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C-035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33127
相关登记号
CTR20211759,CTR20212702,CTR20212946,CTR20232072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复发/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GNC-035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在复发或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中的 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GNC-035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在复发或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及抗肿瘤活性的开放性、多中心、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GNC-035-104
方案最近版本号
1.1
版本日期
2023-08-1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姜振洋
联系人座机
028-85320871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jiangzhenyang@baili-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高新国际广场B座10层
联系人邮编
610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I期(预计共入组约20例):1)主要目的:观察GNC-035在复发/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确定GNC-035的 DLT 和 MTD,或 MAD,确定 RP2D。2)次要目的:评估GNC-035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3)探索性目的:初步探索GNC-035的药效动力学特征。初步探索GNC-035的生物标志物与不良反应和疗效的相关性。初步探索外周血免疫细胞杀伤实验、T细胞亚型分析、外周B细胞清除等探索性临床药理药效作用。 II期(计划入组约20例):1)主要目的:探索GNC-035在复发/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有效性。2)次要目的:评估GNC-035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3)探索性目的:进一步探索GNC-035的药效动力学特征。进一步探索GNC-035的生物标志物与不良反应和疗效的相关性。进一步探索外周血免疫细胞杀伤实验、T细胞亚型分析、外周B细胞清除等探索性临床药理药效作用。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性别不限;
  • 年龄:≥18岁且≤75岁;
  •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 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 对于复发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具体包括: 至少经历1线标准治疗失败的患者; 研究者判定无或不适用其他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患者。 对复发和难治定义如下: 复发指经充分治疗达缓解6个月后疾病进展,至少有一种方案含抗CD20单抗。 难治指抗CD20单抗难治,经含抗CD20单抗方案(联合化疗或单药)充分治疗未获缓解,或治疗期间/充分治疗结束6个月内疾病进展。 其中“抗CD20单抗方案充分治疗”指按病理类型和疾病分期要求完成抗CD20单抗联合化疗足周期治疗,如利妥昔单抗单药治疗按375 mg/m2每周一次注射至少4次。“治疗期间进展”要求:若诱导治疗期间进展则抗CD20单抗联合化疗治疗或单药治疗至少完成了一个周期;若维持治疗期间进展则至少完成了一剂注射。“缓解”包括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
  • 对于非霍奇金淋巴瘤,爬坡阶段必须具有至少一处可评估病灶;扩展阶段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Lugano评效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淋巴结病灶任一长径≥1.5cm或结外病灶要求任一长径>1.0cm);
  • 体力状况评分ECOG ≤2分;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 v5.0定义的≤1级(研究者考虑和本病可能有关的指标,如贫血等,及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首次给药前7天内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要求: 骨髓功能:在筛选检查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2周内未使用长效升白针)和药物纠正的情况下,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0×109/L(受试者如伴骨髓浸润者则需≥0.5×109/L); 血红蛋白≥80 g/L(受试者如伴骨髓浸润者则需≥70g/L); 血小板计数≥75×109/L; 肝脏功能:在筛选检查前7天内未使用保肝药物纠正的情况下,总胆红素≤1.5 ULN(Gilbert’s综合征≤3 ULN),转氨酶(AST/ALT)≤2.5 ULN(肝脏发生肿瘤浸润性改变受试者≤5.0 ULN); 肾脏功能:肌酐(Cr)≤1.5 ULN且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24小时尿蛋白<1g可以入组);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50%; 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1.5g/L;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从首次给药前7天开始采用高效避孕措施,直至末次给药后12周。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排除标准
  •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在本研究期间拟行大手术的患者(“大手术”由研究者定义);
  • 根据NCI-CTCAE v5.0 定义为≥3级的肺部疾病:包括静息性呼吸困难,或需要持续吸氧治疗;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的患者(既往患有间质性肺炎,现已恢复的除外);
  •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如重度肺炎、菌血症、败血症等;
  •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需全身治疗的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和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I型糖尿病、仅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等;
  • 首次给药前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且 5 年内未复发的非黑色素瘤原位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原位宫颈癌、胃肠道粘膜内癌、乳腺癌、局限性前列腺癌等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除外;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活动性结核、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且HBV-DNA检测≥中心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抗体阳性且HCV-RNA≥中心检测下限);
  •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
  • 对重组人源化抗体有过敏史或对GNC-035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患者;
  • 妊娠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患者;
  • 既往接受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 在开始GNC-035治疗前12周内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uto-HSCT);
  •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GNC-035治疗前2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为准)使用环孢霉素、他克莫司等;
  • 在开始GNC-035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大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前2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为准)接受过化疗和小分子靶向药物;
  • 在开始GNC-035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抗CD20或抗CD79b治疗且仍有应答;
  • 在开始GNC-035治疗前12周内接受过CAR-T治疗;
  • 在本试验给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它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GNC-035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期: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 实际临床研究中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期: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观察期为C1D1至目标剂量第二次给药后7天。 安全性指标
I期: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给药剂量(MAD) 选择DLT率估计值最接近目标DLT率的,但不超过DLT率等效区间上界值的最高剂量作为MTD。 安全性指标
I期:治疗过程中不良事件(TEAE)及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筛选期至随访 安全性指标
I期: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 实际临床研究中 安全性指标
II期:客观缓解率(ORR) 用药第 1 年,在C2D21±3天、C4D21±3天、C6D21±3天 、C8D21±3天各进行一次,随后每4个周期±3 天检查 1 次;用药第 2 年,每4个月±7天检查 1 次。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期: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CR率 用药第 1 年,在C2D21±3天、C4D21±3天、C6D21±3天 、C8D21±3天各进行一次,随后每4个周期±3 天检查 1 次;用药第 2 年,每4个月±7天检查 1 次。 有效性指标
I期:“研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 发生的类型、频率、严重程度;体格检查异常;实验室检查异常等 筛选期至随访 安全性指标
I期:药代动力学(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Css、Tmax、AUC0-inf、AUC0-t、CL、T1/2等 第一周期至后续周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期:抗GNC-035抗体(ADA)的发生频率和滴度 第一周期至安全性随访30±3天。 有效性指标
II期:治疗过程中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类型、频率、严重程度 筛选期至随访 安全性指标
II期: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 用药第 1 年,在C2D21±3天、C4D21±3天、C6D21±3天 、C8D21±3天各进行一次,随后每4个周期±3 天检查 1 次;用药第 2 年,每4个月±7天检查 1 次。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朱军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88196115 zhujun3346@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100142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朱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9-1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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