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1906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3072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CLDN18.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评估SG1906在CLDN18.2阳性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有效性的Ia/Ib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SG1906在CLDN18.2阳性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有效性的Ia/Ib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SG-1906-1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3.0
版本日期
2023-03-0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程嘉平
联系人座机
0571-86035537
联系人手机号
17310822641
联系人Email
chengjiaping@sumgenbio.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2幢E楼3层341室
联系人邮编
310052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Ia期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 1)安全性和耐受性;2)探索MTD或MAD;3)初步确定的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估SG1906在CLDN18.2阳性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PK特征;2)评估PD特征;3)评估SG1906免疫原性;4)初步评价SG1906单药治疗的抗肿瘤疗效。 Ib期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 1)确定SG1906在CLDN18.2阳性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胃食管结合部(G/GEJ)腺癌和胰腺癌(PC)患者中的RP2D;2)安全性和耐受性;3)评估SG1906在CLDN18.2阳性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G/GEJ腺癌和PC患者中的肿瘤应答。 次要目的: 1)评估SG1906在CLDN18.2阳性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G/GEJ腺癌和PC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2)评估药代动PK特征;3)评估PD特征;4)评估SG1906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肿瘤组织/血液中预测SG1906疗效的潜在生物标志物(包括但不限于CLDN18.2表达)。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年龄≥18岁。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 患者能够提供肿瘤组织样本用于CLDN18.2检测。
  • Ia/Ib期研究阶段入选的患者具体要求如下: Ia期剂量递增阶段 a. 本阶段的研究人群为标准治疗后复发,或标准治疗无效,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CLDN18.2阳性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b. CLDN18.2阳性定义为中心实验室免疫组织化学检测获得的H评分≥1分。 Ib期剂量扩展阶段 a. 本阶段的研究人群为标准治疗无效,或标准治疗后复发,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CLDN18.2阳性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G/GEJ腺癌或胰腺癌患者。 b. CLDN18.2阳性定义为中心实验室免疫组织化学检测获得的H评分≥40分。
  • 至少有一个可评价的病灶(参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RECIST 1.1])。
  • 足够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a. 骨髓功能(首次给药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其他医学支持治疗):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水平≥10.0 g/dL。 b. 足够的肝功能,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血清总胆红素≤ 1.5 × 正常值上限(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 × ULN(对于发生肝转移的患者,AST和ALT ≤ 5 × ULN)。 白蛋白 ≥ 3.0 g/L。 c. 肾功能:血清肌酐 ≤ 1.5 × 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d. 凝血功能: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 ULN或凝血酶原时间 ≤ 1.5 ×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 1.5 × ULN。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到0~1级(CTCAE 5.0),除外脱发、≤2级感觉神经病、淋巴细胞减少症和用激素替代疗法控制的内分泌疾病。
  • 育龄期女性患者及伴侣为有潜在怀孕可能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180天)采用至少一种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用药前的7天内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G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 从签署ICF起直到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男性患者必须避免捐精。
排除标准
  •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存在脑干、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以下情况除外:已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如手术、放疗),如果治疗后临床稳定至少4周(从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开始计算),且研究药物给药前已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14天;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即无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脑转移灶的长径≤1.5 cm,无明显脑转移灶周围水肿)。
  • 在过去2年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免疫调节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如甲状腺激素、胰岛素,或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
  • 幽门梗阻或任何其他可引起长期慢性恶心、持续性反复呕吐(24小时内呕吐≥3次)或腹泻的疾病
  • 近期出现胃肠道出血(即过去3个月内有呕血、便血或黑便的病史)且没有经内镜或结肠镜证实已恢复的证据的患者;或有证据表明有胃出血风险的患者。
  • 患有活动性的消化系统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或肠穿孔、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溃疡性肠炎、先天性巨结肠或克罗恩病。
  • 需要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治疗的患者;正在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药(如肝素)或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预防用药除外)
  • 存在需要局部治疗或者反复引流的体腔积液(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的患者。
  • 在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非故意体重减轻≥5%,即使使用了外周或中心静脉营养支持仍未改善。
  • 既往存在任何原因(包括Evans综合征)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史
  • 存在红细胞产生、血红蛋白产生或代谢缺陷史,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病和遗传性球形细胞增多症。
  • 存在嗜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多症史。
  • 首次用药前2周内存在需要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预防性用药除外。
  • 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血管系统疾病符合下面任一项: e. 心功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I级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f.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曾出现过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手术,包括: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冠脉/外周动脉搭桥术等。 g. QTcF(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家族史;需要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1个月前,患有房颤的患者在心率可控制的前提下可以入选)。 h.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史。
  • 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 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患者。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时,必须进一步完成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HBV DNA≤200 IU/mL)。丙型肝炎病毒(HCV)阳性的患者,必须进一步完成HCV RNA检测(不得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值上限);在排除了需接受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之后,患者方可入组试验。
  •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即HIV抗体阳性);
  • 已知对于任何生物制品发生过3至4级超敏反应、有危及生命的超敏反应史,或已知对SG1906药物制剂成分过敏(发生过≥3级的超敏反应)。
  • 接受过以下任意治疗或手术: a. 既往接受过靶向CLDN18.2或CD47的任何抗肿瘤治疗。 b. 首次用药前患者接受开放性外科手术≤3个月(活检目的手术除外)。 c. 既往接受过异体器官移植术。 d.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全身性抗癌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激素治疗和免疫疗法),且除脱发外,所有AE未全部恢复至≤1级(CTCAE 5.0)。 e.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接受过放疗≤14天;但姑息性放疗是允许的,只要在研究入组前2周内完成且除脱发外的其他放疗相关毒性均已恢复至≤1级(CTCAE 5.0) f.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4周内注射过任何活疫苗 g.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为了治疗贫血或血小板计数降低接受过各种生长因子、输血或其他血液制品治疗。
  •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剂量等效于>10 mg泼尼松/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允许以下情况: a. 允许使用生理替代剂量的局部型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 b. 允许使用生理替代剂量的短疗程皮质类固醇(≤7天)预防或治疗非自体免疫疾病。
  • 研究者认为可能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任何状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SG1906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AE、SAE、TEAE、TRAE、导致研究药物中断的AE、导致治疗或研究药物终止的AE;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心电图;(Ia期+ Ib期) 首次给药后每周期监测,直至安全随访期 安全性指标
MTD/MAD(Ia期) 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RP2D (Ia期+ Ib期)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疗效终点:ORR(Ib期)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PK终点:SG1906给药后的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和Tmax、T1/2、AUC0-t、AUClast、CL、Vz和蓄积比;(Ia期+ Ib期)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PD终点:CD47在外周血细胞表面的受体占有率(RO);细胞因子水平,包括但不限于TNF-α、IFN-γ、IL-2、IL-4、IL-6、IL-8、IL-10、IL-1β;(Ia+ Ib期)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免疫原性终点:评估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仅对ADA阳性样本进行检测)的水平;(Ia期+ Ib期) 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疗效终点: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至缓解时间(TTR),以及总生存期(OS);(Ia期)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相关生物标志物,包括但不限于肿瘤组织样本中的CLDN18.2表达水平,以及表达水平与疗效(ORR和DCR)之间的相关性。(Ia期+ Ib期)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徐建明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10866712 jmxu2003@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100853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徐建明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王居峰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山西省肿瘤医院 王育生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袁瑛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邓艳红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阮健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王振宁/刘福囝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张敬东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赵鑫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2-23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3-2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03-3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05-3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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