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C2731注射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4307
相关登记号
CTR20211030,CTR20221541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成人重度哮喘
试验通俗题目
TQC2731 注射液在控制不佳的重度哮喘患者的III 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 TQC2731 注射液在控制不佳的重度哮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TQC2731-III-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4-05-1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戴峻
联系人座机
025-69927811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daijun@cttq.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
联系人邮编
2111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TQC2731对控制不佳的成人重度哮喘患者急性发作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TQC2731对控制不佳的成人重度哮喘患者肺功能、哮喘症状、生活质量等的有效性; 评价TQC2731对控制不佳的成人重度哮喘患者的安全性; 评价TQC2731 注射液的免疫原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流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 年龄在 18 ~ 75 周岁(包括临界值),性别不限;
  • 有记录表明在访视 1 前至少 12 个月医生诊断为哮喘;
  • 在访视 1 前至少 6 个月,接受医生处方哮喘控制药物中高剂量 ICS(≥500 μg 丙酸氟替卡松或等效总日剂量)的受试者;
  • 必须有记录表明在访视 1 前至少 3 个月接受中高剂量 ICS 总日剂量治疗,且剂量稳定(详见附录 1)。ICS 可包含在 ICS/LABA 复方制剂、ICS/LABA/LAMA 中;
  • 必须有记录表明在访视 1 前至少 3 个月使用其他哮喘控制药物,如LABA、LTRA、茶碱、LAMA、色甘酸钠等, 且剂量稳定;使用维持性口服激素的受试者,口服激素的剂量每天最多为泼尼松 10mg 或20mg 隔天一次(或等效剂量),且必须在访视 1 以前至少 30 天及治疗期间保持稳定;
  • 在访视 2 或访视 2a 时,早晨 BD 前 FEV1 <80%预计正常值;
  • 有以下任一证据记录证明患有哮喘:访视 1 前的 12 个月内有可逆性检测 FEV1 ≥12%和≥200 mL 的历史记录。或者访视 2 或访视 2a 时,筛选期间 BD(沙丁胺醇)后可逆性检测 FEV1 ≥12%和≥200 mL(给予 4 喷沙丁胺醇后 15-30 min);
  • 有记录表明在访视1前的12个月内发生过至少2次哮喘急性发作,且在签署知情前1个月内未发生过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事件。其中至少有 1 次急性发作应在使用中高剂量ICS 治疗期间,或者至少1次哮喘急性发作导致住院或急诊;
  • 访视 1 时 ACQ-6 评分≥1.5;
  • 访视 1 时体重≥40 kg;
  • 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 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与育龄性伴侣必须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 随机前 7 天内满足至少以下任何一项:1) ≥ 2 天的白天或夜间症状评分≥1;2) > 2 天使用急救药物SABA;3) 哮喘引起夜间憋醒≥ 1 次;
  • 随机当天 ACQ-6 评分≥1.5;
  • 导入期日记的最小依从性为 85%(在包括随机当天(第 0 天)在内的 21 天期间至少有 18 天完全依从);完全依从性要求完成当天夜间和次日早晨日记;
  • 在随机前的 7 天内(第-7 天夜间评估至第 0 天(随机访视)早晨评估),至少有 4 天完全依从(夜间和次日早晨);
  • 在导入期间,在日记中收集背景哮喘用药的最小依从性为 85%(在包括随机当天(第 0 天)在内的 21 天期间至少有 18 天完全依从)。缺失日记数据的日期视为不依从该标准;
  • 导入期间,吸入器、峰流速仪和肺功能的使用技术是可接受的。
排除标准
  • 伴有除哮喘以外的临床重大肺部疾病(例如,活动性肺部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特发性肺纤维化、囊性纤维化、与肥胖相关的低通气综合征、肺癌、α1 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和原发性纤毛运动障碍),或伴有除哮喘之外的导致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升高的肺部或全身疾病(例如,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病/真菌病、Churg-Strauss 综合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
  • 既往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嗜酸性肉芽肿合并多血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病、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等);
  • 既往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病史(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和曲霉病),即使感染已消退;或者存在不寻常的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感染(根据研究者的判断);
  • 经研究者判断尚未稳定的任何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的心血管、胃肠道、肝脏、肾脏、神经系统、肌肉骨骼、传染性、内分泌、代谢、血液学、精神疾病或重大身体损伤,可能:在整个研究期间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性、影响研究结果或结果解读、妨碍受试者完成整个研究期的能力;
  • 癌症病史:患有基底细胞癌、皮肤局限性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的患者,如果在访视 1 前患者完成治愈性治疗已经至少 12 个月,则可以入组本研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如果在访视 1 前患者完成治愈性治疗已经至少 5 年,则可以入组本研究;
  • 当前为吸烟者或吸烟史≥10包年(注:1包=20支,10包年=1包/天 x 10 年,或1/2包/天 x 20年)。(吸烟史<10包年的曾吸烟者在访视1 前戒烟少于6 个月);
  • 筛选时有任何一项传染病筛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 1)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V-DNA阳性; 2) 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 3) 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阳性(若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进一步进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后者为阴性并经研究者判断为过去曾感染梅毒但已治愈的患者符合入选条件); 4)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
  • 已知有TQC2731成分过敏史,或有研究者认为会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的药物或其他过敏原病史;
  • 既往接受任何生物治疗后出现速发过敏性反应的病史或有免疫复合物病(III 型超敏反应)的诊断记录;
  • 在访视1 前12 个月内有长期酗酒或药物滥用史;
  • 在访视1 前12 个月内患有需要治疗的结核病;
  • 在访视1 前6 个月内诊断为蠕虫寄生虫感染,未接受标准治疗或标治疗无效;
  • 在访视1 前2 周内或导入期间,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感染病史,包括上呼吸道感染(URTI)和下呼吸道感染(LRTI),并需要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治疗;
  • 导入期间出现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发现,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生化、血常规或尿常规,并且研究者判断参加试验可能会使患者处于风险中,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或妨碍患者完成整个研究过程的能力;
  • 随机前进行的12导联心电图(ECG)检查显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1)伴有快速心室率>120 bpm的房颤(AF);(2)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VT);(3)心动过缓,心室率< 45bpm;(3)Mobitz II型二度房室传导阻滞和三度传导阻滞(除非已植入起搏器或除颤器);(4)男性QTcF> 450ms或女性QTcF> 470ms(Fredericka公式:QTcF=QT/RR0.33);
  • 访视1时,活动性肝脏疾病的证据,包括黄疸或天冬氨酸转氨酶、丙氨酸转氨酶或碱性磷酸酶,超过正常值上限(ULN)的2倍;
  • 访视1 前的12 个月内接受过支气管热成型术;
  • 导致缺氧性惊厥发作或需要插管或机械通气的危及生命的哮喘急性加重史;
  • 在访视1 前8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需要全身麻醉或住院治疗>1 天的手术;
  • 在访视 1 前 4 个月内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任何已上市或试验用生物制剂,或者在访视 1 前 30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以最长者为准)内接受过任何试验用非生物制剂。注:允许既往接受过生物治疗的患者入选研究,前提是最后一次用药时间距进入本研究时间需要满足适当洗脱期的要求;
  • 在访视 1 前 30 天内接受过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
  • 在访视 1 前 15 天内接受过 T2 细胞因子抑制剂甲磺司特治疗;
  • 在随机前12 周内接受过以下药物治疗:全身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药物(如甲氨蝶呤、环孢菌素等);
  • 签署知情前8周至随机化前,接受过治疗哮喘用途以外的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者(外用、眼科、鼻内使用糖皮质激素者除外);
  • 签署知情前3个月内开始脱敏治疗;
  • 在随机分组日期前 30 天内和整个研究期间(包括随访期)接种减毒活疫苗;
  • 访视 1 前的 3 个月,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研究者判定的受试者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其它因素。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TQC2731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TQC2731安慰液
剂型:注射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52 周治疗期间哮喘急性发作年化发生率(AAER) 基线,接受研究药物治疗52周后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52周在给药前以及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前(BD 给药前)1 秒用力呼气量(FEV1)相对基线的变化值; 基线,接受研究药物治疗52周后 有效性指标
第 52 周标准化哮喘生活质量问(AQLQ(S)+12)总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 基线,接受研究药物治疗52周后 有效性指标
第 52 周哮喘控制问卷-6(ACQ-6)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 基线,接受研究药物治疗52周后 有效性指标
第 52 周每周平均哮喘症状日记评分相对基线的平均化; 基线,接受研究药物治疗52周后 有效性指标
第 52 周欧洲生活质量 5 维度 5 水平问卷(EQ-5D-5L)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 基线,接受研究药物治疗52周后 有效性指标
每周急救药物平均使用量、每周每日早晨和夜间平均呼气峰流速(PEF)分别相对基线的变化; 基线,接受研究药物治疗52周后 有效性指标
第 52 周呼出气一氧化氮 FENO(ppb)、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总血清IgE 分别相对基线的变化; 基线,接受研究药物治疗52周后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哮喘急性发作的时间;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20周、第24周、第28周、第32周、第36周、第40周、第44周、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发生≥1 次哮喘急性发作的受试者比例;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20周、第24周、第28周、第32周、第36周、第40周、第44周、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20周、第24周、第28周、第32周、第36周、第40周、第44周、第48周 安全性指标
受试者的抗药抗(ADA)的发生率及其滴度,中和抗体(Nab)的发生率。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20周、第24周、第28周、第32周、第36周、第40周、第44周、第48周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郑劲平 医学硕士 主任医师 18928868238 jpzhenggy@163.com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8号 510163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郑劲平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日友好医院 苏楠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安徽省胸科医院 高迎春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包头市中心医院 常晓悦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本溪市中心医院 耿秀娟 中国 辽宁省 本溪市
亳州市人民医院 蒋亚林 中国 安徽省 亳州市
赤峰市医院 李晓华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中心医院 徐健 中国 辽宁省 大连市
大庆龙南医院 刘金丽 中国 黑龙江省 大庆市
甘肃省人民医院 张宏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广东省中医院 林琳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赵祝香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贵州省人民医院 叶贤伟 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蒋明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金寿德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潘磊 中国 河北省 沧州市
菏泽市立医院 刘训超 中国 山东省 菏泽市
湖南省人民医院 刘念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吴峰 中国 广东省 惠州市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王珂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彭丽萍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钱粉红 中国 江苏省 镇江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 姚欣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 孙培莉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江西省人民医院 肖祖克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许新举 中国 河南省 焦作市
金华市中心医院 朱丹 中国 浙江省 金华市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石军年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刘晓菊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钟富宽 中国 江苏省 连云港市
娄底市中心医院 陈历轩 中国 湖南省 娄底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左玮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戈改真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付秀华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刘慧招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曹超 中国 浙江省 宁波市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尹照萍 中国 辽宁省 盘锦市
萍乡市人民医院 董利民 中国 江西省 萍乡市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周昕 中国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林益华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山西白求恩医院 刘先胜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陕西省人民医院 杨淑梅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时国朝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戴然然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张旻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屠春林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浦东医院 张子强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同仁医院 金晓燕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同济医院 徐镶怀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刘冬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石河子市
四川省人民医院 郭璐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闵凌峰 中国 江苏省 扬州市
遂宁市人民医院 邱容 中国 四川省 遂宁市
台州市中心医院 朱君飞 中国 浙江省 台州市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何静春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曹洁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吴立琴 中国 浙江省 温州市
武汉市中心医院 倪吉祥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 吴昌归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刘昀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党晓敏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王胜昱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魏雪梅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在义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邢台市人民医院 高志国 中国 河北省 邢台市
徐州市中心医院 武焱旻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陈碧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烟台毓璜顶医院 邹慎春 中国 山东省 烟台市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郭瑞斌 中国 山西省 阳泉市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陈丽君 中国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张云辉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长沙市中心医院 杨红忠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 马壮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山市人民医院 梁剑平 中国 广东省 中山市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毛良平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周口市中心医院 刘勇 中国 河南省 周口市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邓治平 中国 四川省 自贡市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李晓琳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王新航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余姚市人民医院 吴晓东 中国 浙江省 宁波市
枣庄市立医院 孙丽 中国 山东省 枣庄市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姜波 中国 山东省 济宁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10-2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6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