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L-102胶囊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1107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APL-102胶囊用于晚期实体瘤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APL-102胶囊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PL-102-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4.0版
版本日期
2022-04-2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朱影
联系人座机
0571-83521933
联系人手机号
15001354626
联系人Email
ying.zhu@apollomicsinc.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通惠中路118号空港智创中心三层
联系人邮编
3112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1、 评价APL-102胶囊的单次给药及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及耐受性;2、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及推荐的Ⅱ期研究剂量(RP2D)。次要目的: 1、研究APL-102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人体药代动力学(PK)特征;2、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评价APL-102胶囊给药的初步抗肿瘤活性。探索性目的:评估受试者血液中的 VEGF-A,M-CSF,sVEGFR2及 CD14dim/CD16+ 单核细胞水平在接受 APL-102治疗前后的变化,探索生物标治疗前后的变化,探索生物标志物与APL-102疗效的潜在相关性。 评估肿瘤组织中 CSF1R,CD68,CD163,CD16, DDR1,CD3,CD4,CD8等药效学靶点和潜在的生物标志与APL-102疗效的潜在联系。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能够理解并遵从方案流程,理解研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能够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年龄大于等于18岁不超过75岁(含),男性或女性患者;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或转移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且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尚无标准治疗患者;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版)有可测量的病灶;
  • ECOG评分为0-1分;
  • 预期寿命首次给药后大于3个月;
  •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ST和ALT≤2.0×ULN(并发肝转移患者≤5×ULN);血清胆红素≤1.5×ULN(对于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3×ULN);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血红蛋白≥9 g/dL。
  • 试验首次给药4周内未接受过其他化学治疗;既往接受所有的抗肿瘤治疗包括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在接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后需经过至少5个半衰期(或最长不超过28天),且患者应从治疗发生的毒性反应中恢复至试验规定的标准水平;
  • 对于接受过脊柱和/或外周肢体的放射治疗的患者,首次给药前需分别经过4周和2周后且应从治疗发生的毒性反应中恢复至试验规定的标准水平方可入组;
  • 筛选时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大于等于50%;
  • 矫正的QTc间期≤450msec(男性)或≤470msec(女性)(采用Fridericia’s公式进行校正,QTcF = QT/(RR^0.33));
  • 在筛选期,育龄妇女血清妊娠试验结果须为阴性;若手术不孕或绝经期妇女应提供证据说明,具有以下任一条件均被认为已经绝经:自然绝经时间大于1年或1年前经历过卵巢切除术且卵泡刺激素(FSH)绝经水平范围内;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必须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治疗结束后继续避孕3个月;
  • 除脱发外,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如放疗、化疗或手术治疗产生的没有缓解的不良事件已恢复至≤1级(CTCAE v5.0);
  • 在首次服用APL-102前四周内未进行大型手术;
  • 能够并愿意依从本研究方案规定的研究程序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包括APL-102的服药时间。
排除标准
  • 已知对APL-102,赋型剂或其类似物过敏的患者;
  • 除了研究中的恶性肿瘤外,伴有导致高医疗风险的全身系统性疾病的患者(如活跃期不能控制的感染);
  • 具有威胁生命的疾病,严重的器官功能障碍,干扰APL-102的吸收或代谢,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完整性的其他原因;
  • 具有心脏病史或存在心脏疾病潜在风险的患者,包括治疗前6个月内出现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或QT间期延长综合征[男性QTcF:>450msec,女性QTcF:>470msec],或合并使用具有延长QT间期的药物,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植入有心脏除颤仪],或在治疗前6个月内出现过深静脉栓塞、肺栓塞或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心绞痛,或治疗前6个月内进行过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纽约心脏学会(NYHA)定义的III-IV级的循环功能低下的患者;
  • 具有明确诊断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或间质性肺疾病的患者,或者肺功能检查FEV1/FVC<70%的患者;
  • 具有失代偿肝硬化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的患者;
  • 筛选期重复静息状态下的患者平均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允许使用抗高血压的药物控制血压);
  • 蛋白尿阳性++及以上,且经24小时内尿蛋白定量大于1.0g确认;
  • 有HIV病史或HIV抗体阳性;或血清结果显示阳性的活动性乙型肝炎(如果是单纯HbsAg或HbcAb阳性,需进一步检测HBV DNA拷贝数:HBV DNA拷贝数不能超过1000cps/ml或200IU/ml))或丙型肝炎患者;
  • 有症状的原发性脑肿瘤和/或继发性脑转移,抗癫痫药物不可控,需要高剂量类固醇治疗患者;或在治疗前6个月内出现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间歇性跛行;
  • 根据研究者判断,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疾病障碍如酒精滥用史或药物滥用史;
  • 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APL-102胶囊
剂型:胶囊剂
中文通用名:APL-102胶囊
剂型:胶囊剂
中文通用名:APL-102胶囊
剂型:胶囊剂
中文通用名:APL-102胶囊
剂型:胶囊剂
中文通用名:APL-102胶囊
剂型:胶囊剂
中文通用名:APL-102胶囊
剂型:胶囊剂
中文通用名:APL-102胶囊
剂型:胶囊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在研究治疗期间所有受试者发生的按照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标准第5.0版定义的不良事件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研究治疗期间评估所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不同严重程度(NCI CTCAE 5.0)AE的发生率,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APL-102相关的导致剂量中断,剂量减低、停药和死亡的AE。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第1.1版确定的总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无进展生存(PFS)及总生存期(OS)。 试验期间 有效性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药代动力学参数:单次给药Cmax,Tmax,AUC0-t,AUC0-∞,T1/2,CL/F,Vd/F 。多次给药Ctrough,Cmax,ss,药物蓄积比Rac。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依荷芭丽.迟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10-87788800 yihebalichi@hotmail.com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10002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依荷芭丽.迟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赵鹏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朱利明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宋丽杰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2-18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6-10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7-2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8-0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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