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立西坦片|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043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适用于成人、青少年和2岁及以上儿童癫痫患者(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身性发作)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试验通俗题目
布立西坦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布立西坦片辅助治疗部分性癫痫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YD-BRV-230905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2
版本日期
2024-01-0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高蓓
联系人座机
028-87842234
联系人手机号
18190942383
联系人Email
open_research@163.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百草路990号
联系人邮编
6117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研究第一阶段: 主要目的: 以安慰剂为对照,评价布立西坦片在稳定剂量使用1-3种抗癫痫药物未控制的部分性癫痫发作患者中辅助治疗12周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以安慰剂为对照,评价布立西坦片在稳定剂量使用1-3种抗癫痫药物未控制的部分性癫痫发作患者中辅助治疗12周的安全性。 研究第二阶段(开放标签扩展研究): 主要目的: 评价布立西坦片在稳定剂量使用1-3种抗癫痫药物未控制的部分性癫痫发作患者中长期治疗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评价布立西坦片在稳定剂量使用1-3种抗癫痫药物未控制的部分性癫痫发作患者中长期治疗的有效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6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6-80周岁(含边界值),男女不限;
  • 2. 根据ILAE分类(1989年)被确诊为部分性癫痫或癫痫综合征的患者,诊断时间≥24周;
  • 3. 在筛选前5年内出现与部分性癫痫临床诊断相符的脑电图(EEG)读数、在筛选前2年内出现与部分性癫痫临床诊断相符的脑磁共振成像(MRI)/计算机断层(CT)扫描;
  • 4. 在8周基线期间(包括 4 周回顾性基线期和 4 周前瞻性基线期)必须有≥8次部分性发作(根据1981年ILAE分类,详见附件1),在每个4周基线期内有≥2次部分性发作,无发作间隔≤21天;
  • 5. 筛选前使用1-3种抗癫痫药物(ASMs)至少稳定剂量4周(如果基础用药为苯巴比妥、苯妥英或扑米酮,需至少稳定剂量12周)仍无法控制的部分性发作癫痫患者;
  • 6. 筛选前4周(如果基础用药为苯巴比妥、扑米酮或苯妥英,需在筛选前至少稳定剂量使用12周)至治疗期结束,允许使用的ASMs剂量和迷走神经刺激(VNS)(将VNS记为伴随的ASMs)保持不变,苯二氮卓类药物使用(任何适应症)超过每周一次将被视为伴随的ASMs;
  • 7. 能提供书面知情同意,并能理解且同意遵循研究要求和评估计划表。
  • 仅适用于进入开放标签扩展研究的受试者: 8. 完成12周双盲治疗,经研究者评估预期可从布立西坦片长期治疗中获益者。
  • 仅适用于进入开放标签扩展研究的受试者: 9. 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可靠并且能够遵守研究方案(如,有理解能力并且能填写日记卡)、访视计划或用药。
排除标准
  • 1. 既往使用稳定剂量布立西坦(Brivaracetam)或左乙拉西坦(LEV)至少4周且无效者;
  • 2. 给药前12周内使用稳定剂量布立西坦或左乙拉西坦或在给药前1周内使用任何剂量的布立西坦或左乙拉西坦者;
  • 3.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说明书中明确有抗癫痫或抗惊厥作用的中药类药物者;
  • 4. 给药前24周内使用氨己烯酸或非尔氨酯者;
  • 5. 正在使用任何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CNS)有影响或任何能显著影响布立西坦代谢的药物(CYP2C19诱导剂:银杏叶制剂、地塞米松、戊巴比妥钠、泼尼松、利福平、利托那韦、圣约翰草)者,除非在给药前已稳定使用至少4周,并且预计在治疗期间保持稳定;
  • 6. 8周基线期癫痫发作类型仅有单纯非运动部分性癫痫发作(1981年ILAE分类);
  • 7. 已知对布立西坦或其辅料成份过敏者,或已知对左乙拉西坦等吡咯烷类药物过敏者;
  • 8. 给药前1年内有癫痫持续状态者(癫痫持续状态是指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不自行停止);
  • 9. 现有或既往有癫痫发作不能准确计数者;
  • 10. 存在心理性非癫痫发作病史或现病史者;
  • 11. 筛选前24周内有自杀未遂史(包括实际尝试、被中断尝试、放弃的尝试和预备的行动或行为)或有自杀意念者(自杀意念通过贝克自杀意念(BSSI)量表进行测评);
  • 12. 患有持续存在的精神疾病(轻度控制障碍除外),或其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参与本研究的任何医学状况或精神疾病(24项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20分,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14分);
  • 13.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男性QTcF≥450ms或女性QTcF≥460ms,再重复检测2次,3次QTcF平均值仍然异常者(计算公式QTcF=QT/RR1/3);
  • 14. 筛选前24周内有脑血管意外病史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15. 有大动脉瘤,主动脉夹层或夹层动脉瘤病史者;
  • 16. 有支气管痉挛或血管性水肿病史者;
  • 17. 现有重症感染者或晚期肿瘤患者;
  • 18. 有快速进展的脑部疾病者(如:快速进展的认知功能下降、瘫痪等);
  • 19. 严重肾功能不全(eGFR<30 ml·min-1·(1.73m2)-1)者;
  • 20. 有以下任何心血管风险因素: - 给药前4周内出现心源性胸痛,定义为限制日常生活中工具性活动的中度疼痛; - 给药前4周内发生肺栓塞; - 给药前24周内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 给药前24周内有符合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附件2)分级≥ II级的任何心力衰竭病史;
  • 21. 活动期病毒性肝炎(包括乙肝、丙肝)、其他严重肝病患者或肝功能不全(ALT或AST>2倍正常上限值、TBIL>2倍正常上限值);
  • 2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梅毒特异性抗体(TP-Ab)检查任何一项阳性者;
  • 23. 既往存在毒品使用史或筛选前有药物滥用史(筛选前 12周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 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等]);
  • 24. 筛选前1年内有酗酒史者,具体指: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1单位= 360 mL啤酒,或150 mL葡萄酒,或45 mL白酒)者;
  • 25. 受试者处于妊娠或哺乳期或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26. 整个试验期间(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安全性随访结束)有生育或妊娠计划(包括捐卵、捐精)者,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详见附件3)者;
  • 27. 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且接受过试验用药品或器械治疗者;
  • 28.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形。
  • 仅适用于进入开放标签扩展研究的受试者: 29. 12周双盲治疗期间对布立西坦或安慰剂出现超敏反应者;
  • 仅适用于进入开放标签扩展研究的受试者: 30. 12周双盲治疗期间对访视时间表或药物用药的依从性较差者;
  • 仅适用于进入开放标签扩展研究的受试者: 31. 12周有自杀未遂史(包括实际尝试、被中断尝试、放弃的尝试和预备的行动或行为)或有自杀意念者(自杀意念通过BSSI量表进行测评)。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布立西坦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剂型:片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研究第一阶段 12周治疗期间,试验组每28天部分性癫痫发作频率较对照组减少的百分比。 第12周治疗期结束 有效性指标
研究第二阶段 1.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开放治疗首次用药开始到末次访视结束) 2.因不良事件退出试验的受试者比例。(开放治疗首次用药开始到末次访视结束) 第52周治疗期结束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研究第一阶段 应答率 部分性癫痫发作频率较基线期降低的百分比及分类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开始至首次、第5次、第10次部分性癫痫发作的时间 总发作频率较基线期降低的百分比 无癫痫发作的受试者比例 安全性 第12周治疗期结束 安全性指标
研究第二阶段 1.每28天部分性癫痫发作频率较基线降低的百分比;(每3个月评价一次) 2.应答率 3.至少6个月内持续无癫痫发作的受试者百分比; 4.开放治疗期间无癫痫发作率。 第52周治疗期结束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陈蕾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8980605819 leilei_25@126.com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610044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陈蕾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王群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王维平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林卫红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闫福岭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邓学军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徐祖才 中国 贵州省 遵义市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陈胜利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孔朝红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天津市人民医院 张美云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河南省人民医院 韩雄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宋景贵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崔桂云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王莉 中国 四川省 南充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沈瑞乐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同意 2024-01-17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8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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