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BL-B01D1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32433
相关登记号
CTR20231886,CTR20232093,CTR20232346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BL-B01D1 单药、SI-B003 单药及 BL-B01D1+SI-B003 双药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患者的 II 期临床研究(先进行单药研究部分,待沟通交流后再启动联合用药部分)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BL-B01D1单药、SI-B003单药及BL-B01D1+SI-B003双药(BL-B01D1+SI-B003)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BL-B01D1-SI-B003-201-08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3-05-1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谢洋
联系人座机
028-85320871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xieyang@baili-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高新国际广场B座10层
联系人邮编
610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1)主要目的:探索BL-B01D1单药、SI-B003单药及BL-B01D1+SI-B003双药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患者中的有效性。探索BL-B01D1单药、SI-B003单药及BL-B01D1+SI-B003双药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进一步探索联用的最佳剂量和方式。2)次要目的:探索研究药物BL-B01D1、SI-B003的PK。探索BL-B01D1、SI-B003的免疫原性。探索药物-药物相互作用(DDI)。3)探索性目的:探索潜在的预测性、预后生物标志物与疾病状态、研究治疗应答的关系,包括在研究治疗前和/或治疗完成后、和/或疾病进展时获得的存档和/或新鲜肿瘤组织和血液样本中的生物标志物水平,如EGFR、HER3、TMB、PD-L1等。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岁且≤75岁的女性;
  •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 体力状况评分ECOG 0-1分;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目前尚无标准治疗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输卵管癌): a)Cohort_A、Cohort_C受试者需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目前尚无标准治疗的末线患者:①宫颈癌和子宫内膜癌需既往接受过标准含铂化疗方案治疗失败或不耐受(MSI-H等满足条件患者需经PD-1/PD-L1免疫治疗失败或不耐受)且不适合手术或放疗②卵巢上皮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需既往接受过标准含铂化疗方案失败或不耐受,同时满足以下任何一条标准: 至少经过2线(可以包含BRCA突变或HRD阳性的患者进行PARP抑制剂治疗失败的患者)标准治疗失败的铂耐药型复发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方案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6个月); 或至少经过3线(可以包含BRCA突变或HRD阳性的患者进行PARP抑制剂治疗失败的患者)标准治疗失败的铂敏感型复发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6个月)。 注:疾病进展或复发需有证据显示发生影像学或临床进展(如新发腹水或胸腔积液的细胞学报告),仅有CA125 增高不能作为疾病进展或复发的标准③标准治疗失败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其他妇科恶性肿瘤(外阴癌,阴道癌,妇科生殖系统原发肉瘤等)且不适合手术或放疗。 b)Cohort_B 受试者需既往接受过至少1线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目前尚无标准治疗的后线患者; 治疗失败指:全身抗肿瘤方案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不耐受指:患者接受过标准治疗后出现3-4级不良反应,患者拒绝继续原方案治疗; 注:多模式治疗的末次化疗6个月内出现复发或疾病进展算1线治疗。
  • 同意提供3年内的原发灶或转移灶存档的肿瘤组织标本(未染色切片(防脱)手术标本10张(厚度4-5μm))或新鲜组织样本,若受试者无法提供肿瘤组织样本,在符合其他入排标准情况下,经研究者评估后可以入组;
  • 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血常规:血红蛋白(HGB)≥ 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 1.5×10 9 /L;血小板计数(PLT)≥ 100×10 9 /L; b)肾脏功能:肌酐(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c)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1.5 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均≤2.5 ULN,有肝转移时AST和ALT均≤5.0 ULN; 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e)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50%; f)尿蛋白≤2+或≤1000mg/24h。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 v5.0定义的≤1级(研究者考虑无症状性实验室检查异常如ALP升高、高尿酸血症、血糖升高等,及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或血红蛋白降低但≥90g/L除外);
  • 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妊娠试验,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均应在整个治疗周期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既往使用过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为毒素的ADC药物治疗;
  •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更短的为准)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根治性放疗、大手术(研究者定义)、靶向治疗(包括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等抗肿瘤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首次给药前6周内;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如替吉奥、卡培他滨,或姑息性放疗为首次给药前2周内;
  • 入组Cohort_B双药联合治疗组及Cohort_C的受试者,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须排除;
  • 入组Cohort_B双药联合治疗组及Cohort_C的受试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须排除;
  •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a)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b)静息状态下,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 c)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规定的Ⅲ级或Ⅳ级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炎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需全身治疗的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和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I型糖尿病、仅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 在首次给药前5年内存在发生进展或需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以下情况例外: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如乳腺原位癌等、前列腺癌;备注:局限性低危前列腺癌(定义为阶段≤T2a、格里森评分≤6分和前列腺癌诊断时PSA<10ng/mL(如测量)的受试者接受过根治性治疗且无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生化复发者可参加本研究);
  •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ILD)/肺部炎症病史,或当前患有ILD/肺部炎症,或筛选时存在影像学无法排除的疑似ILD/肺部炎症;
  • 开始研究治疗前,存在: a)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 ≥ 13.3 mmol/L) b)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 90 mmHg) c)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 筛选前6个月内需要治疗干预的不稳定的深静脉血栓、动脉血栓和肺动脉栓塞等血栓事件;输液器相关的血栓形成除外;
  • 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脑膜转移)的患者。但接受过脑转移治疗(放疗或手术;且在首次给药前28天受试者已经停止了放疗、手术)的、且稳定的脑转移患者可以入组,癌性脑膜炎(脑膜转移)的患者即使经过治疗且判断稳定也需排除。稳定的定义:无症状、病情稳定、研究治疗开始前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满4周;
  • 存在有临床症状或需反复引流的胸腹盆腔积液、心包积液者;
  • 对重组人源化抗体或人鼠嵌合抗体有过敏史或对BL-B01D1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患者;
  • 既往接受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活动性结核、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V-DNA拷贝数>103 IU/ml)或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检测下限);
  •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如重度肺炎、菌血症、败血症等;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参加另一项临床试验(以末次给药的时间开始计算);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它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L-B01D1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L-B01D1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SI-B003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客观缓解率(ORR) C1D1起,用药第1年,每6周±7天评估1次;用药第2年,每12周±7天评估1次;若患者因非疾病进展原因出组,末次给药后第1年,每6周±7天评估1次;末次给药后第2年,每12周±7天评估1次。 有效性指标
联用最佳剂量(联用RP2D)和联用方式 实际临床研究中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C1D1起,用药第1年,每6周±7天评估1次;用药第2年,每12周±7天评估1次;若患者因非疾病进展原因出组,末次给药后第1年,每6周±7天评估1次;末次给药后第2年,每12周±7天评估1次。 有效性指标
治疗过程中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类型、频率、严重程度 筛选期至随访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吴令英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10-67781331 wingying@csco.org.cn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10002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吴令英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肿瘤医院 王维虎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张友忠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李大鹏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李秀敏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郭瑞霞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黄奕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李俊东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北京妇产医院 孔为民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7-26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