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L-1502 胶囊|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20461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乳腺癌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 TSL-1502 胶囊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 TSL-1502 胶囊在携带胚系 BRCA 突变的 HER2 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随机、平行、开放、阳性对照的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TSL-CM-TSL1502-Ⅱ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1-11-2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刘锐
联系人座机
022-86343626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iurui2@tasly.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天津市-天津市-汀江路1号天士力研究院
联系人邮编
3004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基于客观缓解率(ORR)评价 TSL-1502 胶囊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1) 基于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无进展生存期(PFS)、12 个月 PFS 率和总生存期(OS)等终点进一步评价 TSL-1502 胶囊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2) 评价 TSL-1502 胶囊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3) 评价 TSL-1502 及其代谢产物 TSL-1502M 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探索性目的: 探索 TSL-1502 胶囊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疗效与同源重组修复缺陷(HRD)评分的关系。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同意遵循临床试验方案,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在签署 ICF 当天年龄为≥ 18 周岁且≤ 75 周岁的女性患者。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 HER2-局部晚期乳腺癌(无法接受根治性治疗)或转移性乳腺癌,且既往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细胞毒性化疗的线数≥1 线(仅限三阴性乳腺癌) 且≤3 线。
  • 允许既往接受铂类治疗, 但要求铂类治疗的最佳疗效为 CR、 PR 或持续≥ 12 周的 SD, 如果作为新辅助/辅助治疗, 则从最后一剂铂类给药至复发的时间≥ 6 个月。
  • 激素受体阳性患者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阶段乳腺癌的至少 1线内分泌治疗失败,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内分泌治疗。
  • 在新辅助、辅助和/或转移阶段,接受过紫杉类±蒽环类药物抗肿瘤治疗。
  • 前线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毒性不耐受),且研究者判断适合接受系统性单药化疗(包括卡培他滨片、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甲磺酸艾日布林注射液)。
  • 由第三方中心实验室检测或复核,确定血液中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gBRCAm。
  • 根据 RECIST 1.1 版标准,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非淋巴结最长径≥ 10 mm,淋巴结最短径≥ 15 mm) 的靶病灶。 注: 既往经放疗的病灶不能作为靶病灶,除非该病灶明显进展。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 0~1 分。
  • 预期生存期≥ 12 周。
  • 满足以下标准(不允许在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 骨髓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 1.5×109/L(1500/mm3); 血小板≥ 100×109/L(1×105/mm3); ? 血红蛋白≥ 90 g/L; ? 肝功能: 血清胆红素≤ 1.5×正常值上限(ULN), 但吉尔伯特综合征(Gilbert’s syndrome) 患者(持续性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 在没有溶血或肝脏病理证据的情况下表现为非结合胆红素升高)除外;无肝转移患者, 谷丙转氨酶(ALT) 和谷草转氨酶(AST) ≤ 2.5×ULN;有肝转移患者, ALT 和 AST≤ 5×ULN; ? 肾功能: 血清肌酐≤ 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 ≥ 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Cockcroft-Gault 公式: 女性 Ccr(mL/min) = 0.85×体重(kg) ×(140-年龄) /[72×肌酐(mg/dL) ] ? 凝血功能: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 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
  • 育龄女性愿意从签署 ICF 开始至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女性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活动性炎性乳腺癌。
  • 既往使用过其他 PARP 抑制剂药物进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 TSL-1502、奥拉帕利、他拉唑帕利、氟唑帕利、尼拉帕利、鲁卡帕利、 Veliparib 等。
  • 已知对 TSL-1502 或 TSL-1502 胶囊任何辅料过敏。
  • 已知具有活跃的脑转移(定义为满足以下任一条:神经系统影像学稳定< 4 周; 有脑转移相关症状; 需要使用类固醇治疗; 有软脑膜疾病); 患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4 周之前完成任何既往脑转移治疗。
  • 既往或目前患有另一种恶性肿瘤者。
  • 具有其他严重的或不可控制的临床疾病或既往病史、手术史,包括但不限于肝/肾功能不全、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代谢紊乱、神经病或精神障碍、器官移植等。
  • 具有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试验用药品吸收的胃肠道或消化系统疾病或既往病史,例如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慢性消化道疾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活动性胃溃疡等)、吞咽困难等。
  • 具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或既往病史(满足以下任一情况):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例如: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 基线期心电图 QT 或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延长者[QTcF = QT/(RR^0.33), QTcF> 480 ms]; ?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 50%; ?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经改善生活方式和药物治疗后血压仍≥150/100 mmHg 的患者)。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注:未使用试验用药品或试验用医疗器械的除外)。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显著创伤性损伤,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非激素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抗肿瘤免疫治疗[允许使用生理替代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或等效物<15 mg/天) ]、有明确治疗乳腺癌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
  • 既往外科手术和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 AE(CTCAE 5.0 版) 未恢复至≤ 1级(脱发、色素沉着、铂类引起的 2 级及以下神经毒性、无临床显著性或无症状性实验室异常除外)。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使用过 CYP2D6 肝酶抑制剂或诱导剂,或预计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 CYP2D6 肝酶抑制剂或诱导剂的患者。
  •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呈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呈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 RNA 检查结果呈阳性,或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 ≥ ULN]。
  •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TSL-1502 胶囊
剂型:胶囊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艾立布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ORR,定义为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患者的比例。对于首次评价为 PR 或 CR 的患者,需在至少 4 周后进行疗效确认(注:本研究可在计划的每 6 周的肿瘤疗效评估时进行疗效确认)。 治疗期内,从首次给药起每 6 周(±7 天)进行 1 次影像学检查及抗肿瘤疗效评估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DCR,定义为 CR、 PR 和疾病稳定(SD)的患者的比例。 治疗期内,从首次给药起每 6 周(±7 天)进行 1 次影像学检查及抗肿瘤疗效评估 有效性指标
DOR,定义为首次评估为 CR 或 PR 后至疾病进展或全因死亡的时 间。 治疗期内,从首次给药起每 6 周(±7 天)进行 1 次影像学检查及抗肿瘤疗效评估 有效性指标
PFS,定义为从随机化开始到首次疾病进展或全因死亡的时间,以先发生者为准。 治疗期内,从首次给药起每 6 周(±7 天)进行 1 次影像学检查及抗肿瘤疗效评估 有效性指标
12 个月 PFS 率,定义为所有受试者从随机化开始到随机化之后 12个月期间未发生疾病进展或全因死亡的受试者所占的百分比或者使用 Kaplan-Meier 方法估算的概率。 治疗期内,从首次给药起每 6 周(±7 天)进行 1 次影像学检查及抗肿瘤疗效评估,只记录所有受试者随机之后1年内的PFS率 有效性指标
OS,定义为从随机化开始到全因死亡的时间。 进入生存随访期,为每12周进行 1 次电话访视。 有效性指标
安全性终点包括但不限于:AE、SAE、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 12 导联心电图、生命体征等。 筛选期至安全性随访期全程监测。 安全性指标
单次给药后的Cmax、 Tmax、T1/2、AUC0-t、AUC0-∞、AUC0-24h等;多次给药后的Css_min、Css_max、AUC0-t、 AUC0-∞、 Tmax等。 22天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徐兵河 博士 教授 13501028690 bhxu@hotmail.com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10002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徐兵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孙涛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刘运江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欧阳取长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王永胜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姚廷敬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清媛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莉林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李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 王坤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王守满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王殊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郭宏强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谷元廷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吴新红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杨谨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钟亚华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邱福铭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济南市中心医院 张楠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朱正秋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赵兵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海南省人民医院 王海霞 中国 海南省 海口市
山西省肿瘤医院 李炘正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程晶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钟进才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贾红燕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徐发良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1-2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6-30;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8-1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