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21343
相关登记号
CTR20190455,CTR2021035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脂肪肉瘤患者
试验通俗题目
TQB3616胶囊对比安慰剂治疗去分化脂肪肉瘤的II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TQB3616胶囊对比安慰剂治疗去分化脂肪肉瘤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TQB3616-II-03
方案最近版本号
1.1
版本日期
2022-04-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琨
联系人座机
025-69927883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kun.li@cttq.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
联系人邮编
211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第一阶段:
评价TQB3616胶囊治疗去分化脂肪肉瘤受试者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第二阶段:
与安慰剂对照,评价TQB3616胶囊治疗去分化脂肪肉瘤受试者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及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愿意且能够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依从性好;
- 年龄:18-75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ECOG PS评分:0~1分;身体质量指数(BMI)>18.5且体重>40kg;预计生存期>3个月;
- 经多学科会诊确诊为手术难以切除或拒绝手术的去分化脂肪肉瘤患者,病理及影像学复核结果提示存在去分化脂肪肉瘤成分,且受试者还需满足以下任一类别:1)新诊断的去分化脂肪肉瘤;2)术后残留病灶者;3)局部复发、转移性去分化脂肪肉瘤;4)近6个月内经影像结果证实疾病进展者;
- 根据 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如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应明确为进展状态;
- 受试者在首次用药之前既往治疗或外科手术的所有急性毒性效应均已恢复至≤1级或基线(根据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第5.0版 [CTCAE v 5.0]),脱发和2级周围神经病变除外;
-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下列检查项符合要求:1)血常规检查标准(检查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a.血红蛋白(HGB) ;b.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c.血小板计数(PLT);2)生化检查标准:a.总胆红素(TBIL);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c.血清肌酐(CR)或肌酐清除率 (CCR);3)尿常规检查标准:尿蛋白;4)凝血功能标准: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5)心脏彩超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6)12-导联心电图评估:QTc
- 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肿瘤疾病及病史:1)病理及影像学复核结果为非典型性脂肪瘤性肿瘤/高分化脂肪肉瘤、黏液样/圆细胞脂肪肉瘤、多形性脂肪肉瘤的受试者;2)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无疾病生存期(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对于存在其他来源的原位癌的患者以及曾患恶性肿瘤目前处于缓解中的患者,如果研究者判断认为复发可能性非常低,则有资格参与本研究,将需要申办方在入组这些患者之前进行批准;3)存在肿瘤骨转移所导致的严重骨损伤;包括6个月内发生的或由研究者判断预计近期很可能发生的负重骨(如脊椎骨、骨盆、股骨、胫骨、趾骨、跟骨等)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压迫等; 4)影像学(CT或MRI)显示存在癌栓、脑转移或病灶数量>10个;5)未能控制的,仍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研究者判断)。
- 既往抗肿瘤或合并用药治疗:1)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包括蒽环类)、放疗、大手术、生物治疗、细胞因子免疫治疗、激素治疗、临床试验药物治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等;2)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明显创伤性损伤或经研究者判断未能从先前手术中充分恢复者;3)既往曾接受阿贝西利或哌柏西利及其他任何CDK4/6 抑制剂治疗;4)不满足最后一次使用靶向药物(或抗 PD-1/PD-L1等免疫药物)至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已经过至少5个半衰期(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若为联合用药,以半衰期最长的药物计算;5)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及治疗阶段无法停止使用含有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或中药者(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吡格列酮等);
- 合并疾病及病史:1)肝脏异常:a.失代偿期肝硬化;b.活动性或慢性肝炎。c.腹水或继发于肝功能不全的出血性疾病的患者。2)肾脏异常: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3)心脑血管异常:a.具有癫痫病史;b.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II级至IV级心衰;c.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脑梗塞等;d.存在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e.既往或目前患有心脏瓣膜炎、内膜炎;f.心血管源性晕厥、病理性室性心律失常或心源性猝死。需要药物治疗的房颤或其他心律失常。4)胃肠道异常:a.无法口服药物;b.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会干扰胃肠道吸收的疾病史;c.过去6个月内因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溃疡性下消化道炎症而接受治疗;d.尽管给予最大限度的医学治疗,仍持续出现2级及以上慢性腹泻;e.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的其他状况。5)免疫缺陷病史:a.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b.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c.准备进行或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首次用药前60天内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具有明显的宿主移植反应;d.需全身或局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并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仍需继续使用糖皮质激素、或首次给药前5个半衰期内仍需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6)出血风险:a.患有出血、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药物;b.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c.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CTC AE≥3级出血或流血事件。7)患者存在活动性全身性感染或病毒载量过大。8)有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组织性肺炎病史、药物诱导性肺炎病史、特发性肺炎病史,或筛选期胸部CT扫描发现活动性肺炎证据。9)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10)合并严重的或未获得良好控制、研究者判定进入本研究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a.药物不能控制的1型或2型糖尿病;b.甲状腺疾病;c.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11)有垂体或肾上腺功能障碍的病史。12)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13)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14)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吸毒史者。
- 研究治疗相关:1)有严重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TQB3616胶囊成分及其佐剂和同类药物过敏;2) 研究治疗开始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肠炎、血管炎,肾炎;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 由研究者判断存在近期快速进展可能、需要接受化疗或依从性不足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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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TQB3616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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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胶囊剂
|
中文通用名:TQB3616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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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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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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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TQB3616胶囊安慰剂
|
剂型:胶囊剂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第一阶段:研究者评估的12周无进展生存率 | 用药后12周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IRC无进展生存期(PFS) | 随机化到疾病进展 (PD)或者死亡的时间,以先发现者为准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第一阶段:研究者评估的PFS | 随机化到疾病进展 (PD)或者死亡的时间,以先发现者为准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研究者评估的PFS | 随机化到疾病进展 (PD)或者死亡的时间,以先发现者为准 | 有效性指标 |
第一阶段:总生存期(OS) | 导致死亡的日期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总生存期(OS) | 导致死亡的日期 | 有效性指标 |
第一阶段:缓解持续时间(DOR) | 疾病进展或复发或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缓解持续时间(DOR) | 第二阶段:疾病进展或复发或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第一阶段:客观缓解率(ORR)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至末次给药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客观缓解率(ORR)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至末次给药 | 有效性指标 |
第一阶段:疾病控制率(DCR)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至末次给药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疾病控制率(DCR)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至末次给药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对照组受试者交叉后的PFS | 开始交叉到疾病进展 (PD)或者死亡的时间,以先发现者为准 | 有效性指标 |
第一阶段: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 | 入组至末次给药后4周 | 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 | 入组至末次给药后4周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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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红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21-64041990 | Zhou.yuhong@zshospital.sh.cn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200032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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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周宇红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郭卫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樊征夫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刘佳勇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依荷芭丽·迟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 陈昊 | 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邓窈窕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杨吉龙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天津市天津医院 | 胡永成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苏海川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王臻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陈亮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西安市红会医院 | 同志超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江仁兵 | 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陈路川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谢伟敏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李茹恬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郑水儿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李先安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薛春雨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长征医院 | 肖建如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李斌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罗伟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叶招明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方美玉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张星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 王志明 | 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陈静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姚伟涛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曲国蕃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山西省肿瘤医院 | 魏淑青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东省肿瘤医院 | 朱栋元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吴荻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商冠宁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5-23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1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7-29;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8-0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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