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08单抗注射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3381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本品联合标准方案用于晚期不可切除的胃或胃食管交界部腺癌的治疗
试验通俗题目
M108单抗注射液对比安慰剂联合CAPOX治疗局灶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性的CLDN18.2阳性、HER2阴性、PD-L1 CPS<5的胃或胃食管交界部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 Ⅲ 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M108单抗注射液对比安慰剂联合CAPOX治疗局灶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性的CLDN18.2阳性、HER2阴性、PD-L1 CPS<5的胃或胃食管交界部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 Ⅲ 期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FG-M108-04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3-09-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杨亚平
联系人座机
010-6070913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yangyp_mj@futuregenbio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学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宝参南街16号院1号楼2层201
联系人邮编
102609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1、比较M108单抗注射液和安慰剂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治疗CLDN18.2阳性的晚期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独立影像评估(IRC)评估)。2、比较M108单抗注射液和安慰剂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治疗CLDN18.2阳性的晚期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患者的总生存期(OS)、客观缓解率(OR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研究者评估);比较M108单抗注射液和安慰剂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治疗CLDN18.2阳性的晚期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患者的安全性; 评估M108单抗注射液联合标准治疗方案的药代动力学;评估M108单抗注射液联合标准治疗方案的免疫原性。3、比较M108单抗注射液和安慰剂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治疗CLDN18.2阳性的晚期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患者的疾病控制率(DCR)和缓解持续时间(DOR),通过测量欧洲生活质量 5 维 5 级健康问卷(EQ-5D-5L)的参数,进一步评估受试者的健康状态。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性别不限
  • 经组织学确诊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未经全身治疗的受试者,或对于既往接受新辅助/辅助化疗的受试者,末次治疗至疾病复发时间>6个月
  • 能提供存档病理组织或新鲜病理组织用于CLDN18.2检测,中心实验室检测肿瘤组织CLDN18.2阳性(定义为中心实验室IHC检测≥40% 的肿瘤细胞CLDN18.2膜染色≥2+)
  • 肿瘤组织HER-2阴性,且经中心实验室检测PD-L1表达联合阳性分数(CPS)<5
  • ECOG评分0-1
  • 按RECIST 1.1 标准,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曾接受放疗的病灶或者接受过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如果出现疾病进展,可考虑作为可测量的病灶
  • 预期生存≥3个月
  •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需满足以下全部标准(在采样前14天内不能接受过生长因子、输血或其他血液制品): 中性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白细胞绝对计数(WBC)≥3.0×109/L; 血小板≥100×109/L; 血红蛋白≥9g/dL;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ULN(未使用抗凝剂者);INR≤2.5倍ULN/或APTT≤2.5倍ULN(使用抗凝剂者); 总胆红素≤1.5倍ULN(患有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3倍ULN); AST和ALT≤2.5倍ULN(肝转移受试者≤5倍ULN); 白蛋白≥30g/L; 血清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
  • 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应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血 β-HCG检测须阴性
排除标准
  • 在随机之前 4 周内曾接种活疫苗。(季节性流感疫苗通常是灭活疫苗,允许使用。鼻腔内使用的疫苗是活疫苗,不允许使用)
  •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曾进行过放疗者(仅针对骨转移的局部放疗,且放疗相关AE恢复到≤1级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或抗肿瘤药物的5个代谢半衰期内曾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者;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2周内曾接受过已知的具有抗肿瘤活性的中草药或中成药;使用治疗骨转移相关的药物(如唑来膦酸等)可以入组
  •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重大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预期在本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或存在严重未愈合的伤口、外伤、溃疡等情况者
  •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曾接受过任何临床研究药物治疗者
  • 曾接受过CLDN18.2单抗/双抗、CLDN18.2 CAR-T或CLDN18.2 ADC等任何针对CLDN18.2靶点药物的治疗者
  • 正在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试验,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试验或处于干预性临床试验生存期随访阶段的除外
  • 有既往严重过敏反应或对M108单抗注射液的已知组分或其它单克隆抗体(包括人源化或嵌合抗体)不耐受者;对卡培他滨、奥沙利铂等的任何成分过敏或不耐受者
  •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3年内有(非研究肿瘤)恶性肿瘤史(皮肤鳞癌和基底细胞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或其他研究者和申办方一致认为已治愈且3年内复发风险极低的非浸润性病变除外)的受试者
  • 存在脑或软脑膜转移症状的受试者;存在下列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受试者可考虑入组: 未经治疗的无症状脑转移(即无神经系统症状,无需皮质类固醇治疗,无或轻度周围水肿,且无 >1.5cm的病变),或治疗后有影像学证明无进展状态持续至少8周,且至少8周内无需激素或抗癫痫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针对可考虑入组者需定期对脑部病灶进行影像学检查
  • 存在需要局部治疗或者反复引流的、研究者判断控制不良的体腔积液(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者
  •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未能恢复至CTCAE v5.0评分≤1级(不包括脱发及贫血)者;若该不良反应无临床影响,是否能入组,由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后决定
  •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14天内因治疗贫血、血小板降低或其他原因接受过生长因子、输血或其他血液制品者
  • 有以下疾病病史: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或不可控的全身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肺纤维化、急性肺病等
  •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过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 i. 心肌梗塞、 ii. 不稳定型心绞痛、 iii. 脑血管意外、 iv. 其他的急性不可控制的心脏病;??≥2 级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持续的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及 );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QTc ≥470ms (女性)或≥450ms (男性) 或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家族史;需要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之前> 1个月患有心率可控制的房颤的受试者有入组资格);
  • 筛选前3个月内有胃肠道活动性出血(呕血、便血或黑便)者
  • 在随机前6个月内曾发生胃肠穿孔和/或瘘管
  • 有证据表明有胃出血或胃穿孔风险者,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将排除受试者的参与
  • 存在幽门梗阻或需要进行医学干预的呕吐者
  • 筛选前4周内出现过活动性结肠炎,包括感染性结肠炎、放射性结肠炎和缺血性结肠炎者
  • 已知患有>1级的外周感觉神经病变,除非深部肌腱反射缺失是唯一的神经异常者
  • 存在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系统性治疗者
  • 已知HIV感染史或HIV病毒检测阳性者
  • 已知的丙型肝炎或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史的受试者;除外:HBV病毒携带者,或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受试者(HBV-DNA滴度不得高于1000拷贝[cps]/ml或200 IU/ml)和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丙肝受试者(HCV-RNA检测阴性)
  • 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但可能复发的患者。备注:以下疾病的患者可以进入进一步筛选: a. 控制的 1 型糖尿病;b. 甲状腺机能减退(如果仅用激素替代疗法可以控制);c. 控制的乳糜泻;d. 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例如白癜风,牛皮癣,脱发);e. 其它任何在没有外部触发因素的情况下预期不会复发的疾病
  • 在随机之前≤14天内需要用皮质类固醇(剂量高于10 mg/日的强的松或同类药物同等剂量)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全身治疗的患者
  • 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
  • 受试者的其他任何状况(例如,心理,地理或医学状况)不允许其遵守研究和随访程序;或经研究者/申办方判断,该受试者不适合入选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M108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奥沙利铂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剂型:注射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无进展生存期(PFS)(由IRC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估) 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48周内大约每6周一次,48周之后大约每12周一次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总生存期(OS)、客观缓解率(OR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研究者评估) 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48周内大约每6周一次,48周之后大约每12周一次 有效性指标
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和严重程度,包括治疗中出现的严重不良事件(TESAE)的发生率;临床实验室指标和其他检查结果的异常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到完成本研究 安全性指标
M108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 给药前30min内及给药结束后30min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沈琳 Ph.D 教授 010-88196358 doctorshenlin@sina.cn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100142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沈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张述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艳桥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福囝/王振宁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姚俊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安阳市肿瘤医院 夏金 中国 河南省 安阳市
山西省肿瘤医院 马晋峰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山西白求恩医院 安汉祥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于俊岩 中国 山西省 长治市
浙江省人民医院 牟一平/杨柳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潘跃银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顾康生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南昌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项晓军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峰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河南省人民医院 仓顺东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杨建伟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徐州市中心医院 袁媛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云南省肿瘤医院 谢琳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杨宇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长治市人民医院 赵军 中国 山西省 长治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勾红峰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姬颖华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李宁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临汾市中心医院 赵学红/解晓霞 中国 山西省 临汾市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陈昊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王亚旭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张红梅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张永昌/左朝晖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高娅文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谢忠 中国 广东省 湛江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赵平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李琦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梅州市人民医院 黄喜文 中国 广东省 梅州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廖小莉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邓婷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张敬东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王日雄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江西省肿瘤医院 易波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袁响林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吉林省肿瘤医院 任既晨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李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赵丽瑛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张忠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林小燕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李碧慧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潍坊市人民医院 于国华 中国 山东省 潍坊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3-11-13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