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痛气雾剂 |主动暂停

登记号
CTR20150832
相关登记号
CTR20130836;CTR20150831;
曾用名
药物类型
中药/天然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急性软组织损伤
试验通俗题目
消痛气雾剂治疗急性软组织损伤II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消痛气雾剂治疗急性软组织损伤的随机、开放、剂量平行对照、单中心I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XTQW-2012-Ⅱ-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敬涛
联系人座机
13910333054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i_jtao@hotmail.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藏学研究中心513
联系人邮编
10010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初步评价工艺改进后的消痛气雾剂3个剂量组治疗急性软组织损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符合急性踝关节软组织损伤诊断;
  • 损伤部位为踝部,急性外踝扭伤分级为Ⅰ级或Ⅱ级;
  • 中医辨证为气滞血瘀证;
  • 年龄在18~65岁之间;
  • 病程≤72小时;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合并骨折、感染、肿瘤、关节脱位、软组织严重开放损伤,以及神经、血管、重要肌肉和韧带、脏器损伤者;
  • 合并心脑血管疾病(如冠心病等,2年内有脑梗死、脑出血病史);
  • 合并血液系统疾病(凝血功能异常、造血功能异常、脾功能亢进、有出血倾向等);
  • 肾功能(Scr)高于正常上限者,肝功能(ALT、AST)高于正常值上限1.5倍者;
  • 合并肝(转氨酶高于上限1.5倍)、肾(Cr高于上限)、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及精神病患者;
  • 有严重胃肠道疾病者;
  • 酒精依赖和药物滥用者;
  • 智力异常和精神异常者;
  • 不能按方案规定按时用药、按时到医院复诊等研究者认为依从性较差者;
  • 妊娠或准备妊娠,以及哺乳期妇女;
  • 正在参加或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消痛气雾剂
用法用量:气雾剂,规格: 25g/瓶,外用,用前振摇,对准患处,离皮肤10cm快速压按4下,每下压按1秒,一日2次,连用7天。一日2次组
中文通用名:消痛气雾剂
用法用量:气雾剂,规格: 25g/瓶,外用,用前振摇,对准患处,离皮肤10cm快速压按4下,每下压按1秒,一日3次,连用7天。一日3次组
中文通用名:消痛气雾剂
用法用量:气雾剂,规格: 25g/瓶,外用,用前振摇,对准患处,离皮肤10cm快速压按4下,每下压按1秒,一日5次,连用7天。一日5次组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疼痛10CM水平视力对照表(VAS) 给药1天、给药3天、给药结束、结束后7天分别进行评价 有效性指标
Takakura 踝关节评分系统 给药1天、给药3天、给药结束、结束后7天分别进行评价 有效性指标
中医证候评定 -2~1天、给药1天、给药3天、给药结束、结束后7天分别进行评价;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杨克新 副主任医师 010-84739194 1052113634@qq.com 北京市朝阳区中环南路6号(近花家地街) 100102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杨克新 中国 北京 北京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5-11-0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主动暂停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90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5-12-16;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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