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1085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强直性脊柱炎
试验通俗题目
SCB-808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比较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SCB-808)与原研药注射用依那西普(恩利®)单次皮下注射给药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LO-SCB-808-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0-12-2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暴雨晴
联系人座机
010-82022209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olivia.bao@cloverbio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A座
联系人邮编
10019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比较 SCB-808 注射液(50mg)和原研药注射用依那西普(恩利®)(50mg)在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 Cmax 和 AUC0-∞的生物等效性。 评价 SCB-808 注射液(50mg)和原研药注射用依那西普(恩利®)(50mg)在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的其他药代动力学特点、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5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
健康受试者
有
入选标准
-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2.年龄 18~50 岁之间(均含界值)的中国健康男性(健康定义为通过详细病史、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ECG、胸部 X 线及各项临床实验室检查等确定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3.筛选期体重指数在 19.0~26.0kg/m2 之间(均含界值),且体重≥50kg;
- 4.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采用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双重屏障法(例如避孕套加避孕隔膜)等, 并在此期间避免捐献精子。
排除标准
- 1.试验给药前 30 天内住院,或试验给药前 6 个月内进行过外科手术,或身体内有移植器官存在,或根据研究者判断任何不适于参加试验的医学状态;
- 2. 试验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干预性临床试验并使用过临床研究药品者或在研究期间计划同时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 3. 试验给药前 3 个月内累积献血≥200 mL 者,或在研究期间计划献血;
- 4. 试验给药前 3 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者在研究访视期间需要进行疫苗接种;
- 5. 试验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依那西普或其它TNF-α拮抗剂或其它全人/人源化IgG1抗体/Fc 融合蛋白治疗者(如强克、类克、益赛普、恩利、阿达木单抗、英夫利昔单抗、乌司奴单抗、戈利木单抗),或末次用药距离试验给药日不足药物的 7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 6. 试验给药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物、非处方药物或膳食补充剂者,或试验给药前 1 个月内使用过中药者。
- 7. 腹部(脐周 10 cm 范围内)的皮肤存在影响局部注射给药的皮肤疾病(如皮肤红肿、发炎、破损)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的情况者;
- 8. 过敏体质者(对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或已知对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源性抗体过敏,研究者认为其会有潜在增加患者对SCB-808和依那西普(恩利®)过敏的风险者;
- 9. 既往有过敏性哮喘、荨麻疹、特应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严重湿疹、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紫癜病史者;
- 10.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临床上显著的感染史(例如需要住院或肠外抗生素治疗的感染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或筛选前 7 天内有感染(包括慢性或局部感染)的证据,有反复感染史并有易发生感染的基础疾病(例如糖尿病),播散性单纯疱疹感染或复发性(>1 )或播散性带状疱疹史;
- 11.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如:带状疱疹,活动性 CMV、支原体、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曲霉菌、分枝杆菌等感染);
- 12. 符合以下与结核病有关的任一情况: A. 有结核病史或临床表现疑似为结核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结核、淋巴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 B. 1 年内与活动性结核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或属于高风险人群; C. 筛选时或之前 3 个月内,胸部 CT 或 X 线检查提示可疑结核或既往感染结核的证据;
- 13. 筛选期丙肝抗体(HCV-Ab)、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任一检测阳性或既往接受过抗 CD4 治疗者;
- 1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者,或 HBsAg 阴性但同时满足抗-HBc 阳性、抗-HBs 阴性者;
- 15. 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酗酒史【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者(1 单位=360 mL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受试者无法在试验给药前 72 小时内及整个试验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在筛选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 16. 试验给药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超过 5 支者;
- 17. 尿液毒品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或有药物滥用史者;
- 18. 不愿意或不能遵守本研究方案中所述生活方式指南者;
- 19. 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依那西普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从给药前到给药后 inf(无穷大)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和给药后最大血药浓度(Cmax)。 | 第一周期给药前 1 小时内,给药后 6、12、24、36、48、60、72、84、96、144、216、312、480 小时;洗脱期不少于 32 天,第二周期重复第一周期的 PK 采样。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给药前到给药后可测定时间内AUC0-t,给药后Tmax,消除半衰期(t1/2),AUC0-t/AUC0-∞比值和 AUC0-t/AUC0-∞比值≥80%受试者比例。 | 第一、二周期给药前 1 小时,给药后 6、12、24、36、48、60、72、84、96、144、216、312、480 小时。 | 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值(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 功能)、心电图和不良事件等安全性指标。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药抗体 ADA 阳转率和中和抗体 NAb 阳转率。 | 每周期给药前 1h 内及末次给药后 32 天,共 3 次。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丁雪鹰 | 博士 | 主任药师 | 13761642319 | shiyiphase1@126.com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海宁路100号 | 200080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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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丁雪鹰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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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1-01-2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64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6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5-1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5-1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1-10-18;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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