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X26单抗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31775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HLX26+斯鲁利单抗+化疗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HLX26(抗LAG-3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联合斯鲁利单抗(抗PD-1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化疗在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的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LX26HLX10-NSCLC2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3-01-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芸
联系人座机
021-3339580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Shirley_Li@henliu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邮编
20023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第一阶段(剂量递增阶段) 评价 HLX26 联合斯鲁利单抗+化疗在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确定 HLX26 联合斯鲁利单抗+化疗联合用药中 HLX26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第二阶段(剂量拓展阶段) 研究 HLX26 联合斯鲁利单抗+化疗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研究 HLX26 联合斯鲁利单抗+化疗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有效性; 研究 HLX26 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斯鲁利单抗稳态的峰谷浓度; 研究 HLX26 的免疫原性; 研究 HLX26 联合斯鲁利单抗+化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 HLX26 联合斯鲁利单抗+化疗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潜在预测和预后性生物标志物。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签署 ICF 时年龄 ≥ 18 岁;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 IV 期(AJCC 第 8 版)非小细胞肺癌;
  • 无 EGFR 敏感性突变或 ALK、ROS1 基因重排;注:鳞癌受试者不强制要求检测;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Ⅳ期 NSCLC的全身系统性治疗。对于接受过辅助或新辅助治疗的患者,如果辅助/新辅助治疗在诊断为Ⅳ期 NSCLC 前已经结束至少 6 个月,则允许入组;
  • 首次给药前 4 周之内,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1.1 版要求评估的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注:可测量靶病灶不能选自既往放疗部位。如果既往放疗部位的靶病灶是唯一一个可选靶病灶,研究者需提供显示放疗完成后该病灶明显进展的前后影像学数据。
  • 受试者必须提供合格的肿瘤组织样本以进行 PD-L1 表达水平测定和LAG-3 表达水平测定。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的 ECOG PS 评分是 0 或 1;
  • 预计生存期 ≥ 12 周;
  • 基线血常规和生化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a) 血红蛋白≥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L,血小板≥100×10^9/L(在首次给药前 1 周无输血或使用集落刺激因子); b) ALT、AST≤2.5×正常值上限(ULN),血清总胆红素≤1.5×ULN(若存在肝转移病灶,ALT、AST≤5×ULN,血清总胆红素≤3×ULN),血清白蛋白≥30 g/L; (在首次给药前 1 周无输注人血白蛋白) c) 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d) 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ULN。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满足: a) 首次用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 b) 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至少采用 1 种高度 有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且 c) 不得哺乳。
  • 男性受试者必须满足: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至少采用 1 种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
排除标准
  • 其他病理组织学类型含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或肉瘤等成份的受试者;
  • 3 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
  • 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判断,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或腹水;
  • 已知或筛选期检查发现患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患者。但允许以下受试者入组: a) 无症状性脑转移受试者(即没有脑转移灶引起的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且病变大小≤ 1.5 cm)可以参加,但需要作为疾病部位定期进行脑部影像学检查。 b) 经治疗后的脑转移受试者,且脑转移病灶稳定至少 1 个月,没有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证据,且研究药物给药前 3 天停用类固醇。这个定义中稳定的脑转移应该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确定;
  •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的受试者;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半年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 ≥ 450 ms、女性 ≥ 470 ms)(QTc 间期以Fridericia 公式计算);
  • 按照 NYHA 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 50%;
  • 受试者存在 CTCAE 外周神经病变 ≥ 2 级;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 既往和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由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受试者;
  • 有活动性 HBV 感染(HbsAg 和/或 HbcAb 阳性,且 HBV-DNA 超出正常值上限)或活动性 HCV 感染(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超出正常值上限)或共感染者。 注:经抗病毒治疗稳定(如 HBV-DNA≤2500拷贝/mL或 500 IU/mL)的乙型肝炎患者可入组,且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
  • 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允许入组处于稳定状态,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28 天内接受过活疫苗的治疗;但灭活病毒性疫苗治疗季节性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是允许的;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类固醇和剂量 ≤ 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允许预防用药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给予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本研究重大手术定义:术后至少需要 3 周恢复时间,才能够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手术。肿瘤穿刺或淋巴结切取活检允许入组;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射治疗; 注:允许接受骨的姑息性放疗或浅表病灶的姑息性放疗,疗程参照当地的标准,且在首次用药前 2 周已经结束。不允许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覆盖 30%以上骨髓区域的放疗。
  •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如化疗、靶向治疗或放疗(姑息性放疗除外);
  • 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针对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如 PD-1、PDL1、CTLA-4 等治疗;
  •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治疗结束时间不足 14 天;
  •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
  • 已知对任何化疗药物成分过敏;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或酗酒史;已停止饮酒的患者可以入组;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HLX26 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斯鲁利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一阶段(剂量递增阶段) HLX26 联合斯鲁利单抗+化药首次给药后 3 周内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HLX26 联合斯鲁利单抗+化疗联合用药首次给药后 3 周内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首次给药后 3 周内 安全性指标
第二阶段(剂量拓展阶段) 客观缓解率ORR(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 开始后前 48 周内每 6 周(±7 天)、48 周后每 9 周(±7 天)进行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一阶段(剂量递增阶段) 客观缓解率(ORR) 开始后前 48 周内每 6 周(±7 天)、48 周后每 9 周(±7 天)进行 有效性指标
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和缓解持续时间(DOR)(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以及总生存期(OS); 每三个月(±7 天)通过电话或面对面接触的生存随访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HLX26 及斯鲁利单抗的血药浓度和 PK 参数 抗 HLX26 抗体(ADA)和/或中和抗体(NAb)的阳性率 在第 1、2、4 、 8 以及后续每 4个周期直到研究结束,并在最后一次给药后 28天随访期采集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ECG)、体格检查 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90 天或开始另一种抗癌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 安全性指标
潜在预测和预后性生物标志物,包括肿瘤组织中 PD-L1、LAG-3、LAG-3 配体的表达以及TILs 的组成,基因突变和转录组分析。 筛选期和疾病进展末次给药7天内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王佳蕾 硕士 主任医师 18017312369 wangjialeigcp@126.com 上海市-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0003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王佳蕾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陈碧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蒿艳蓉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于雁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庄武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沧州市人民医院 石金升 中国 河北省 沧州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张明军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金川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毛毅敏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 陆舜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姬颖华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胡胜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臧爱民 中国 河北省 保定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徐州市中心医院 王翔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孙红梅 中国 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邬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山西省肿瘤医院 苏文忠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东莞市人民医院 刘志刚 中国 广东省 东莞市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王铭辉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黄江琼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许飞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唐山市人民医院 杨俊泉 中国 河北省 唐山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李雯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任秀宝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3-13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07-20;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08-29;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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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