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962注射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4941
相关登记号
CTR20222860,CTR20244112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200226
适应症
晚期结直肠癌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B1962注射液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IIb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B1962注射液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IIb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TSL-B1962-03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4-12-0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朱孔黎
联系人座机
021-61052874
联系人手机号
15800363686
联系人Email
tsl-zhukongli@tasly.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居里路280号
联系人邮编
20121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评价B1962注射液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IIb期临床研究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提供签名及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75岁(含18岁和75岁)
  • 远处转移或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结直肠癌患者,既往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既往标准治疗方案须包含奥沙利铂、伊立替康、氟尿嘧啶类药物;
  • 组织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诊的结肠或直肠腺癌,包括阑尾腺癌;
  • 愿意依从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研究治疗、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程序和要求;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0-1分;
  •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 经CT或MRI证实,至少存在一个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非放射治疗野);
  • 有足够的器官及骨髓功能: 血液系统(筛选前2周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血小板(PLT)≥ 75×109/L,血红蛋白(Hb)≥ 90 g/L;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3.0×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0×ULN;对于有肝转移的患者:ALT ≤ 5.0×ULN,AST ≤ 5.0×ULN;白蛋白≥30g/L; 肾功能:肌酐在正常值范围内,或肌酐清除率(Ccr)≥ 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Cockcroft-Gault公式是:Ccr(ml/min)=[(140-年龄)×体重kg×F]/[血清肌酐(mg/dl)×72](其中男性F=1,女性F=0.85) 尿蛋白定性为0、±,或尿蛋白<0.5g/24小时。尿常规检查中尿蛋白 ±的所有患者必须进行24小时尿液采集,并且必须证实尿蛋白<0.5g/24小时。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以及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1.5×ULN;
  • 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同意从签署ICF开始使用高效的避孕措施,并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避孕(无论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非哺乳期内,并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使用高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避孕;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妊娠结果(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必须为阴性; ?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即生理上无妊娠可能),包括通过手术绝育(接受双侧卵巢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子宫切除术)、或在筛选前绝经 ≥ 12个月(非治疗所致的闭经)。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针对PD-(L)1和VEGF/VEGFR靶点的治疗,包括既往同时使用过PD-1/PD-L1单抗联合VEGF/VEGFR靶向药物治疗,或使用过靶向PD-1/VEGF或PD-L1/VEGF的双特异性抗体或双特异性融合蛋白,或序贯使用过PD-1/PDL1单抗和VEGF/VEGFR靶向药物治疗;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最后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生物制剂治疗等),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激素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沙利度胺、肿瘤坏死因子等),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其他临床研究的系统抗肿瘤治疗;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放疗或手术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诊断性活检手术;
  • 筛选前4周内曾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接种;
  • 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任何成分过敏,或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双特异性抗体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NCI-CTCAE v5.0等级评价 ≤ 1级(脱发等研究者认为无安全性风险除外);
  • 既往治疗发生过≥1级蛋白尿,或既往有靶向VEGF/VEGFR药物相关的≥2级的出血事件,或既往治疗发生过≥3级高血压或≥3级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
  • 已知的脑和/或软脑膜转移;
  • 存在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者腹腔积液伴有临床症状或不能通过治疗原发病、抗结核、抗感染、利尿剂控制或需要3 周一次或更频繁的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的患者;
  • 完全或不完全肠梗阻或影像学检查报告有肠梗阻风险,存在腹腔内脓肿,或存在炎症性肠病病史(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
  • 筛选期影像学显示肿瘤包绕重要血管或存在明显坏死、空洞,且研究者判断进入研究会引起出血风险,或肿瘤侵犯重要的器官(如心脏和心包、气管、食管)或有发生食管气管瘘或食管胸膜瘘的风险,溃疡型结直肠癌或肿瘤浸润肠壁全层、或其他病变累及胃肠有出血或胃肠瘘及胃肠穿孔风险;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HIV 1/2抗体阳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相关疾病,或患其他免疫缺陷病;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高于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或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HCVRNA定量 > 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或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 原因不明>38.5℃的发热;或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细菌、病毒、真菌感染及其他病原体感染(如支原体、寄生虫等);或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结核;
  •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恶性心律失常;或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肌梗死及心绞痛)或冠脉搭桥术;或满足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II级及以上标准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标准治疗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或抗高血压治疗的依从性差;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重大血管疾病(如需要手术的主动脉瘤);
  • 患有凝血功能障碍、出血性疾病,或其他研究者判断有出血风险,如:皮肤伤口、手术部位、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骨折、肠瘘等没有完全愈合的情况,或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活动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消化道出血、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胃肠道穿孔等;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出现肺出血/咯血(每日出血/咯血量≥2.5ml);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发生动脉或静脉血栓、或脑卒中或暂时性脑缺血发作;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14天内,接受剂量不稳定的抗凝或溶栓药物治疗;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14天内,接受阿司匹林(> 325 mg/天)或已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类抗炎药的慢性治疗,或使用噻吩吡啶类药物如噻氯匹啶、氯吡格雷,或磷酸二酯酶抑制药如双嘧达莫、西洛他唑;
  • 经药物治疗未稳定控制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等;
  • 现在或既往患有特发性肺纤维化或特发性肺炎;现患有急性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病或肺炎,肺纤维化等;严重呼吸困难、肺功能不全或者任何原因持续吸氧;
  •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筛选前2年内需要全身治疗的 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病、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等;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治疗(强的松 > 10 mg/天或同类药物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 制剂全身治疗; 以下情况除外: (1) 全身吸收量极小的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或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治疗; (2) 短期(≤7天)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例如,对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例如由接触性过敏原引起的延迟性超敏反应);
  • 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 筛选前5年内有其他肿瘤病史,除外接受成功根治术且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 有药物滥用史或精神障碍史;
  •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有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依从性问题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B1962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版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2026年2月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版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1年OS率、OS、缓解持续时间(DOR)和疾病控制率(DCR) 2026年2月 有效性指标
包括使用但不限于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估安全性 2026年2月 安全性指标
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单次给药PK参数:AUC0-t、AUC0-∞、Cmax、Tmax等;多次给药PK参数包括AUCss,0-t、AUCss,0-∞、AUCss,τ、Css,max、Css,min等 2026年2月 有效性指标
抗药抗体(ADA) 2026年2月 有效性指标
生活质量(QOL)评分 2026年2月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检测与免疫调节和细胞因子释放相关的血清生物标志物,如 IL-2、IL-4、IL-6、 IL-10、IFN-γ,以及血清VEGF的检测,评估其与B1962治疗的安全性及疗效的相关性 2026年2月 有效性指标
检测肿瘤组织PD-L1表达,评估其与疗效的相关性 2026年2月 有效性指标
检测MSS/MSI-H、pMMR/dMMR免疫分型和TMB等免疫相关标志物,评估其与疗效的相关性 2026年2月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潘宏铭 医学博士 教授 13605716662 shonco@sina.cn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 31000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黄茂源 中国 福建省 漳州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陈奕贵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李文桦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玉梅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李志伟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李宁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梁新军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王军业 中国 山东省 济宁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李贞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黎军和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南阳市中心医院 任中海 中国 河南省 南阳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钟海钧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王江红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金永东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石敏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曲晶磊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嘉兴市第一人医院 姜金 中国 浙江省 嘉兴市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李健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易成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伦理审查批件 同意 2024-12-2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8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