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09舌下喷雾剂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5078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伴或不伴轻至中度受控的过敏性哮喘的中至重度变应性鼻炎/鼻结膜炎的病因治疗
试验通俗题目
由屋尘螨或粉尘螨导致的鼻炎/鼻结膜炎舌下免疫治疗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舌下免疫治疗在伴或不伴轻至中度哮喘、对屋尘螨和/或粉尘螨过敏的鼻炎/鼻结膜炎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瞻性、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MM09-SLG-058
方案最近版本号
03
版本日期
2024-03-0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杨海心
联系人座机
0512-69561996
联系人手机号
18115918028
联系人Email
yanghaixin@hob-biotech.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联系人邮编
215009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是评估30,000 TU/mL剂量的MM09舌下给药相较安慰剂治疗12个月在12-65岁伴或不伴轻至中度受控的间歇性或持续性哮喘(根据GINA的定义)、对屋尘螨和/或粉尘螨过敏的中至重度鼻炎/鼻结膜炎(根据ARIA分类)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2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已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并注明了日期。
  • 性别不限,签署ICF时的年龄在12-65岁之间(含界值)。
  • 有经证实的由屋尘螨和/或粉尘螨引起的吸入性过敏反应临床病史、由屋尘螨和/或粉尘螨引起的持续至少1年(接受抗过敏药物治疗),伴或不伴轻至中度受控的间歇性或持续哮喘(根据GINA 2022的定义)的间歇性或持续性中至重度鼻炎/鼻结膜炎(根据ARIA 分类)患者。
  • 屋尘螨和/或粉尘螨标准过敏原提取物皮肤点刺试验呈阳性反应(风团最大直径≥5 mm)。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即初潮直至绝经,绝经定义为未因其他医学原因或永久绝育(例如,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双侧卵巢切除术)导致停经12个月)在入组研究前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确认月经期。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承诺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用药品(IMP)治疗结束后1个月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这些方法包括:联合(含雌激素和孕激素)激素、与抑制排卵相关的避孕(口服、阴道内或经皮给药)、与抑制排卵相关的仅含孕激素的激素避孕(口服、注射或埋植给药)、宫内节育器、宫内激素释放系统、男性避孕套、含杀精剂的隔膜、双侧输卵管阻塞、伴侣行输精管切除术或禁欲。
  • 受试者能够遵守给药方案。
  • 受试者需要有1部智能手机用于记录症状和药物使用情况。
  • 受试者对任何其他临床相关的过敏原不过敏或过敏时存在以下特征(在欧洲和拉丁美洲将使用皮肤点刺试验以及在中国将使用IgE水平检测评估受试者对其他过敏原的过敏情况): a. 受试者对皮屑过敏(皮屑皮肤点刺试验呈阳性或IgE检测值≥0.35 kU/L),前提是他们偶尔会暴露于过敏原和出现症状。 b. 受试者对地方性花粉过敏(皮肤点刺试验阳性或IgE≥0.35 kU/L),如果花粉季节不与基线评估期冲突,也不在主要评估期前后的1个月内,则按计划入组研究。在拉丁美洲中,将不纳入对草花粉过敏的受试者。
  • 受试者对霉菌、蟑螂、热带螨或其他与地域相关的螨虫不过敏(皮肤点刺试验阴性或IgE<0.7 kU/L)。
  • 对应于患有中至重度变应性鼻炎/鼻结膜炎的患者,在基线评估期内,至少有10天记录到受试者的RCSMS评分≥3分(总分6分)。
  • 受试者对屋尘螨和/或粉尘螨的完整提取物或这些过敏源的任何分子成分的特异性IgE检测值≥3.5 kU/L。
排除标准
  • 在第2次筛选访视(S2)前过去5年内接受过任何试验用过敏原免疫治疗或在过去2年内接受过任何脱敏治疗(例如口服免疫治疗[OIT]、牛奶或鸡蛋)或目前正在接受任何其他过敏原的免疫治疗。
  • 根据欧洲过敏和临床免疫学免疫治疗小组委员会的标准,患有过敏原特异性免疫治疗(AIT)的禁忌症。
  • 尽管在入组时接受了药物治疗,但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仍低于80%(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洗脱至少6小时后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洗脱至少12小时后)的哮喘受试者。
  • 根据GINA 2022,受试者患有未受控制的哮喘、哮喘症状控制不佳(频繁出现症状或使用缓解药物、哮喘限制活动以及哮喘导致夜间醒来)和/或需要口服皮质类固醇(OCS)的频繁急性发作(≥2/年)或需要住院的严重急性发作(≥1/年)。
  • 根据GINA 2022 ,患有严重哮喘、正在接受第4步或第5步治疗、症状控制不佳尽管依从性高并能熟练使用吸入剂的受试者。
  • 正在接受β受体阻滞剂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 受试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治疗。
  • 在进行过敏原诊断试验(皮肤点刺试验或IgE分析)前,根据研究方案的标准(参见章节9.5.3中的表6),在首次筛选访视(S1)时的洗脱期/停药期时间不足的受试者。
  • 首次筛选访视(S1)前4周内患有呼吸道感染和/或哮喘急性发作病情不稳定的受试者。
  • 首次筛选访视(S1)前2年内患有慢性荨麻疹、严重速发过敏反应或有遗传性血管性水肿病史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标准有使用肾上腺素的禁忌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心脏病或高血压)的受试者。
  • 患有与变应性鼻炎或哮喘无关的其他严重疾病并且可能会影响研究治疗或随访的受试者。
  • 患有重度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甲状腺炎,狼疮等)、肿瘤相关疾病或免疫功能缺陷且对治疗无反应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标准,无法遵循研究方案或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受试者。
  • 对研究过敏原以外的任何研究治疗药物成分过敏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有任何根据研究者的标准可能影响有效性和/或安全性合理评估的鼻部疾病(包括鼻息肉、鼻中隔偏曲和肥厚性鼻炎、药物性鼻炎和/或非变应性鼻炎)并发症的受试者。
  • 在首次筛查访视(S1)之前的6个月内接受过鼻腔手术或已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此类手术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标准,患有口腔病变可能会影响研究治疗药物安全性评估的受试者。
  • 需要使用抗组胺药和/或皮质类固醇治疗用于除缓解变应性鼻炎症状(暂时用于治疗包括普通感冒在内的疾病除外)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受试者。
  • 患有哮喘以外的下呼吸道疾病(例如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处于妊娠期间或哺乳期的女性患者。
  • 为研究者的直系亲属的受试者。
  • 正在同时参与其他临床试验或首次筛选访视(S1)前30天内曾参与其他临床试验。
  • 对食物、膜翅目昆虫毒液或药物等有严重全身不良反应史的受试者。
  • 预计在研究期间生活环境会发生明显变化(例如搬家)的受试者。
  • 计划在研究期间开始使用防螨床上用品或类似相关装备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评估被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MM09舌下喷雾剂
剂型:喷雾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舌下安慰剂
剂型:喷雾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根据受试者日志得出的主要评估期(试验药治疗结束前的最后4周)内每日鼻炎/鼻结膜炎症状和用药综合评分(RCSMS)的平均值 试验药治疗结束前的最后4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鼻炎/鼻结膜炎症状评分(RSS)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鼻炎/鼻结膜炎用药评分(RMS)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哮喘和鼻炎/鼻结膜炎症状和用药综合评分(ARCSMS)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鼻结膜炎生活质量调查问卷(RQLQ)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哮喘-症状和用药综合评分(ACSMS)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哮喘症状评分(ASS)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哮喘用药评分(AMS)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哮喘和鼻炎/鼻结膜炎症状评分(ARSS)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哮喘和鼻炎/鼻结膜炎用药评分(ARMS) 第4、8、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哮喘急性发作:至首次急性发作的时间;急性发作的次数、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 NA 有效性指标
免疫学参数: 1. 总IgE 2. 屋尘螨和粉尘螨的特异性IgE检测值 3. 屋尘螨和粉尘螨的特异性IgE/总IgE比值 第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过敏原分析(ALEX,Allergy Xplorer:基于ELISA法体外检测多种过敏原)(需使用血清) NA 有效性指标
通过视觉模拟量表(VAS)评价的受试者和研究者感知的健康状况 第2、4、6、8、10、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医疗资源的使用情况 第2、4、6、8、10、12个月时 有效性指标
安全性参数: 1. 每次给药后在每例受试者中的不良事件(AE)总体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2. 评价给药部位反应、全身性反应和所有用于治疗AE的药物 NA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张罗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11189954 dr.luozhang@139.com 北京市-北京市-东交民巷1号 100730 北京同仁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同仁医院 张罗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陆美萍 中国 江苏省 常州市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谭国林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陈建军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祝戎飞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娄鸿飞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姜彦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徐睿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杨钦泰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Hospital General Universitario Dr. Balmis Francisco Javier Fernandez Sanchez 西班牙 Alicante Alicante
Hospital Imed Benidorm Ana Melissa Olano Rocha 西班牙 Alicante Benidorm
Unidade de Local de Saúde de Santo António, E.P.E. (Centro materno infantil do norte CH porto) Diana Pinto 葡萄牙 Porto Porto
ULS Lezíria- Hospital Distrital de Santarém José Onofre 葡萄牙 Santarém Santarém
Fundación CIDEA Jorge Fernando Maspero 阿根廷 C.A.B.A. C.A.B.A.
Hospital Italiano de Buenos Aires Claudio Alberto Salvador Parisi 阿根廷 C.A.B.A. C.A.B.A.
Centro de Educación Medica de Investigaciones Clinicas Esteban Ignacio Garramone 阿根廷 C.A.B.A. C.A.B.A.
Centro Médico Vitae Ledit Ramón Francisco Ardusso 阿根廷 Santa Fe Rosario
Centro de Investigaciones Clínicas - Instituto de Especialidades de la Salud Rosario Ledit Ramón Francisco Ardusso 阿根廷 Santa Fe Rosario
Centro Respiratorio Infantil Gabriel Gattolin 阿根廷 Santa Fe Rosario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4-07-1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31 ; 国际: 736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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