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SHR-A1811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32390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SHR-A1811联合抗肿瘤药物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有效性的IB /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注射用SHR-A1811联合抗肿瘤药物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有效性的IB /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HR-A1811-208
方案最近版本号
4.0
版本日期
2024-04-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张正进
联系人座机
0518-82342973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Zhengjin.zhang.zz79@hengrui.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联系人邮编
222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1.评估SHR-A1811联合吡咯替尼在Her-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确定II期推荐剂量。 2.评估SHR-A1811联合抗肿瘤药物治疗Her-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确定II期推荐剂量。 3.评估SHR-A1811联合标准治疗,治疗Her-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确定推荐剂量。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有能力知情同意,已签署IRB/EC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愿意并能够遵守治疗的计划访视各项检查及其他程序要求;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75周岁(含两端值),性别不限;
  • ECOG评分为0或1;
  • 预期生存期≥12周;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Her-2表达或Her-2功能性突变 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 提供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肿瘤组织块或未染色的肿瘤标本切片,Her-2表达不少于6张,Her-2突变不少于8张,首次研究治疗前1年内存档或新鲜获得的均可(以新鲜获得的为优选)。
  • 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剂量递增阶段允许无可测量病灶。
  • 重要器官功能符合标准(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进行纠正治疗),检查结果需在首次研究治疗前7天内完成:
  • 心脏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心功能检查结果需在首次用药前28天内完成;
  • 男性受试者及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均须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7个月(接受SHR-A1811的受试者)或8周(接受吡咯替尼的受试者)或6个月(接受贝伐珠单抗或奥沙利铂或左亚叶酸钙或氟尿嘧啶的受试者)(以后到达者为准)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首次用药前7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测须为阴性,且须处于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 伴有未经治疗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转移。有脑膜转移病史或当前有脑膜转移的受试者。
  • 既往接受过以下特点的抗体偶联药物:成分中含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DS-8201a、U3-1402等);Part A既往接受过针对Her-2位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计划接受BP102联合治疗者;既往接受过任何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贝伐珠单抗或其生物类似药、瑞戈非尼、呋喹替尼等)。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完成姑息性放疗。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果既往接受抗肿瘤治疗为小分子靶向治疗,则治疗结束与首次研究治疗间隔不少于该药物5个半衰期或7天,以较长者为准;如果既往接受过抗肿瘤中成药治疗,治疗结束与首次研究治疗间隔不少于2周可以入组。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首次用药时间距离前一次临床研究结束(末次用药)时间少于4周,或该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的受试者,择其短;
  • 未能从既往干预措施的毒性和/或并发症未恢复至NCI-CTCAE≤1级或入排标准规定水平;若研究者判断NCI-CTCAE≤2级且对受试者无安全性风险则可以入组,如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经激素替代治疗后可稳定的I型糖尿病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
  • 已知或可疑有间质性肺炎的受试者;首次给药前三个月内合并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任何肺部受累的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
  • Part A:首次研究用药前28天内伴有无法吞咽等其他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疾病或特殊情况。
  • 有临床症状的中度、重度腹水;不受控制或中等量及以上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
  • 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存在肠道梗阻或存在肠道梗阻的症状和体征,但如果已行手术治疗且梗阻完全解除(肠道支架需已取出)可进行筛选;
  • 患有控制不佳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 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除非是在筛选前至少5年达到完全缓解且在研究期间不需要或预计不需要其他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表浅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允许非转移性前列腺癌或乳腺癌的激素治疗)等;
  • 首次用药前28天内发生过严重感染的受试者;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治疗性静脉抗生素的活动性感染。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 活动性乙肝(定义为筛选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同时检测到HBV-DNA检测值≥10000拷贝/ml [2000 IU/ml]或活动性丙肝(定义为筛选期丙肝病毒抗体[HCV-Ab]检测结果呈阳性,同时HCV-RNA阳性)的受试者;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等。首次研究用药前28天内使用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治疗期间需要使用减毒活疫苗。
  •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重大手术;首次给药前7天内经历创伤性小手术;存在非治愈性伤口、未经治疗的骨折;
  • 已知对SHR-A1811的任何成分过敏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融合蛋白类药物发生过重度过敏反应史;对使用药物氟尿嘧啶、左亚叶酸钙、奥沙利铂、BP102或其制剂内使用的任何成分过敏
  •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 存在无法控制的精神疾病以及已知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刑拘等其他影响研究程序完成的情况;
  • 据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 具有出血倾向、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倾向。
  •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在规律抗高血压治疗的情况下,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以及既往具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史;严重的脑血管疾病、显著的血管疾病。
  • 严重的脑血管疾病,包括入选前6个月内的脑血管意外(CVA)、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以及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序号18-20适用于计划接受BP102联合治疗者)
  • 存在>1级的外周神经病变。(序号21适用于Part B1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HR-A1811
剂型:注射剂(冻干粉)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冻干粉)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奥沙利铂
剂型:注射剂(冻干粉)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左亚叶酸钙
剂型:注射剂(冻干粉)
中文通用名:氟尿嘧啶注射液
剂型:针剂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HR-A1811
剂型:注射剂(冻干粉)
中文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冻干粉)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奥沙利铂
剂型:注射剂(冻干粉)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左亚叶酸钙
剂型:注射剂(冻干粉)
中文通用名:氟尿嘧啶注射液
剂型:针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Part A:SHR-A1811联合吡咯替尼在Her-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RP2D; 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依据NCI-CTCAE v5.0标准)。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1个月 安全性指标
Part B1:SHR-A1811联合抗肿瘤药物一线治疗Her-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MTD、RP2D; 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依据NCI-CTCAE v5.0标准)。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3个月 。 安全性指标
Part B2:SHR-A1811联合标准治疗,治疗Her-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MTD、RP2D。 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依据NCI-CTCAE v5.0标准)。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3个月 安全性指标
Part A:SHR-A1811联合吡咯替尼治疗Her-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研究者评估的ORR。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1个月 有效性指标
Part B1:研究者评估的ORR。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3个月 有效性指标
Part B2:研究者评估的ORR。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3个月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Part A:SHR-A1811联合吡咯替尼在Her-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1个月 有效性指标
Part B1: 研究者评估的ORR、DCR、DoR、PFS、OS。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3个月 有效性指标
Part B2:研究者评估的ORR、DCR、DoR、PFS、OS。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3个月 有效性指标
Part A:研究者评估的DCR、DoR、PFS、OS; 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依据NCI-CTCAE V5.0标准)。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1个月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Part B1:DCR、DoR、PFS、OS; 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依据NCI-CTCAE V5.0标准);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3个月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Part B2:DCR、DoR、PFS、OS; 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依据NCI-CTCAE V5.0标准); 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约13个月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沈琳 医学博士 教授,主任医师 01088196561 doctorshenlin@sina.cn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100142 北京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肿瘤医院 沈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李文桦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李鸿立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山西省肿瘤医院 杨文慧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宗红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赵燕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李永强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刘振洋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汪华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彭小东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安徽省立医院 孙玉蓓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艳桥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张风宾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张涛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锁爱莉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梁新军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谢琳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云南省肿瘤医院 牛作兴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张敬东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王琦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张俊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许剑民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 王争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张明军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姜韬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南阳市中心医院 万里新 中国 河南省 南阳市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邓艳红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石敏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林小燕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彭志刚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丁克峰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金永东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 顾艳宏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崔方博 中国 安徽省 马鞍山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3-07-04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7-24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10-07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3-05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5-07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6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08-1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08-2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