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补救或手术治疗的患者比例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A部分:安全性与耐受性指标的评估 试验结束 安全性指标
A部分:药代动力学指标的评估 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A部分:免疫原性的评估 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B部分:第16周宾夕法尼亚大学嗅觉识别测试(UPSIT)相对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B部分:第16周受试者嗅觉丧失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B部分:第16周受试者鼻内镜改良 Lund-Kennedy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B部分:第16周受试者鼻总症状评分(sTSS)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B部分:试者鼻涕/后流涕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第16周受试者面部疼痛/压力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第16周受试者鼻窦炎视觉模拟量表评分(VAS)较基线的变化值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B部分:第16周对受试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的影响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B部分:16周治疗期间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补救或手术治疗的患者比例 第16周 有效性指标
B部分:安全性与耐受性指标的评估 研究结束 安全性指标
B部分:药代动力学指标的评估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B部分:免疫原性的评估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张罗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10830399 dr.louzhang@139.com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10073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张罗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崔晓波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沧州市中心医院 刘卫卫 中国 河北省 沧州市
北京医院 杨弋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栾峰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包头市中心医院 许振东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刘少峰/谢海棠 中国 安徽省 芜湖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李吉平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华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徐百成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许昱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杨国儒 中国 山东省 潍坊市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柴向斌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淄博市中心医院 刘文 中国 山东省 淄博市
烟台毓璜顶医院 宋西成 中国 山东省 烟台市
威海市中心医院 隋晓俊 中国 山东省 威海市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富公弼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王琰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揭阳市人民医院 林潮楷 中国 广东省 揭阳市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何刚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省人民医院 樊建刚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瞿申红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龚正鹏 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
台州市中心医院 舒海荣 中国 浙江省 台州市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刚 中国 浙江省 台州市
吉林省人民医院 刘辉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金永德 中国 吉林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河南省人民医院 王广科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陈建军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唐隽 中国 广东省 佛山市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史丽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曹志伟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卢永田 中国 广东省 深圳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于亚峰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娄底市中心医院 陈鲜芳 中国 湖南省 娄底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王成硕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南京鼓楼医院 肖永龙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9-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12-0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4-0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4-03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6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11-2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12-29;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