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07220060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2139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HL2101251/JXHL2101250/JXHL2101249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进行的 PF-07220060Ⅰ/IIa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评估 PF-07220060 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抗肿瘤活性的 I/IIA 期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4391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最终方案修正案6
版本日期
2022-11-2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何晴
联系人座机
021-28935906
联系人手机号
13817579025
联系人Email
Qing.he5@pfizer.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60号3号楼2楼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第1A部分PF-07220060 剂量递增;第1B部分、第 1C 部分和第 1F 部分联合剂量递增;第 1D 部分进食效应队列;以及第 1E 部分咪达唑仑药物间相互作用队列。(中国未参加的队列,详见临床试验方案。) 第2A、2B和2C部分:进一步评估PF-07220060与药物联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在 HR阳性HER2阴性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受试者中以选定的RP2D和/或RDE与来曲唑或氟维司群联用。 第2D部分:在mCRPC受试者中以选定的RP2D 和/或RDE剂量或更低剂量与恩扎卢胺联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中国单药治疗队列:评估 PF-07220060 的单剂量给药和多剂量给药的PK。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a.第 1B 和 1C 部分:难治性 HR 阳性/HER2 阴性(既往接受 CDK4/6 治疗的二线及更后线人群)乳腺癌。 b.第 1A 部分、第 1D 部分和第 1E 部分将包括上述要求以及:难治性 HR 阳性/HER2 阳性乳腺癌;除 BC 以外的肿瘤:NSCLC、前列腺癌、CRC、脂肪肉瘤或既往根据当地标准试验确认 CDK4 或 CCND1 扩增的肿瘤 c. 第 1F 部分:根据 PCWG3,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显示患前列腺癌且经前线治疗后发生进展。
  • a. 第 2B 和 2C 部分:HR 阳性/HER2 阴性乳腺癌 第 2A、2B 和 2C 部分:HR 阳性/HER2 阴性乳腺癌 第 2D 部分:根据 PCWG3,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显示患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且经前线治疗后发生进展。
  • 中国单药治疗队列: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乳腺癌,且有无法切除或无法通过放疗根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受试者: a.HR 阳性/HER2 阴性乳腺癌。 b.HR 阳性/HER2 阳性乳腺癌。 2.≥18 岁的患者(女性和男性): 具有生育能力(或仅接受了输卵管结扎)的 HR 阳性 HER2 阴性晚期或转移性 BC 女性受试者必须愿意使用 LHRH 激动剂戈舍瑞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激动剂亮丙瑞林(Lupron Depot®)或诱导化学绝经的等效药物进行医学诱导绝经。
  • 病灶要求: a.对于第 1 部分及中国单药治疗队列:受试者必须具有可评估的病灶(包括皮肤病灶或仅存在的骨转移病灶)。 b.对于第 2A、2B 和 2C 部分:受试者必须具有 RECIST 1.1 版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局部治疗的肿瘤病灶,仅在治疗完成后明确记录过治疗部位发生进展时,才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c.对于第 2D 部分:根据 PCWG3 受试者有可评估的病灶。允许有仅存在骨转移的受试者入组。排除仅生化复发的受试者。
  • 既往全身性治疗:a.第 1 部分: HR 阳性/HER2 阴性乳腺癌(第 1A 部分/第 1B 部分/第 1C 部分/第 1D 部分/第 1E 部分): 受试者应接受过以下治疗: 针对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接受至少 1 线 SOC,包括 CDK4/6 抑制剂治疗,或者,如果 CDK4/6 抑制剂可用但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在研究者提供令人信服的临床依据并取得申办方批准后,受试者也可以入组。 或 1)在 CDK4/6 抑制剂未获得批准或报销的国家/地区,针对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接受至少 1 线的抗内分泌治疗。 2)末次既往治疗包含氟维司群的第 1C 部分受试者,符合参与资格。请参见第 6.1.1.3 节 在这两种情况下,均允许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化疗。
  • 既往全身性治疗:b.第 2 部分: 第 2A 部分: 1)受试者必须针对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接受过至少 1 线 SOC,包括既往 CDK4/6 抑制剂治疗。 2)允许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化疗。 3)允许既往接受过氟维司群、mTOR 和/或 PI3K 抑制剂治疗。 第 2B 部分: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乳腺癌的任何全身性抗癌治疗的受试者 第 2C 部分: 1)在芳香化酶抑制剂(绝经后患者)或他莫昔芬(绝经前或围绝经期患者)辅助治疗期间或完成后 12 个月内发生进展,或 2)在既往的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期间或结束后 1 个月内发生进展(绝经后患者),或在既往的晚期/转移性乳腺癌内分泌治疗期间或结束后 1 个月内发生进展(绝经前或围绝经期患者)。 3)除了内分泌治疗外,还允许既往曾经接受过一线针对晚期/转移性疾病的化疗。
  • 既往全身性治疗: 第 2D 部分: 1)既往针对任何疾病接受过阿比特龙治疗。 注:除非接受双侧睾丸切除术,否则需要维持 LHRH 激动剂或拮抗剂治疗。 2)未经恩扎卢胺、阿帕他胺、达罗他胺和 CDK4/6 抑制剂治疗。 3)既往针对任何疾病阶段接受过至多 1 线化疗。
  • 既往全身性治疗:中国单药治疗队列 1)HR 阳性/HER2 阴性乳腺癌:受试者既往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接受过至少 1 线的内分泌标准治疗(使用或不使用 CDK4/6 抑制剂) 2)HR 阳性/HER2 阳性乳腺癌:受试者应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接受过至少一种已获批的 HER2 靶向治疗。 3)在这两种情况下,均允许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化疗。
  • 所有受试者: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且肿瘤不可出于治愈目的进行切除或放疗。
  • 一般入选标准 1) 第 1 部分、第 2 部分(第 2B 部分和第2D部分除外)和中国单药治疗队列的受试者必须为难治性或对已知可为其病症提供临床获益的既有治疗不耐受。 2)受试者年龄 ≥18 岁。 3) ECOG PS为0或1。 4)具有充分骨髓功能、充分肾功能、充分肝功能。 5)除研究者判定不构成安全性风险的 AE 外,任何既往治疗的急性影响均已消退至基线严重程度或 CTCAE ≤1 级。 6)愿意并能够遵循安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程序。 7)能够签署方案所述的知情同意,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和方案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8)允许任何处于绝经状态的女性入组研究;但是,非绝经后女性如果适合接受 LHRH 激动剂戈舍瑞林治疗,则可入组研究。患者必须在入组前开始接受戈舍瑞林或其他 LHRH 激动剂治疗至少 4 周。
排除标准
  • 仅适用于第 1D 部分:接受过胃切除术或有饮食或其他限制,妨碍隔夜禁食 10 小时(允许喝水)或进食高脂高热餐的受试者。
  • 对于第 2B 部分, -既往接受过非甾体类芳香化酶抑制剂(即阿那曲唑或来曲唑)新辅助治疗或辅助治疗,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完成后 12 个月内疾病复发。 -既往接受过任何 CDK4/6 抑制剂治疗
  • 仅适用于第 2C 部分:既往接受过任何 CDK 抑制剂、或氟维司群、或依维莫司的治疗,或作用机制为抑制 PI3K-mTOR 通路的任何制剂的治疗
  • 根据临床症状、脑水肿和/或进展性生长提示已知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或症状性 CNS 转移、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疾病。对于有 CNS 转移病史或脊髓受压的受试者,如果在接受根治性治疗(如放射治疗、立体定向手术)后,入组前至少 4 周在不使用抗痉挛药和类固醇的情况下可保持临床状态稳定,且在研究入组时没有疾病进展证据,亦可参与研究
  • 短期内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的晚期/转移性、症状性、内脏转移的受试者(包括存在大量未控制积液的受试者 [胸膜积液、心包积液、腹膜积液]、肺淋巴管炎受试者以及肝脏累及 50% 以上的受试者)。
  • 入组前 3 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原位癌除外。
  • 进入研究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
  • 进入研究前 4 周内接受过有治疗意图的放射治疗(RT)。任何姑息性 RT 必须在研究治疗干预药物给药第 1 天前 7 天内完成。
  • 需要在研究治疗干预药物前 2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接受末次抗癌治疗,如果末次直接抗癌治疗包含抗体类药物(已批准或试验性),则为 4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第 1F 部分:对于上一种治疗为恩扎卢胺或阿帕他胺的受试者,洗脱期应为至少 24 天。
  • 进入研究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参加其他涉及研究用药品的研究。
  • 接受过需要干细胞拯救的高剂量化疗。
  • 活动性和有临床意义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但不限于 HBV、HCV、已知 HIV 或 AIDS 相关疾病。在血清学检查呈阳性的不明确病例中,病毒载量呈阴性的受试者可能有资格参加研究,前提是符合其他入选标准(参见表 1)。
  • 基线 12 导联 ECG 显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研究结果解读的临床相关异常结果。如果基线未校正的 QT 间期 >470 msec,则应该使用 Fridericia 法对该间期进行心率校正,决定及报告应基于得到的 QTcF 结果。如果 QTc 超过 470 msec 或 QRS 超过 120 msec,应再重复两次 ECG,并取 3 次 QTc 或 QRS 值的平均值,以确定受试者是否合格。在排除受试者之前,应由具有 ECG 读图经验的医生通读计算机解读的 ECG。必须与申办方的医学监查员详细讨论病例,以判断资格。
  • 过去 6 个月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心肌梗死、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律失常、严重传导系统异常、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 CHF、纽约心脏协会 III 或 IV 级、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动脉闭塞性疾病;NCI CTCAE ≥2 级的持续性心律失常、未得到控制的任何级别的房颤或筛选时 QTcF 间期 >470 msec。
  • 血压无法控制(进行最佳药物治疗后,仍然 ≥150/90 mmHg)。
  • 严禁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治疗(允许使用预防剂量的抗凝血剂)
  • 已知凝血异常,例如出血体质
  • 已知或疑似对 PF-07220060、来曲唑、氟维司群和/或戈舍瑞林(或诱导化学绝经的等效药物)的活性成分/辅料过敏。
  • 活动性炎症性胃肠道疾病,已知憩室性疾病或既往接受过胃切除术或束带手术。可显著改变 PF-07220060 吸收的胃肠道功能损伤或胃肠道疾病,例如可能导致小肠盲袢综合征和有临床意义的胃轻瘫的胃肠道手术史、短肠综合征、未缓解的恶心、呕吐、活动性炎症性肠病或CTCAE >1 级的腹泻。
  • 正在使用具有 QTc 延长风险的药物(参见方案附录 7)。
  • 正在使用或预期需要使用已知为强效 CYP3A4/5 或UGT2B7 抑制剂的食物或药物,包括在研究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CYP3A4/5 或 UGT2B7 抑制剂的 5 个半衰期内使用。应尽可能避免使用或预期使用中效 CYP3A4/5 或中效 UGT2B7 抑制剂(包括在研究治疗干预药物首次给药前 CYP3A4/5 或 UGT2B7 抑制剂的 5 个半衰期内使用),且任何用途都需要经申办方审核和批准。
  • 正在使用或预期需要使用已知为强效 CYP3A4/5 或 UGT2B7 诱导剂的药物,包括在研究治疗干预药物首次给药前 10 天或 CYP3A4/5 或 UGT2B7 诱导剂的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
  • 在研究治疗干预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或预期需要使用质子泵抑制剂(PPI)。
  • 可能增加研究参与的风险或(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医学或精神状况,包括近期(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行为或实验室检查异常。
  • 直接参与研究执行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辉瑞员工,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各自的家人。
  • 目前正在妊娠或者哺乳的 WOCBP。
  • 第 1F 和 2D 部分:上一次抗激素治疗发生在第 1 周期第 1 天前 2 周内, mCRPC 受试者必须(除非接受过双侧睾丸切除术)维持的 LHRH 激动剂或拮抗剂除外。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PF-07220060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氟维司群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来曲唑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恩扎卢胺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氟维司群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 1A、1B 和 1C 部分:第一个周期 DLT。 第 1D 部分:PF-07220060 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时的 PK 参数。 第2A、2B、2C部分:与研究治疗的关系分析的 AE、实验室检查异常。 第 1A、1B 和 1C 部分: 第一个周期 DLT。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中国单药治疗队列: 单剂量给药和多剂量给药的PK参数。 从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开始,至 受试者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 28 天且不超过 35 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第 1D 部分:PF-07220060 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时的 PK 参数。 第1F 部分:在DLT评估阶段观察到的DLT。 第2D部分:与研究治疗的关系分析的 AE、实验室检查异常。 第1F部分: 第一个周期 DLT。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第1E部分: 在联合或不联合PF-07220060 的情况下, CYP3A4 探针底物咪达唑仑的 PK 参数。 与研究治疗的关系分析的 AE、实验室检查异常。 从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开始,至 受试者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 28 天且不超过 35 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 1A、1B 和 1C部分 : 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的PK参数;OR;至事件时间终点:DOR、PFS、TTP 从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开始,至 受试者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 28 天且不超过 35 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第2A、2B、2C部分: ORR 和 CBR;至事件时间终点:DOR、PFS、TTP; PF-07220060 的峰浓度和谷浓度。 从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开始,至 受试者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 28 天且不超过 35 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中国单药治疗队列: 与研究治疗的关系分析的 AE、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和ECG参数异常的发生率;OR、CBR;至事件终点时间:DOR、PFS、TTP 从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开始,至 受试者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 28 天且不超过 35 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第 1F部分 : 单剂量给药和多剂量给药的PK参数;OR;至事件时间终点:DOR、PFS、TTP 从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开始,至受试者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 28 天且不超过 35 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D部分: -ORR、PCWG3、DOR、PSA50率、rPFS、至首例骨骼相关事件时间 -生活质量至功能状态恶化时间 -PF-07220060、恩扎卢胺和N-去甲基恩扎卢胺的峰浓度和谷浓度。 从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开始,至受试者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 28 天且不超过 35 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徐兵河 医学博士 教授 13501028690 xubinghe@medmail.com.cn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10002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徐兵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闫敏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清媛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吴新红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Yale Cancer Center Lo Russo, Patricia Mucci 美国 CONNECTICUT New Haven
Dana-Farber Cancer Institute Giordano, Antonio 美国 MA Boston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Yap, Timothy 美国 TX Houston
Tennessee Oncology, PLLC Hamilton, Erika 美国 TN Nashville
START Midwest Sharma, Manish R. 美国 MICHIGAN Grand Rapids
Sarah Cannon Research Institute UK Arkenau, Hendrik-Tobias 英国 London London
Barts Health NHS Trust Schmid, Peter 英国 London London
Cancer Research UK Edinburgh Centre Oikonomidou, Olga 英国 Edinburgh Edinburgh
The Christie Hospital NHS Foundation Trust Howell, sacha jon 英国 Manchester Manchester
POKO Poprad, s.r.o. Beniak, Juraj 斯洛伐克 NA Poprad
Fakultna nemocnica s poliklinikou Nove Zamky Demo, Pavol 斯洛伐克 NA Nove Zamky
Onkologicky ustav sv. Alzbety, s.r.o. Mrinakova, Bela 斯洛伐克 NA Bratislava
Narodny onkologicky ustav Mego, Michal 斯洛伐克 NA Bratislava
Fakultni nemocnice Olomouc Melichar, Bohuslav 捷克共和国 OLOMOUC Olomouc
Instituto Nacional de Cancerología Flores Diaz, Diana Fabiola 墨西哥 DISTRITO FEDERAL Mexico City
Oaxaca 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Hernandez Hernandez, Carlos Alberto 墨西哥 OAXACA Oaxaca
COI Centro Oncologico Internacional S.A.P.I. de C.V. Magallanes Maciel, Manuel Ernesto 墨西哥 DISTRITO FEDERAL Ciudad de México
ZAYAS VILLANUEVA, OMAR ALEJANDRO Hospital Universitario 墨西哥 NUEVO LEóN MONTERREY
Kowalyszyn, Ruben Dario Clinica Viedma 阿根廷 RíO NEGRO Viedma
Kaen, Diego Lucas Fundación CORI para la Investigación y Prevención del Cáncer 阿根廷 LA RIOJA La Rioja
Bella, Santiago Rafael Clínica Universitaria Reina Fabiola 阿根廷 CóRDOBA Cordoba
Korbenfeld, Ernesto Pablo Centro Oncologico Korben 阿根廷 BUENOS AIRES CABA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杨瑾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曾浩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伟 中国 浙江省 温州市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陈明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蒋军辉 中国 浙江省 宁波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2-20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4-15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7-15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2-1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 国际: 337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1 ; 国际: 140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7-01;     国际:2020-09-23;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8-05;     国际:2020-10-01;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