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071|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号
CTR2022274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2200307
适应症
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治疗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治疗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E071-CSP-028
方案最近版本号
3.0
版本日期
2023-10-1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刘佳琪
联系人座机
010-63930702
联系人手机号
15600050094
联系人Email
liujiaqi01@mail.ecspc.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2层
联系人邮编
100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1、在 NMOSD 受试者中比较不同剂量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在降低 NMOSD 发作风险方面的疗效。 次要研究目的: 1、探索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在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患者的合理剂量。 2、通过附加的疗效评价指标评估不同剂量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的疗效,包括:年复发率、疾病相关残疾、生活质量、视觉功能等。 3、评价不同剂量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治疗NMOSD患者的药代动力学。 4、评价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药效动力学(PD)指标。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 18-70 岁(含上下限),男女均可;
  • 符合 2015 年的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国际共识诊断标准,且 AQP4-IgG 阳性或阴性(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24 周内检测结果均可接受)的患者;
  • 筛选前1年内至少经历过1次及以上补救治疗的NMO急性复发记录史和/或过去2年内至少经历过2次及以上补救治疗的NMO急性复发记录史;
  • 筛选和基线复测时 EDSS≤7.5 分;
  •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自愿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筛选时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呈阳性,或不愿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物理屏障[患者或伴侣]以及杀精剂、 避孕药、贴剂、注射剂),宫内节育器或宫内节育系统),并持续至研究药 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4 个月。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 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手术操作有其他脱髓鞘疾病或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 病(PML)的证据;
  • 随机前 4 周内已知活动性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龋齿);
  • 筛选期HIV或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或RPR检测阳性(若梅毒抗体阴性,可不继续进行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或RPR检测);
  •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符合:HbsAg阳性;如HbsAg阴性,HbcAb阳性,加测HBV DNA(测定结果≥1000IU/mL);如HC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加测HCV RNA(测定结果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
  • 随机前1年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精神障碍者;
  • 活动性结核病的证据(不包括接受药物预防潜伏性TB感染的患者);
  • 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证据;
  • 随机前 6 周内接受过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筛选前5年内患有恶性肿瘤史,包括实体瘤、血液恶性肿瘤和原位癌(已完全切除并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 受试者存在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对米托蒽醌及脂质体过敏或不耐受者(休克、过敏反应);
  • 存在除NMOSD外的其他慢性活动性免疫系统病或病情稳定但需要大剂量(剂量与研究者确定)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者:如类风湿关节炎、硬皮病、肖格伦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遗传免疫缺陷或药物引起的免疫缺陷;仅自身抗体阳性但没有临床表现的患者可以入组试验;
  • 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疾病等。
  • 随机前3个月内接受过任何研究型制剂治疗,或参加过医疗器械临床研究并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本试验结果有影响者;
  • 既往NMOSD治疗史存在以下任意一项者: a. 既往接受过米托蒽醌或蒽环类药物治疗,全身照射或任何时间骨髓移植治疗; b. 随机前6个月内接受利妥昔单抗或任何实验性B细胞消耗剂,除非中心实验室认为受试者的B细胞计数高于LLN; c.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以下任何一项:萨特利珠单抗、托珠单抗、伊奈利珠单抗、依库珠单抗、阿伦单抗、环孢菌素、硫唑嘌呤、氨甲蝶呤、环磷酰胺、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任何其他预防多发性硬化(MS)复发的治疗(如干扰素、那他珠单抗、醋酸格拉替雷、芬戈莫德、特立氟胺或富马酸二甲酯); d. 随机前1 个月内接受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 (IVIG)治疗、血浆置换治疗(PE); e. 随机前正在接受泼尼松龙转换中剂量高于30 mg/天的口服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的患者; f. 随机前2年内使用过抗CD4、克拉屈滨。
  • 存在以下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a. 筛选期超声心动图检测心脏射血分数(EF)低于50%或低于研究中心实验室检查值下限;具有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心功能NYHA分级III~IV级者;b. 随机前3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何事件: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病毒性心肌炎、肺栓塞者、脑卒中;6个月内行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者;c. 筛选期心电图检查提示QTc间期>480ms(根据Fridericia校正公式,其中QTc=QT/RR^0.33),或有严重的QTc间期延长病史者。
  •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存在以下异常者: a.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ULN、总胆红素 > 1.5 ×ULN(除非因Gilbert综合征所致);b. 血小板计数 <50,000/μL(或 <50 × 109/L)、血红蛋白 < 9g/dL(或 <90 g/L)、白细胞<2.0 × 103/μL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 × 103/μL;c. 肌酐清除率(CLcr)< 60 mL/min(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140?年龄(岁)]×[体重(kg)]×(0.85,如为女性)/[72×血肌酐(mg/dL)])或在筛选期间接受透析。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HE071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HE071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HE071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氯化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氯化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至首次复发时间 给药后56W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年复发率 - 有效性指标
EDSS/FSS评分 给药后第12周、第24周、第36周和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改良mRS评分 给药后第12周、第24周、第36周和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T25FW评分 给药后第12周、第24周、第36周和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LCVA、NRS、EQ-5D 给药后第12周、第24周、第36周和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血清胶质纤维酸蛋白(sGFAP)和血清神经丝轻链蛋白 NfL 水平 给药后第12周、第24周、第36周和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血清AQP4 给药后第12周、第24周、第36周和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 56周 安全性指标
药代动力学指标 给药后第0周及第12周 安全性指标
药效动力学指标 给药后第6周、第12周、第24周、第36周、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郝峻巍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8810682368 Haojunwei@vip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 100032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郝峻巍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王丽华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张美妮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西安高新医院 李尊波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丁岩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檀国军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8-24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1-19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11-1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4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11-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11-2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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