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9232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ETB115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AA患者中安全性和疗效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非随机、开放性、多中心、II期在难治性或复发性SAA中国受试者中评估艾曲泊帕的安全性和疗效的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ETB115E2202; V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02
版本日期
2019-09-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诺华肿瘤医学热线
联系人座机
400-818060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hina.obumi@novarti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人寿金融中心5层
联系人邮编
10002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在难治性或复发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中国受试者中评估艾曲泊帕的安全性和疗效。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年龄大于或等于18岁的中国患者。
- 先前确诊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既往6个月前应用至少一个疗程含抗胸腺细胞球蛋白(ATG)/抗淋巴细胞球蛋白(ALG)和/或环磷酰胺或阿仑单抗方案进行免疫抑制治疗后缓解不充分的患者。诊断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患者特征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7年版)):1. 骨髓细胞增生程度 <正常的25%,或者是正常的25–50%且残留造血细胞<30%。2. 且以及至少有下列两种情况(外周血):(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0.5×109/L(2)血小板计数 <20×109/L (3) 网织红细胞绝对值 <20×109/L
- 筛选时血小板计数≤30×109/L
- 必须是目前由于不适合或由于不能得到合适供体而不能进行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 患者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况为0-2分。
- 筛选期QTcF间期<450 msec,或<480 msec伴有支传导阻滞的患者,在研究中心通过三次ECG平均值评估确定。
- 在参加研究前必须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在过去6个月中接受了ATG/ALG、环磷酰胺或阿仑单抗治疗。 注:筛选时如果实验室数值稳定,应用稳定剂量环孢素或合成类固醇(达那唑除外)的患者可以入组。
- 先天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如Fanconi贫血、先天性角化不良)。
- AST或ALT≥3倍正常值上限。
- 肌酐、总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ALP)≥1.5倍当地ULN(吉尔伯特综合征的总胆红素≥2.5倍当地ULN)。
- 通过流式细胞术确定的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PNH)粒细胞克隆比例≥50%。
- 通过荧光原位杂交法(FISH)检测发现染色体畸变(7/7q)或G显带染色发现其他畸变。
- 细胞遗传学上有克隆性血液病的骨髓异常证据。如果确定克隆性疾病,则将患者排除。
- 既往病史显示,过去6个月内有血栓栓塞史或当前使用抗凝血剂。患抗磷脂抗体综合征(APS)的患者。
- 患者必须不得有任何伴随的恶性疾病,且任何其他恶性疾病必须治疗后完全恢复,且无疾病状态持续至少5年。
- 有临床意义(严重到妨碍患者知情同意、依从研究规程以及耐受方案治疗的能力)的细菌、真菌、分支杆菌、寄生虫或病毒感染受试者(急性细菌感染需要抗生素治疗患者应当延迟筛选/入组,直至抗生素治疗疗程结束)。
- 已知肝细胞疾病患者(如活动性肝炎或肝硬化)。
- 筛选时存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实验室检查显示乙型肝炎(HB)血清学阳性定义为HBsAg检测阳性。此外,如果HBsAg检测阴性但是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不论乙型肝炎表面抗体(HBsAb)状态),则进行HBV DNA检测,如果阳性则排除受试者。
- 心脏疾病(按照纽约心脏协会(NYHA)功能分类II/III/IV级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不得入组;由于心脏疾病所致II级NYHA患者不应入组,但由于AA所致II级NYHA受试者可以入组),或者有血栓风险的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
- 既往病史显示,对与艾曲泊帕化学相似的化合物或其辅料有速发或迟发性过敏。
- 在艾曲泊帕首剂用药前30天内使用另一种研究药物治疗,或艾曲泊帕首剂用药在该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时限内(以时限长者为准)。
- 先前采用艾曲泊帕、罗米司亭或任何其他TPO受体激动剂治疗。
- 使用禁止的伴随药物。
- 无法理解或不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CF)的患者。
- 按照研究者的专业判断,将会干扰遵从研究要求能力的活动性酒精或药物成瘾患者。
- 按照研究者判断,患者的伴随疾病可能会危及患者安全或影响对研究方案的遵从。
- 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有怀孕可能的女性,是指生理上能怀孕的所有女性,除非她们在研究治疗期间及停用研究药物后7天内采取了高效的避孕方法。 如果有12个月自然(自发性)闭经,伴有相应的临床特征(如年龄适宜、血管舒缩性症状史)或至少6周前接受过双侧输卵管切除术(伴有或不伴有子宫切除)、全子宫切除术或输卵管结扎,则确认该女性为绝经后状态且没有生育可能。仅是卵巢切除术情况下,仅在后续的激素水平检查确认其生育状态后才可以视为绝育。
- 在接受研究治疗期间以及停止研究治疗后16周期间不愿意在性交时使用避孕套的性活跃男性。要求所有性活跃的男性参与者使用避孕套,避免养育小孩并防止将研究治疗通过精液传递给伴侣。另外,男性参与者不得在上述时间段捐献精液。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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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艾曲泊帕乙醇胺片
|
用法用量:规格:25mg,片剂,口服,一天一次,首次接受25mg/天,然后每两周根据血小板计数增加剂量25mg/天,最高剂量为150mg/天。给药后第6个月评估未缓解患者停药,缓解的患者可继续用药直至批准了所研究产品的适应症上市或直至研究结束。
|
中文通用名:艾曲泊帕乙醇胺片
|
剂型:片剂
|
中文通用名:艾曲泊帕乙醇胺片
|
剂型: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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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无
|
用法用量:无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开始研究治疗后6个月(第26周)的血液学缓解率 | 第26周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第13周和第52周时的血液学缓解率 | 第13周和第52周 | 有效性指标 |
中性粒细胞、血小板和血红蛋白的变化 | 每次访视 | 有效性指标 |
至血液学缓解的时间和缓解持续时间。 | 每次访视 | 有效性指标 |
输血频率与输血量(血小板和红细胞)。 | 每次访视 | 有效性指标 |
AE、生命体征、ECG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发生率/严重程度 | 每次访视 | 安全性指标 |
艾曲泊帕血浆药代动力学参数和谷浓度 | 前26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克隆演变的发生率,包括至PNH的克隆演变、至AML或MDS的演变 | 每6个月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张凤奎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13821700281 | fkzhang@ihcams.ac.cn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30004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 张凤奎 | 中国 | 天津 | 天津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何广胜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常红 | 中国 | 四川 | 成都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贾晋松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北京协和医院 | 韩冰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付蓉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李菲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9-06-1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8-0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1-05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7-1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0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9-12-09;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9-12-26;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3-05-17;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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