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13419
相关登记号
CTR20171162,CTR20190639,CTR20211816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ARX788)在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ARX788)在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单臂、开放Ib/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CE-Breast-08
方案最近版本号
3.0
版本日期
2022-05-1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季燕萍
联系人座机
0575-89298906
联系人手机号
15900730679
联系人Email
jiyanping@zmc.top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园新码生物
联系人邮编
31236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基于独立终点审核委员会(IR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ARX788治疗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次要目的:基于研究者评估的ORR、IRC及研究者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IRC及研究者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等进一步评价ARX788治疗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评价ARX788治疗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及耐受性;评价ARX788在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中的药物代谢动力学(PK)特征;评价ARX788的免疫原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为18~75周岁(包含上下限),男性或女性;
  • 经细胞学或组织学诊断为乳腺癌,且为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者;
  • 针对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疾病既往接受过1个含曲妥珠单抗(含临床研究阶段及已上市生物类似物)方案及1个含HER2 TKI(吡咯替尼或拉帕替尼等)方案治疗后进展或不能耐受者([新]辅助阶段接受含曲妥珠单抗[或已上市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物]≥9周(日历周),并在治疗期间或结束后12个月内发生进展者,可视为其已接受过1个含曲妥珠单抗方案治疗);
  • 既往接受过紫杉类药物治疗;
  • 根据RECIST 1.1标准(附录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具体要求为:非淋巴结最长径≥10 mm,淋巴结最短径≥15 mm(位于曾放疗过或经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病灶不作为可测量病灶);
  • 组织样本检测结果为HER2阳性(定义为IHC3+或ISH+),经研究者判断后可接受历史数据或本地实验室检测结果;
  • ECOG功能状态评分0~1分;
  • 筛选期超声心动图检测LVEF≥50%;
  • 已从既往外科手术和既往癌症治疗相关的任何AE中恢复(≤1级),以下情况除外:a. 脱发;b. 色素沉着;c. 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d. 铂类引起的2级及以下神经毒性;e. 血红蛋白80~100 g/L(包含边界值);
  • 足够的骨髓、肝、肾及凝血功能(可参考各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上限):骨髓(筛选检查前1周内未输血或使用辅助白细胞、血小板增加药物,如细胞因子类或促红素类药物):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80 g/L;肝功能: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移酶(ALT)、谷草转移酶(AST)≤3倍ULN;有肝转移时ALT、AST≤5倍ULN;肾功能: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倍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ULN;
  • 预期生存期≥3个月。
排除标准
  • 已知对ARX788的任一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者,或有明确蛋白类药物过敏史、或曾发生过其它严重的过敏反应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ARX788治疗者;
  • 存在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史,接受治愈性治疗且首次接受试验药物治疗前2年内无复发或经充分治疗后无疾病存在证据的任何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甲状腺乳头状癌、甲状腺滤泡癌等的恶性肿瘤除外;
  • 存在脑膜转移或弥散脑转移病灶或活动性脑转移患者,首次接受试验药物治疗前1个月内需要采用任何放射、手术或药物治疗(包括类固醇、抗惊厥药物等)以控制转移症状者不可入组,存在稳定状态的有限脑转移病灶数目者可入组;
  • 存在具有临床症状、体征或需要对症治疗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且研究者判断后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 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需要激素治疗的临床显著肺部疾病病史,或任何证据提示可能存在活动性肺部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肺间质性疾病、药物所致肺间质性疾病、严重放射性肺炎、肺炎、肺纤维化;
  • 现患角膜炎、角膜疾病或活动性眼部感染等需要干预(包括手术或药物治疗等)的眼部疾病者;
  • 不愿或不能在研究期间停止佩戴角膜接触镜者;
  • 心功能不全者,包括但不限于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II至IV级[附录4])者、有需要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者、有不稳定性心绞痛病史者、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病史者、心力衰竭者(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级)、12导联心电图显示存在QT间期(QTc)延长者(女性>470 ms;男性>450 ms);
  •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不稳定或不能代偿的呼吸、心脏、肝或肾脏疾病)者;
  • 丙型肝炎病毒(HCV)RNA结果呈阳性者、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反应素试验阳性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阳性、或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2000 IU/mL者),或存在任何不受控制的感染者;
  •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或发生严重创伤性损伤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接种者,活疫苗包括不限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Cov)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芽孢杆菌(BCG)和伤寒疫苗等;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8个月内采用可接受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以及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如果伴侣为育龄妇女,不愿或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
  • 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28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使用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系统性化疗、免疫治疗(生理替代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或等效物<15 mg/天]允许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PD-1、PD-L1及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双抗药物)、靶向治疗(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接受放射性治疗者。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获批用于抗肿瘤治疗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或全身性免疫调节剂(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白介素-2和肿瘤坏死因子)治疗;
  • 任何严重的精神或认知障碍,会严重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如依从性差等。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每6周评价一次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研究者评估的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入组直至疾病进展 有效性指标
IRC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入组直至疾病进展 有效性指标
无进展生存期(PFS) 入组直至疾病进展 有效性指标
总生存期(OS) 入组直至死亡 有效性指标
安全性评价(参照NCI CTCAE V5.0标准对不良事件进行分级) 入组直至出组 安全性指标
药物代谢动力学(PK)特征 入组直至出组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免疫原性评价 入组直至出组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江泽飞 医学博士;Ph.D 主任医师 13901372170 jiangzefei@csco.org.cn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 100039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王晓稼 医学博士;Ph.D 主任医师 13906500190 wxiaojia0803@163.com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拱墅区半山桥广济路38号 310022 浙江省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江泽飞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王晓稼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新帅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谢伟敏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周鑫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孙涛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吴新红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李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王永胜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骆瑞珍 中国 河北省 沧州市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赵恩峰 中国 河北省 沧州市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徐菲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 王坤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闫敏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1-26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2-23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2-21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3-08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7-06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7-07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13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38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3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2-0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3-01;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4-04-30;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